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3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标的明确,价格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实施该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2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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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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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因上述《公司章程》内容变更需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等申请预计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开具保函、银票、信用证及其他借款等有关融资业务。该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同类型议案(即《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均有效。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综合授信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中汇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 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7)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8)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9)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10)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11)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12)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13)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4)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15)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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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具体审计范围,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下转67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