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41版)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2024年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将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做好公司日常运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期限、授信产品、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可以自有财产作为担保。在该等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涉外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进出口押汇、保理、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国际贸易融资、担保、质押等业务。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钱纯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期间,董事会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1,533,630.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3,069,921.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0,42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789,62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9,789,62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荣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时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孙慧敏,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以公允定价为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卓润生物”)、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与关联方卓润生物、德昌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时,关联董事钱纯亘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40号1#901
(3)成立时间:2019年5月23日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5)法定代表人:何凡
(6)注册资本:789.4887万元
(7)主要股东: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卓润生物35.3335%股权、海南益德康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卓润生物20.9167%股权、何石琼持有卓润生物11.1401%股权,嘉兴淳辉昭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卓润生物10.6632%股权。
(8)主营业务:主要从事POCT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卓润生物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其变为公司参股公司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卓润生物视为关联方。
2.关联人: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年4月15日
(3)董事:陈晓津、胡卫红、钱纯亘
(4)注册资本:1万港币
(5)主要股东:YI RAN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德昌龙30%股权;DEREK FUTURE LIMITED持有德昌龙21.5%股权;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德昌龙20%股权;陳曉津持有德昌龙15%股权。
(6)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原材料及质控品研发、生产、销售。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德昌龙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钱纯亘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因此德昌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卓润生物、德昌龙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关联方之间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卓润生物/德昌龙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预计与卓润生物/德昌龙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发挥双方优势,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预计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将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向关联人销售/采购原材料、商品或服务将根据成本加成,并参考公司产品定价标准、同行业可比的毛利率水平或同类其他产品价格进行定价;与关联人之间相关资产租赁服务租赁价格将参考周边同类资产租赁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与公司关联方肖育劲先生及深圳瑞龙康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瑞龙康泰”)拟共同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深圳市焕生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焕生纪生物”、“参股公司”)。其中,亚辉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瑞龙康泰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肖育劲先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20%。
● 本次交易对方肖育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且深圳瑞龙康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肖育劲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公司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拟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肖育劲先生及瑞龙康泰共同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焕生纪生物。其中,亚辉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瑞龙康泰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肖育劲先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肖育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且瑞龙康泰为肖育劲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情形。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也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公司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共同投资参与方肖育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且深圳瑞龙康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肖育劲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企业名称:深圳瑞龙康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肖育劲
4.注册资本:200万元
5.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
■
7.财务数据:为新设立企业,暂未发生实质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为对外投资。参股公司(交易标的)尚未设立,以下基本信息均为拟定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深圳市焕生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启
4.主营业务:干细胞外泌体的制备、研发和应用;外泌体制备平台及原料制备;基于外泌体的体外诊断检测平台开发与应用;企业管理及咨询;保健抗衰相关产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股权结构:
■
(以上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焕生纪生物的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等比例按人民币1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出资。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亚辉龙
乙方:瑞龙康泰
丙方:肖育劲
(二)投资方案
焕生纪生物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亚辉龙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瑞龙康泰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肖育劲先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20%。
(三)参股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1)名,由股东会委派,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公司设经理一(1)名,由董事聘任,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甲乙方同意拟委派肖育劲任董事,张启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四)其他主要条款
1、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由此造成参股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缴付的出资、第三方向公司和守约方提出的索赔、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处罚费用、滞纳金等)。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或守约方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或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实际损失的1.5倍违约金。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2、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系相关方有意拓展外泌体相关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设立焕生纪生物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参股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关注该参股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公司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德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加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亚辉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预计对上述12家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及不超过港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5,391.60万元,其中7,273.22万元为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18,118.38万元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9.21%和5.75%。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德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加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亚辉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及不超过港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可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有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叶小慧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6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波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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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5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