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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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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8版)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2.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3.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4.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6.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7. 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8.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9.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11.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12.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3.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14. 大唐龙感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5.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6.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17.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桂冠电力51.55%股权。

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35.34%股权,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之一,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6.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7.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公司均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8.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持股10%。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9.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7.37%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0.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大唐龙感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龙感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6.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因此,以上公司与桂冠电力的关系均符合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均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煤炭采购、煤炭海运承运服务、财务共享、一体化、智慧财务系统实施上线、运行维护服务、数字化开发、运维及数据治理等技术服务、水电、新能源、火电技术服务、风电场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水电站设备检修和大坝观测服务、光伏发电储能租赁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监理服务、物资集采配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煤炭采购业务

1.煤炭采购服务委托方

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山公司与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采购63.7万吨动力煤(4,800-7,000千卡/千克),合山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电煤市场情况,适时签订具体的《燃料采购协议》。

2.定价依据

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的煤炭采购量结算。预计交易金额47,102.965万元(按购买63.7万吨动力煤,单价739.45元/吨测算)。中长期合同煤炭按交易当月价格指数经双方价格确认单确定,收取经营加价不大于2元/吨;进口煤价格按竞价结果经双方价格确认单确定,收取经营加价不大于6元/吨。

3.结算方式

以实际发生的煤炭采购数量(根据第三方计量单据等)为准,并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据进行结算,付款方式采用电汇办理。具体方式由双方签署的《燃料采购协议》详细约定。

(二)煤炭海运承运业务

1.煤炭海运承运服务委托方

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山公司与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60万吨内贸动力煤海运承运服务,合山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时签订具体的《煤炭承运服务协议》。

2.定价依据

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的煤炭承运量和当期沿海煤炭运价指数折算的合同单价结算。预计交易金额2,580万元(按承运60万吨动力煤,单价43元/吨测算)。

3.结算方式

以实际发生的煤炭承运数量(根据第三方计量单据等)为准,并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据进行结算,付款方式采用电汇办理。具体方式由双方签署的《燃料承运服务协议》详细约定。

(三)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上线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协商并确定运行维护、系统上线等服务费用。

1.维护服务委托方

桂冠电力所有开立独立账套进行核算的单位。

2.定价依据

按照各省发电集团运维服务平均收费标准。

3.结算方式

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基本上与时间进度一致,结算方式为“年度结算、年度一次支付”。

系统上线服务:系统上线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实施金额。

(四)数字化开发、运维、数据治理、智慧运行等技术服务

1.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企业与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提供IT运维、数据治理、智慧人才、新能源智慧运行、新能源智慧工程、集控中心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合山储能智慧工程、智慧财务、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自主可控改造、生产实时系统扩容接入 、燃料三大项目等项目数字化开发、实施及运维技术服务。

2.定价依据

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综合项目规模与复杂度、所需技术与设备成本、人力成本、市场情况、行业标准与规范进行定价,具体价格经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价格谈判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数字化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以具体项目建设进度为准,结算方式涉及项目进度结算及支付、运维年度结算及支付两类。

(1)项目进度结算及支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例如:合同生效及项目开工、上线运行、竣工验收、质保服务等项目建设进度。

(2)运维年度结算及支付:IT运维、信息系统运维等项目结算方式为“年度结算、年度一次支付”。

(五)技术监督、科技创新等技术服务

1.技术监督、科技创新等技术服务委托方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主要是公司在役、在建或规划中的火电、水电和新能源企业。

上述企业委托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公司分别为所属水电站、火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提供2025年技术监控、仪器仪表检测、设备设施试验、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科技创新等各种技术服务。

2.定价依据

(1)水电、火电技术监控、特殊服务项目的定价主要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生产技术服务招标结果和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机组技术监督业务的交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新能源技术监控和其他技术服务定价依据主要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机组技术服务业务的交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基本上与时间进度一致,结算方式为“季度支付、年度结算”,经双方验明质量合格并出具本项目验收单后结算。

(六)新能源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委托方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主要是公司在役或在建的风电场、光伏电站。

上述企业委托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为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等新能源企业提供2025年风电油品检测、新能源场站出质保验收、投产验收和电气预试等技术服务。

2.定价依据

风电油品检测服务由两部分组成:风电机组设备润滑油检测服务和风电机组润滑脂检测服务。新能源场站出质保验收、投产验收和电气预试等技术服务为按照相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开展现场技术支持。定价依据如下:

(1)风电机组油品检测服务根据检测项目并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油品检测业务的交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其他新能源技术服务根据专业项目不同,具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新能源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以具体送检数量或服务项目为准,结算方式为“年度支付、年度结算”。

(七)风电场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

1.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委托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主要是公司在贵州区域的在役风电场。

上述企业委托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贵州区域所属太阳坪、枫香、白龙山、七舍、四格等风电场提供安全环保监督、车辆驾驶业务等服务工作。

2.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以往与其他公司签订的交易价格,或经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按照月度结算。

(八)机组检修和大坝监测服务

1.机组设备检修和大坝监测服务委托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主要是公司在四川区域的在役水电站。

上述企业委托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为四川区域所属天龙湖、金龙潭、仙女堡、去学等水电站提供设备检修、大坝监测和资料整编等技术服务工作。

2.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以往与其他公司签订的交易价格,或经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竣工工程量结算。

(九)光伏发电储能租赁服务

1.储能租赁服务委托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主要是公司在湖北区域的在役光伏电站。

上述企业委托大唐龙感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湖北区域所属建始光伏电站提供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工作。

2.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以往与其他公司签订的交易价格,或经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按照年度结算。

(十)发展建设项目可研等技术咨询服务

1.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新开发的项目与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其提供可研报告审查,投资申请报告评审,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开工申请报告评审,设计、设备、施工(含EPC)招标文件审查,执行概算审查,重大变更审查,调整概算审查,工程结算审查,技术及业务流程培训等技术咨询服务。

2.定价依据

风电项目服务价格为13.8元/千瓦,光伏项目服务价格为9.6元/千瓦。

3.结算方式

一般按合同生效后、可研审查后、并网发电后具体结算支付。

(十一)技术咨询服务

1.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项目与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和生产数据接入新能源监理监检与大数据中心平台合同,委托提供项目测风方案审查、风电微观选址和光伏光资源复核、项目试运行前检查验收等技术咨询服务,提供新投产项目生产数据接入新能源监控与大数据中心平台等技术咨询服务。

2.定价依据

风电项目前期立项测风方案复核、风能资源评估复核、风机微观选址复核报告、试运前检查验收服务价格为6元/千瓦,光伏项目光资源复核、试运前检查验收服务价格为3.2元/千瓦。

按装机容量等级划分,计算生产数据接入新能源监理监检与大数据中心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费。

3.结算方式

一般按合同生效、通过试运行结算支付。

(十二)设备监理监检服务

1.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项目与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设备监理监检合同,委托其提供设备催交、监造、监检等服务。

2.定价依据

概算设备购置费催交监造费率+监检费。

3.结算方式

按合同生效、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和投料、提交监理总结报告、通过试运行后具体安排支付。

(十三)物资集采配送服务

1.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各企业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提供统谈统签及框架采购物资集采配送服务。

2.定价依据

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相应物资招投标价后,合同价格为:供应商中标价+集采配送费(最高不超过中标出厂价6%)。

3.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一般为“预付款、投料款、到货验收款、初步验收款、最终验收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的需要。

煤炭采购关联交易是合山公司根据发电计划用煤,在充分考虑国内、国际电煤供应形势、批量采购优势等条件提出的,可平抑煤价,稳定供应,以确保合山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大唐燃料可以保证合山公司长期燃料供应,集中采购可有效控制燃料成本、满足发电及环保要求。

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从事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航运经纪、内贸普通货物运输等服务的专业公司,与供应商关系稳定、集中采购优势强、采购成本低,价格稳定、可靠,在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上具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市场优势。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可以满足公司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和系统上线等服务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可以满足公司桂冠电力数字化技术服务、数据治理等服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能够为公司所属火电、水电和新能源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

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可以满足为公司贵州区域的太阳坪、枫香、白龙山、七舍、四格等风电场提供安全环保监督、车辆驾驶业务等服务的要求。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拥有检修技术人员、工具器等力量,可以满足为公司四川区域的天龙湖、金龙潭、仙女堡和去学等电站提供设备检修、大坝监测及资料汇编等技术服务的要求。

大唐龙感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可以满足为公司湖北区域的建始十字路等光伏电站提供光伏电站储能租赁等技术服务的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可以满足公司发展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审查,投资申请报告评审,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开工申请报告评审,设计、设备、施工(含EPC)招标文件审查,执行概算审查,重大变更审查,调整概算审查,工程结算审查,技术及业务流程培训等技术咨询服务。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可以满足公司项目的测风方案审查、风电微观选址和光伏光资源复核、项目试运行前检查验收、新投产项目生产数据接入新能源监理监检与大数据中心平台等技术咨询服务。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可以满足公司设备催交、监造、监检等服务。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从事物资购销服务的专业公司,与供应商关系稳定、集中采购优势强、采购成本低,价格稳定、可靠,在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配送上具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市场优势。

以上与关联方的合作均是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并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桂冠电力2025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公司的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体现了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原则;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

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达到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5-016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投资建设凤山平乐风电场(以下简称“平乐风电”),装机容量100MW。

● 投资金额:平乐风电项目总投资额约5.24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平乐风电项目,总投资额约5.24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平乐风电项目。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情况

平乐风电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大唐凤乐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思源街道思源社区双创产业园1号研发楼第3层315号。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各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如下所示:

2.主要投资方的出资及其他义务:

平乐风电项目总投资额约5.24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3.项目建设期:

平乐风电项目建设期约12个月。

4.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平乐风电项目建成后自持营运,所发电量由广西电网全额消纳。经测算,运行期相应的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超过6%,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5.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平乐风电项目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建设指标,并已完成核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本次投资建设平乐风电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影响:风能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有关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对当地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缓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对我国新能源发电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公司初步测算,运营期相应的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在6%以上,盈利能力较好。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平乐风电项目建成后自持营运,所发电量由广西电网全额消纳。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下:

1.随着新能源电站投产规模日益扩大,未来上网面临竞价和出力受限的风险;

2.风机价格波动大,项目总投资存在变化的风险;

3.项目投产运行后,年平均利用小时实际值与设计值存在偏差的风险。

五、关于投资计划的说明

上述投资计划相关数据为预估数:

1.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

2.资金筹措方式、出资方式及其他建设该项目不可缺少的条件以相应项目公司股东决定为准;

3.项目实施进展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以工程建设部门及项目公司确定的施工计划为准;

4.项目投产后执行的电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电价政策的文件执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600236 公告编号:2025-01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1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七)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详见附件1。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5年5月14日16:30前收到为准。

(四)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11:30;15:00-17:00。

(五)现场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1603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1603室证券资本部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6118880

联系人:许女士、黄先生

传真:0771-6118999

六、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