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34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35,240,3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24日实施完毕。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490万份调整为1,93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90万份调整为1,677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200.00万份调整为260.00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27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71元/股。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注销的数量:916.50万份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贝通信”)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5、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90.00万份调整为1,677.0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200.00万份调整为260.00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27元/份调整为24.71元/份。同时确定以2025年4月23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60.00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对应的合计916.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7.00万份股票期权;另外,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9.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获授的156.00万份股票期权。
2、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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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减值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7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合计760.50万份股票期权。
3、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916.50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70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60.5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未达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和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3678 转债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号中贝通信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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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六兵、陆念庆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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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号中贝通信大厦22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9日,14:00-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梦芸女士、程彰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511515; 联系传真:027-83511212。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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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