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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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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6月5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以及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2025年度拟向子公司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额度、向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向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35,000万元担保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前述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等值外币),前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授信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前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使用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方案分别于2024年7月、2024年12月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120,652,200元增至人民币121,171,5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0,652,200股增至121,171,500股。鉴于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营业执照换发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75.1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7.51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67.5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薇、沈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龚菊明、王明娣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3、提案13.00、提案14.00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8.00关联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须回避表决。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所有提案中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1:30及14:00-16:00);

2、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记参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

③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确认送达。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才年,刘薇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6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考核未完全达标,因此,需要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6月5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以及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5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40,983,345.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66,654.1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549.89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5.07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988.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3,338.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8.36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2,500.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68.8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9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18.75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5.0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3,294.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294.39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3,000.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63.34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8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282.09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5.0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444.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4.7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00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217.1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499.24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5.0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98.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51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222.7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85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721.99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5.0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5.52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一同,与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022年8月,鉴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9.7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鉴于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变更,2024年8月6日,公司和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8月5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45.24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3,045.24万元,其中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8月5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3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共计19.79万元。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22.7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2021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年12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2月2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240.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1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59.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68.43万份。

2023年6月1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47.82万份。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17.40万份。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2月21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17.50万份。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年4月24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3.12万份。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6月28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3.5万份。

2024年7月2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38.58万份。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9月2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9万份。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13.35万份。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5年1月27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3.5万份。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行权比例为60%-80%,因此,需要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所作的具体处理,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2万份,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考核未完全达标,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以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以及本次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玛精密”)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通讯”)及控股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苏州)”)提供担保,且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0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2025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零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和全资子公司全信通讯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48,000万元担保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向信征零件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普莱德(苏州)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全信通讯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前述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96.2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马源清

营业期限:2001年4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6号自编22栋101、201房、自编3栋201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结构如下图: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表中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信征零件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3.3333万英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6LCNT5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23年01月04日

法定代表人:陈宣澔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佳胜路37号2幢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普莱德(苏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966092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移动通讯设备及其零部件;提供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及维护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佳胜路37号1幢

股权结构:瑞玛精密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全信通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信征零件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担保,信征零件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信征零件的其他股东均无法实现前述要求,鉴于信征零件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信征零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信征零件未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担保,且普莱德(苏州)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普莱德(苏州)的其他股东均无法实现前述要求,鉴于普莱德(苏州)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普莱德(苏州)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普莱德(苏州)未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信通讯提供担保,全信通讯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是鉴于全信通讯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融资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被担保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具备偿债能力,即使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少数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六、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7,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86%,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获得批准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09%。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3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等值外币),前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授信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发展资金充裕、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等值外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被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和融资另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3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前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以及进出口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汇率波动较大。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等。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4、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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