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6版)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17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护卫”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81,72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0元,共计募集资金513,440,871.1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440,871.1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7,202,392.7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38,478.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478.5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478.5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3,360.9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4年1月15日,公司及安邦护卫(浙江)公共安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757.02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624.24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32.78万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83号),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事项。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0,000.00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收益150.47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整体尚未完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邦护卫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4555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安邦护卫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安邦护卫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19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护卫”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502,802.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7,526,8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763,44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2.8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体现2024年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2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资产减值计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含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77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1、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商誉的形成

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高新区通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经交易各方确定交易价格为30,000,000.00元。上述合并对价与合并日(2024年8月1日)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享有宁波高新区通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0,255,765.87元的差额9,744,234.13元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由公司合并宁波高新区通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经相关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后决定合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7,720,365.15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7,720,365.15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资产减值计提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计提。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23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88.172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44.09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220.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23.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3号)。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延期后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原有的数字化投入主要是围绕金融安全业务展开,近几年银行信息化水平快速提高,金融安全业务的数字化需求变化较快;同时,公司业务已拓展至综合安防和安全应急等新领域,因此,公司业务系统的数字化目标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需求调整。近几年安防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公司已研发的数字化软件系统更新迭代时面临更多选择,基于审慎投资考虑,公司放慢了部分数字化软件系统的开发进度。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实时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公司也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定是管理层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市场状况并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24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81,72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0元,共计募集资金513,440,871.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2,202,392.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38,478.3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23)第70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中包含项目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员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2.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3. 募投项目涉及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降低采购成本和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4. 为充分利用商业信用,减少资金即时流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如工程款项、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

综上所述,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下转5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