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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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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8版)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由于市场结构变化及公司内部产品结构的调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环比2024年第三季度降低2.52%,同比2023年第四季度提升2.47%。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第四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2024年第三季度提升4.71%,同比2023年第四季度提升14.80%。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

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第四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2025年一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一)2024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0,904.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5.65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303.86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0,341.88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4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2024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463,502,683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048.90万元,占2024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5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已累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51,661.65万元,合计第四季度现金分红2,048.90万元,2024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53,710.55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65%。

2024年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020,030股股份进行注销,总金额为19,611.59万元。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5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69,683.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57.62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102.77万元。截止2025年3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8,444.64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463,502,683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0,244.52万元,占2025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8%。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2025年度公司将进行季度现金分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4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四)其他事项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5号),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21,2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9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4,806,21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2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379,74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3,553,911元。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经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3,388,789元(约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8.95%,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1,252,308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136,4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3月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4月1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724899991013000042937)已于2023年度予以销户。本公司开立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175-001213-013) 和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账号:1606021729200216540)分别于2025年1月和2025年3月予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分析如下:

(1)吉林玲珑的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国内,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及国内下游汽车市场需求乏力,导致工厂产能利用率不足,规模效益尚未完全发挥;

(2)市场竞争激烈使部分产品价格未达预期,外加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挤压,导致项目未达预期。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 300 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 -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质量和投资价值,公司于2024年3月制定并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参照方案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为高质量推进此项工作的长期开展,现将公司2024年具体执行情况及2025年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汇报如下:

一、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球经济面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风险升级及增长动能不足等挑战,呈现“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特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下,公司坚持聚焦主业,按照既定战略积极推进全球布局,加快产品创新升级,积极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并通过持续调整和优化销售结构,不断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取得较好成效。2024年,公司累计实现销量8,544.71万条,同比增长9.57%;营业收入220.58亿元,同比增长9.39%;归母净利润17.52亿元,同比增长26.01%。

(一)落实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

为推动企业全球产业高质量布局,提升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玲珑轮胎坚定推行“7+5”全球战略布局,逐步落实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打造全领域智能化、全流程自动化、全方位绿色化的先进轮胎工厂,不断推进技术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和生产力整体提升进程。

公司持续运用工业物联网、AI、大数据、边缘计算等先进技术,在国内外打造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于一身的智能制造工厂,通过数智化生产结合精益管理模式,大幅提升产品制造能力、质量和生产效率。2024年,公司的数智化工厂成功入围工信部的两项重要名单,其中“基于人工智能的玲珑大数据平台”入围工信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名单、“高端轮胎全流程数据驱动智能工厂”入围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第一批)项目名单。同时,公司还注重创新理念、智能生产与绿色环保的巧妙结合,凭借行业领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和智创科技实力,在2024年中国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实践案例中荣获“绿色发展”和“智创科技”两项荣誉。

2024年9月,公司塞尔维亚基地一期项目成功量产,产品主要供应欧洲及周边市场,代表行业内高水平的智能化、自动化和精细化,为公司进一步扩展全球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玲珑塞尔维亚工厂是中国轮胎企业在欧洲建设的首个工厂,也是塞尔维亚迄今为止最大的绿地投资项目,该项目的建成带动了当地轮胎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对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和产销量、利润的快速增长创造了新动能。

(二)持续推陈出新,不断完善产品矩阵

多年来,玲珑始终以技术创新为引擎,持续推出高质量、高性能、高科技含量的轮胎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多样化需求。

2024年,公司阿特拉斯ECO-LINE921、新玲珑大师、新玲珑终结者、玲珑巨胎新品等新产品陆续上市。其中,乘用车轮胎新玲珑大师系列主要面向中高端车主,设计标准对标国际一线品牌,产品融入了玲珑多项领先创新科技,在性能、外观、品质、服务等方面都实现了飞跃,持续提升购买者驾乘体验。该系列自2024年初上市以来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赞誉,新玲珑大师致控一SPORT MASTER在第九届铃轩奖中荣获“量产·底盘系统类优秀奖”;新一代商用车轮胎新玲珑终结者系列,采用了玲珑首创的蜂巢技术,以其卓越的性能和品质,在高端商用车市场独树一帜。

公司2024年研发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材料含量79%的环保轮胎,通过采用可持续、可回收材料及RFID芯片技术,结合玲珑轻量化技术,在湿地性能、噪音性能和滚阻性能等方面均达到了欧盟最高等级A级,很好地诠释了玲珑在绿色出行和技术突破上的行业领先力,荣获第九届铃轩奖“前瞻·轻量化与新材料类·金奖”。

目前公司已拥有低噪音、抗湿滑、超低滚阻、超高耐磨、缺气保用、SEALIN自修复、LLST静音绵等多个高性能轮胎产品系列,已通过了CCC、DOT、ECE等一系列国内、国际认证,在欧盟标签法应对上,公司部分产品达到AAA级,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公司成为截至目前轮胎行业唯一连续五年获得“铃轩奖”的企业,并获得了山东省省长质量奖、中国市场质量AAA(用户满意标杆企业)级等多项荣誉称号。

(三)配套零售齐头并进,全方位构建营销体系

2024年公司继续推进配套业务结构调整,积极开拓中高端市场,与全球主机厂开展合作,在中国、德系、欧系、美系、日系等全球重点车系的配套上均有新突破。24年公司新增配套量产项目包括了一汽红旗、比亚迪、吉利、上汽大众、美国及墨西哥宝马、通用、德国大众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并成为德国大众途观主胎供应商,跻身全球高端配套市场。此外,公司在非公路领域也实现新突破,成功配套全球最大马力新能源拖拉机一临工农机9E系列(ECVT),标志着玲珑轮胎将开始成为新能源拖拉机领域的首选轮胎品牌。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4年全年轮胎原配数据报告,玲珑轮胎在2024年销量5000台以上车型轮胎品牌中的原配车型数量、轮胎销量、轮胎份额均排名第一;新能源汽车轮胎配套领域连续多年位列行业第一,在国内外各大主机厂的品牌影响力正不断提升。

2024年9月,服务乘用车轮胎的玲珑养车驿站正式更名为阿特拉斯养车驿站,开发运营效能进一步提升。24年持续推出新能源轮胎专业修补、“底盘医生”一轮胎+底盘特色业务、核心业务精细化运营、运营商业务能力培养等专业项目,并积极探索新能源车辆维修机遇,通过广泛汇聚行业优质资源,大力推进全平台、社区化的品牌营销和精准引流,以极具特色的驿站招牌服务为门店开辟全新盈利增长通道,最终实现品牌、门店、运营商、用户多方共赢。

服务商用车轮胎的阿特拉斯卡友之家依托自主研发的新零售3.0数智化SAAS系统,实现了供应商端、卡友之家总部端、运营商端、仓储配送端、门店端、物流车队端和司机车主端的PC后台、APP和小程序全覆盖。截至2024年底,已累计开发完成24省101个地级市运营商,其中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江苏省地级市已实现全覆盖;完成设立约1061家卡友之家授权门店和40家卡友之家旗舰店,卡友之家APP实现超34万卡友注册和认证。

为丰富销售网络,进一步提升产品知名度,2024年4月玲珑轮胎与京东汽车签订战略合作,这是玲珑市场营销领域的一次创新与升级,不仅实现了品牌曝光与销售转化的双重飞跃,更探索出了一条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截至目前,双方已在产品销售、全渠道服务网络以及全域营销等多个维度展开了深度合作,并在汽车后市场方面开启新合作模式,2024年11月,玲珑轮胎成为首批参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的品牌之一。

(四)搭建立体化传播网络,推动品牌价值提升

2024年,玲珑轮胎以全球化品牌价值突破为核心目标,通过“战略级资源占位+精准化场景渗透+数字化内容裂变”的协同模式,成功实现了品牌认知度与溢价能力的显著提升。2024年6月,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2024 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分析报告,玲珑轮胎的品牌价值达到981.37亿元,同比增长19.5%;在英国品牌价值咨询公司Brand Finance发布的“2024全球最具价值轮胎品牌”榜单中,玲珑轮胎再次上榜,成为唯一连续五年上榜的中国轮胎品牌。2024年,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立体化传播网络构建,公司品牌宣传的全域触达规模也实现了倍增,全年累计触达21.36亿人次。

与此同时,公司还持续深化体育营销战略。2024年续约沃尔夫斯堡,并新增切尔西、皇家马德里两大豪门合作伙伴,实现了英超、西甲、德甲全覆盖,成功构筑欧洲顶级联赛“铁三角”;通过参与澳门GT赛事、FDJ飘移赛等产品性能验证活动,以及围棋赛事植入等泛运动生态布局,进一步加速玲珑品牌全球影响力的提升。

(五)积极践行ESG理念,全力推动可持续发展进程

玲珑轮胎多年来坚持对标国际标准,积极践行ESG理念,持续推进企业绿色发展进程。公司秉持“和谐、智慧、绿色”的可持续发展观,将ESG治理渗透于日常经营中的经济、环境、社会责任等各个层面,通过发展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打造负责任的供应链体系等积极举措,不断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截至2024年,公司已连续7年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多角度展示公司在环保、社会责任、内部管理、供应链建设方面的实践与成果。2024年,公司荣获MSCI“BB”评级、华证ESG“AA”评级、Ecovadis铜牌、安永可持续发展“年度杰出企业”、证券市场周刊ESG金曙光奖、南方周末年度杰出责任企业、入选易董ESG+8“价值100”榜单等多项荣誉,可持续发展成效得到权威机构认可。

此外,玲珑还是中国大陆首家加入天然橡胶领域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协作平台之一“全球可持续天然橡胶平台(GPSNR)”的轮胎企业。公司公开发布并持续践行《可持续天然橡胶政策》,积极推动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协同供应商共同推进可持续天然橡胶供应链的建设。2024年9月,公司提交了GPSNR年度报告,并已通过该组织审核。

2025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随着全球经济环境和汽车市场的不断变化,叠加国际贸易摩擦的不断加剧,中国轮胎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市场大环境下,公司将继续秉承“创新、品质、服务、管理、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围绕“带团队、打基础、抓管理、上水平、创一流”的经营方针,持续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轮胎生产、销售、使用等全流程中的广泛应用,不断寻求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率有效路径,同时继续深化全球布局,加快长春工厂、塞尔维亚工厂新建产能的落地和释放,并持续通过配套业务“三个结构调整”、产品推陈出新、全方位构建市场营销体系等举措,促进玲珑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打造公司长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治理成效

(一)优化制度建设,筑牢公司治理根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加强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2024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发布或修订的监管法规,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对独董的职责定位和管理,优化履职方式,提升履职成效。此外,还修订完善了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为公司持续规范、高效治理奠定牢固的制度根基。

(二)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公司持续加强对董监高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证券交易所、辖区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或协会组织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并在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或其他特定事项窗口期进行合规提醒,增强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内幕信息管理职责的了解,提升“关键少数”群体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2024年,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或规定的行为。

2025年,公司还将继续规范运作,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体系,筑牢制度根基。通过定期开展合规检查、风险评估,全面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培训,促进“关键少数”群体专业能力和工作力的持续提升,并积极发挥独董作用,从资源配置、信息支持等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保障,确保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监督与决策作用。

三、强化信披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全方位增强股东获得感

(一)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力促质量提升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履行信披义务,并保证披露内容的全面、精确和高质量。同时,为了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便于投资者更好了解公司业务进展和战略规划推进情况,2024年在按要求做好规定信息披露的同时还进行了自愿性披露,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股东回报相关方案公告、经营业绩快报等,积极做好公司价值传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沪市公司 2023一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中,公司再次获得最高评级“A”级,这也是公司连续第五年获此殊荣。

(二)提升投关管理成效,强化股东沟通

公司始终重视中小投资者管理,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积极搭建多维度投资者沟通渠道,保证良好沟通效率和沟通效果。2024年,公司通过网络互动、现场交流形式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回复E互动投资者提问226题。除报告窗口期外,公司合计接待97次投资者调研。此外,为更好服务资本市场,公司24年还补充了专职投关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主动性市场交流,多渠道提升股东沟通频次和质量。同时,还建立了《投资者关系图谱》,定期跟踪分析持股机构特点和变化,汇总记录交流情况和市场声音,对投资者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及时向管理层传递,并供公司合理制定和调整各阶段投关策略参考。

(三)坚持投资者为本,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自2016年上市以来始终以投资者为本,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自2017年至2024年公司每年持续稳定地分红,累计现金分红约33.12亿元,位于中国轮胎上市公司前列,且分红比例均保持在当年合并报表中归母净利润30%以上的较高水平。2024年为积极响应监管号召,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公司还主动增加了现金分红频次,实施了季度分红方案,更好地增强了股东获得感。此外,公司于24年实施了大股东增持计划,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1月22日,控股股东玲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81,10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5,000.24万元。

2025年,公司将在24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在合规的基础上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积极构建公开、公平、透明和多维度的市场沟通渠道,在确保上证路演中心、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等公开渠道的高效畅通之外,进一步提升机构股东主动性沟通频率,向市场积极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2025年,公司还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采用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计划在符合股东会授权和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适时增加2025年度利润分红频次。具体举措包括:

1、公司拟实施2024年第四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分红比例占2024年四季度归母净利润50.52%。四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24年度整体分红比例将继续保持在30%以上的较高水平。

2、公司拟实施2025年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4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方案将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年度股东会进一步审议。

未来,公司还将继续跟踪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阶段执行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持续聚焦主业,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良好的业绩表现和稳定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风险提示: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方案,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轮胎行业波动情况、二级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4 年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28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他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97.97万元。

单位: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 38,190.06万元。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288.03万元,减少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8,288.03万元。本期转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554.19万元,增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554.19万元。综上所述,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733.84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2.7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55%。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度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且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分子公司对于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各项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分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等业务。

为了提高审批效率,公司拟授权董事长王锋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及授信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申请授信融资相关法律文件及授权其他业务人员办理有关事宜,授信融资额度单笔不超过300,000万元。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各项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而确定。

二、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2.7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1.2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同时,为提高审批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锋先生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银行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文件尚未签署,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为118.2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和),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8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52%、16.55%。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2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等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交易金额

有效期限内,不超过50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银行融资,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将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交易期限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期间。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缓解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业绩水平,但同时套期保值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交易方案,设置合理的价格预警机制,动态关注价格波动,并进行相应的止损操作。

2、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审计部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履约风险控制措施: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业务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销量同比增长12.78%,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41%。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下转5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