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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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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3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廖小莉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廖小莉女士简历后附)

廖小莉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简历:

廖小莉,女,1972年生,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本科。自2011年起担任渤海租赁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廖小莉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廖小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小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3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宏源大厦1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副董事长张灿先生;董事刘璐先生、冯俊先生、龙雪红女士;独立董事李剑铭先生、程大中先生、刘超先生共7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周珮萱先生、马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彭鹏先生、王佳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金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川先生简历后附)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张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伟华先生简历后附)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⑴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金川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李剑铭先生、董事刘璐先生

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剑铭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刘超先生、董事刘璐先生

⑶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超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李剑铭先生、董事冯俊先生

⑷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程大中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刘超先生、董事金川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伟华先生为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伟华先生简历后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简历后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鹏先生简历后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简历后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晓东先生简历后附)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马伟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简历:

金川,男,1967年生,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学士,曾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和纽约分行、美国华美银行总行。2011年起先后担任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Seaco SRL副CEO兼CFO,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Avol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航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董事长、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胜科设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联办财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金川先生持有本公司470,000股股票。金川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金川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灿,男,1981年生,武汉大学会计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Swissport Group董事;CWT International(HK00521)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Avol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长、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董事。

截至目前,张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张灿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灿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伟华,男,1980年生,新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自2011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首席投资官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首席运营官,副董事长;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租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伟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伟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马伟华先生持有本公司510,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志胜,男,1976年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联达永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霍尔果斯联达永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航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童志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童志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童志胜先生持有本公司55,8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景然,男,1984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副经理(副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景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景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然先生持有本公司75,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鹏,男,1982年生,澳大利亚易迪考文大学酒店管理学学士。自2013年起先后担任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聚宝汇金融控股(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燕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创投总裁);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天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鲲翎金融(陕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燕山航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聚宝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彭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彭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佳魏,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渤海租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晓东,男,1986年生,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自2014年起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主管、证券事务中心中心经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马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3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周珮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周珮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周珮萱先生简历后附)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简历:

周珮萱,男,1982年生,中国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香港大学EMBA,注册舞弊审查师(CFE)。自2010年起先后担任易能(中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监察室监察中心业务经理、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长、海南海航财务共享服务代理有限公司监事长、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周珮萱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周珮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珮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3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马晓东先生简历后附)

王佳魏先生和马晓东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王佳魏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10268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号3号楼宏源大厦10层

传真:010-84356267

电子邮箱:jiawei-wang@bohaileasing.com

二、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327723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传真:0991-2327709

电子邮箱:xd_ma1@bohaileasing.com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简历:

王佳魏,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渤海租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晓东,男,1986年生,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自2014年起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主管、证券事务中心中心经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马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3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马伟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8人,代表股份3,063,740,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57,311,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2人,代表股份406,428,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7%。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2人,代表股份406,428,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2人,代表股份406,428,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35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99%;反对35,19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8%;弃权2,1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048,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027%;反对35,19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97%;弃权2,1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㈡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545,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0%;反对35,58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4%;弃权1,6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234,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85%;反对35,58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46%;弃权1,6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㈢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567,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7%;反对34,96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2%;弃权2,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256,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539%;反对34,96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7%;弃权2,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4%。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㈣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3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94%;反对35,92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5%;弃权1,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033,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91%;反对35,92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6%;弃权1,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4%。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㈤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95,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07%;反对35,79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2%;弃权9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8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592%;反对35,79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62%;弃权9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㈥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5,350,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70%;反对37,537,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52%;弃权8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03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545%;反对37,537,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60%;弃权8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㈦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14,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80%;反对35,26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2%;弃权1,5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03,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92%;反对35,26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9%;弃权1,5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㈧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7,59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03%;反对34,9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9%;弃权1,2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287,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75%;反对34,9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0%;弃权1,2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6%。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㈨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941,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3%;反对34,50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1%;弃权6,2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2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616%;反对34,50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86%;弃权6,2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8%。

议案表决结果: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8,26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20%;反对34,17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4%;弃权1,3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951,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09%;反对34,17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80%;弃权1,3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1%。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7,931,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2%;反对34,70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7%;弃权1,1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20,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94%;反对34,70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88%;弃权1,1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8%。

议案表决结果: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5,684,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反对37,09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弃权9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37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365%;反对37,09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6%;弃权9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5,510,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22%;反对37,197,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1%;弃权1,0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198,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37%;反对37,197,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22%;弃权1,0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1%。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金川先生、张灿先生、刘璐先生、马伟华先生、冯俊先生、龙雪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金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5,838,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65%。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527,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140%。

议案表决结果:金川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金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张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5,817,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58%。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505,9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88%。

议案表决结果:张灿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张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刘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5,659,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7%。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348,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700%。

议案表决结果:刘璐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刘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选举马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8,512,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38%。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200,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719%。

议案表决结果:马伟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马伟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 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29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15%。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987,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273%。

议案表决结果:冯俊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冯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6 选举龙雪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134,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41%。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822,8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249%。

议案表决结果:龙雪红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龙雪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十五)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超先生、李剑铭先生、程大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 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24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97%。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930,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132%。

议案表决结果:刘超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刘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李剑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239,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96%。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928,5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127%。

议案表决结果:李剑铭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李剑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程大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841,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92%。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529,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607%。

议案表决结果:程大中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程大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时任期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

(十六)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珮萱先生、马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6.01 选举周珮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198,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62%。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886,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406%。

议案表决结果:周珮萱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周珮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6.02 选举马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4,221,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37%。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909,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61%。

议案表决结果:马丽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马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两名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㈡律师姓名:聂晓江、王杰;

㈢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㈡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