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2 公司简称:泉峰汽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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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行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环境、政策导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一)汽车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
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未达400万辆预期;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销量占比超过40%,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
同时,当前汽车行业经济运行仍面临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加深;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汽车消费内生动力欠佳;行业竞争加剧,盈利持续承压,影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新公布的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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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主要通过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采购等多种措施,从政策角度促进乘用车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已经明确,未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将提升。
(二)汽车零部件行业
汽车零部件行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相应的零部件产品,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一般由发动机(或动力电池)、底盘、车身和电气设备四部分组成,汽车零部件各细分产品由此衍生而来。在汽车产业核心技术快速演进和供应链格局重塑的大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稳步发展,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也带动了汽车零部件向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方向拓展。
(三)细分领域:铝压铸行业
汽车行业是铸件最大的应用领域。随着节能减排的需求及国家环保政策逐渐加严,汽车轻量化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由于铝合金具有减重效果好、安全性能好等突出优点,成为汽车轻量化目标的主要应用材料。轻量化要求越来越高,对铝合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大。铸造铝合金约占汽车用铝量的77%,根据国际铝业协会数据:中国汽车单车铝铸件需求量将由2016年的86千克增加至2030年的130千克。轻量化的需求为铝压铸零部件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遇。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电机、电控、电池)壳体、智能驾驶系统壳体等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以及燃油汽车的传动零部件、引擎零部件、热交换零部件、转向与刹车零部件等。
公司是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的积极践行者,公司于2013年开始与德国西门子合作开发电驱动相关业务,后相继与其他客户拓展了电控、电池等相关领域零部件的业务。
公司注重全球化布局,在江苏南京、安徽马鞍山、欧洲匈牙利设有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2、主要产品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分类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电机壳体组件、电控壳体组件、电池构件、智能驾驶壳体等;
汽车传动零部件:自动变速箱阀体、离合器零件、变速箱零件、变矩器零件(定子、盘毂)等;
汽车引擎零部件:节气门壳体、正时链轮、张紧臂等;
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气缸体组件(缸体、缸盖等);
汽车转向与刹车零部件:真空泵轴、转向螺母、转向齿轮等。
(2)主要客户分类
新能源客户:特斯拉、弗迪动力(比亚迪旗下企业)、蜂巢传动(长城旗下企业)、宁德时代、华为、汇川、蔚然动力(蔚来旗下企业)、重庆青山(长安旗下企业)、威睿(吉利旗下企业)、博世、博格华纳、采埃孚、法雷奥-西门子、舍弗勒等。
燃油车客户:蜂巢传动(长城旗下企业)、博世、博格华纳、法雷奥、大陆、马勒、马瑞利、舍弗勒、麦格纳、蒂森克虏伯等。
3、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以销定产,接受客户委托后,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销售给客户,实现销售收入和盈利。
对于新开发产品,公司通过新产品、新项目的同步开发取得客户的订单,根据客户的需求组织生产。该经营模式下,需对新产品、新项目进行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环节进行生产,需要经过准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的全部过程,然后按照成熟产品的流程组织生产和销售。
对于成熟产品,公司运作部根据评审后的订单制订具体的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据此组织开展采购、生产活动。
4、市场地位
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成为具有稳定成长性的优质汽车零部件公司,是国内拥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之一。因汽车零部件涉及的产品品类众多、配套体系不同,故国家统计局或相关行业协会未发布汽车零部件各细分行业的市场规模及企业产值等数据。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控系统及汽车的热交换系统、传动系统、引擎系统、转向与刹车系统。特别在自动变速箱阀体、电机电控壳体组件等细分产品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赢得了客户的深度信赖。自动变速箱阀体系公司传统优势产品,与国内某头部新能源整车厂、长城、博格华纳集团等客户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尤其占据该国内某头部新能源整车厂混动车型的较高市场份额,并持续获得客户新项目定点。电机电控壳体组件系公司向新能源业务转型后重点拓展的领域,发展了特斯拉、华为、汇川、长城、比亚迪、法雷奥集团、大陆集团等头部客户。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密切关注汽车行业的发展变动趋势,重点发展汽车传动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优势领域的业务,拓宽公司产品线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增长驱动力包括:
①在传统汽车零件市场的进一步渗透。以传动零件(阀体等)为代表的核心产品,经过多年的终端市场检验,以优良的工艺、精密的设计、良好的直通率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在行业内已形成一定范围的竞争优势,并获得国内某头部新能源整车厂(用于其混动车型)、长安、长城等多家整车厂的直供订单,提升了市场和客户的渗透率;
②电动化飞速发展带来的广阔市场前景,经过几年的技术和研发的铺垫和经验积累,新能源汽车零件近年业务获得快速发展,获得了诸多新能源业务的客户项目定点,在未来将逐步导入量产,并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
③大型压铸技术突破带来的新业务。公司制定了大型压铸技术的研发计划,将主要布局于新能源“多合一”铝合金压铸件、电池构件及车身构件领域。
6、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2024年度,公司经历亏损,主要受公司新建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固定成本及费用较大影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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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3亿元,同比增加7.90%;营业成本22.92亿元,同比增加6.2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745,144.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3,432,015.92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可以进行利润分配:(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薪酬由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调整至税前人民币10万元/年。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对方: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及合作关系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机构。
2、交易标的:公司因经营业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此应收账款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保理金额:累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保理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商业银行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商业银行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还的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实现提前收款,加快资金回笼,有效规避信用风险;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获得低成本低风险的融资,进一步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扩大经营的资金支持。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四、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金融机构、约定每笔具体保理合同的金额和期限等,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对保理业务实时监控,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3、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进展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额度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五、董事会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周转、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对2024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慎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考核结果,2024年度监事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监事不从公司领取监事报酬,职工监事仅领取岗位工资报酬。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818,508,397.02元,实收股本为272,353,82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3、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培胜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传真电话: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对相关项目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一)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二)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09: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至05月06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ervonaut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09:30-11: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09:3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潘龙泉先生
董事、总经理:章鼎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文亚先生
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09: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至05月06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ervonaut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5-84998999
邮箱:ir@chervonaut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宏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汉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书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745,144.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3,432,015.92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审计部门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建议,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只领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潘龙泉先生、张彤女士、柯祖谦先生、章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的聘任合同,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建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董事薪酬考核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乐宏伟先生、许汉友先生、张书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建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章鼎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薪酬由8万元/年(税前)调整至10万元/年(税前)。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符合行业实际。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乐宏伟先生、许汉友先生、张书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818,508,397.02元,实收股本为272,353,82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金融机构、约定每笔具体保理合同的金额和期限等。
(下转51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