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5版)

2、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的期限原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管理层决定,但应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

3、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80天、单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等。

5、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拟购买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况,委托理财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证券办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转存定期、货币市场基金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1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3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融资额度业务的目的

为积极推进公司全方位发展,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为公司运营提供更好的资金保障,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

二、预计开展的融资业务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1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三、融资期限

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融资额度之日止。

四、业务办理权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总裁,总裁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需要授权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五、金融机构授信风险管理

公司向金融机构获取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支付需求,各家金融机构基于公司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偿债能力评估结果对公司授信总额进行管控,公司针对金融机构授信业务开展如下风险管理:

1、金融机构授信条件管理

首先,公司严格准入开展授信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从源头上降低金融机构自身风险;其次,公司在对自身和各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风险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申请适当的授信额度。

2、金融机构授信产品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在提供授信时一般为企业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等。上述授信产品使用到期时,公司仅需作为债务人身份还清金融债务,并不涉及公司的外部风险。

3、金融机构授信过程管理

财务配备专业团队专门负责金融机构授信产品使用的评估和申请以及内部流程控制等业务管理,与金融机构授信相关业务均需要履行公司授权审批程序后方可具体开展,且将持续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管理环节。

综上,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需进一步提高授信额度质量,为保障公司经营可持续发展提供较好的金融支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1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存货资产及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存货资产及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2024年1-12月合并报表计提坏账准备5,015,268.60元,转回坏账准备9,491,261.4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605,545.70元。

二、计提依据

1、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单项计提:基于客户最新的财务指标及其他相关公开信息,以及公司与该等客户持续沟通回款的情况,该等信息显示其偿债能力或持续经营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该等客户分别进行单独测试,评估了预计可能回收的现金流量,并根据其与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按单项分别计提坏账准备,在原来计提的基础上,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0元,转回7,717,471.58元。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组合计提:对于其余客户,还款情况正常,信用风险没有显著不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关应收款项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组合计提,本期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015,268.60元,转回1,773,789.84元。

本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015,268.60元,转回坏账准备9,491,261.42元,增加本期利润4,475,992.82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2024年度公司销售情况及市场行情,公司部分可能滞销的产品、新增的残损机和可能呆滞的物料等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该等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605,545.70元,其中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计提跌价准备12,259,075.87元,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35,346,469.83元,减少本期利润47,605,545.70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减值准备计提事项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5,015,268.60元,转回坏账准备9,491,261.42元,增加本期利润4,475,992.82元;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605,545.70元,减少本期利润47,605,545.70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包括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内的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0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年4月23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791,403.3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2,051,252.76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3,174,574.8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0,840,038.39元,根据2025年4月18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数,向上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81,789,664.4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22,629,702.82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6,4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222,267,310.00 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1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2025年4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广东惠而浦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81,789,664.43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现金分红款81,789,664.43元。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22,267,310.0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15%,达到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157.82%,达到50%以上。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在兼顾公司资金运营安排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分红后可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新项目投资或规模扩大的需求。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0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因国际业务开展需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一定体量的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主要为美元,但不限于美元。

●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 交易场所:境内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总体额度为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国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一定体量的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体额度为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与境内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币种主要是美元,但不限于美元,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五)授权及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

3、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职责范围、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4、为控制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合法性;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以真实的业务背景下产生的收付汇需求及资金需求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降低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1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80,000万元

● 对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对各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风险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及授信需要,同意公司对外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为80,000万元。

前述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向供应商等申请应付账款结算、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增资方式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时,为其实际发生金额提供担保等,但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财产或权利等为其自身从事上述活动所提供抵押、质押等类型担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时为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子公司2025年度发展预期和资金需求预算,公司拟在担保期限内向下列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若实际发生金额及履行情况等有所更新,公司将按规定披露进展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续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制度文件,就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拟在担保期限内向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1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4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5)首席合伙人:李丹;

(6)普华永道中天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7)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

(8)普华永道中天的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共10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朱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朱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朱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参照2024年费用标准,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就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从业人员的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1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5-01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元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降低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积极推进公司全方位发展,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为公司运营提供更好的资金保障,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融资额度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对各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风险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及授信需要,公司对外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为 8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效率,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专业水平较高,财务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将议案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议案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