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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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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9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37.99万元,同比下降0.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17.36万元,同比下降31.94%;发生营业成本12,786.99万元,同比增加0.0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0,401.16万元,比年初减少10.43%;总负债14,869.25万元,比年初增加9.01%;资产负债率为6.4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合计26,606.35万元,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237.09万元。公司积极提升产品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项目投入力度,研发费用增加,同时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了适当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公司2024年度利润亏损。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尚未交付的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约4.08亿元(含口头订单)。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公司运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际盈利状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与短期经营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建德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德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完善,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进行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均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使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罗先生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要求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并使用3,156万元募集资金向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与高芯思通、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地点调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思新”)为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同时为南京思新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费等费用,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并同步调整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同时结合公司工艺技术环境的变化及最新研发需求,优化芯片业务工艺设备投资结构。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尚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本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营运流动资金。

(七)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不可避免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0,616,719.65元,其中超募资金603,800,619.65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的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9.00%,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并使用3,156万元募集资金向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与高芯思通、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地点调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思新”)为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同时为南京思新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费等费用,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并同步调整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同时结合公司工艺技术环境的变化及最新研发需求,优化芯片业务工艺设备投资结构。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03,800,619.65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4,319,207.80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的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的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的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会议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的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04元。截至2020年10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1,795,770.67元,募集资金净额1,910,616,719.65元。

截至2020年10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0月1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2,456.0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2,895.0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562.73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账户利息净收入10,135.2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332.34万元(含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98.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259.5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674.53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89,6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活期存款余额9,074.53万元。具体如下表: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4年9月26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未包含定期存款89,600.00万元,《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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