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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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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1版)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业务流程、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内部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运营合规。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夯实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为我们的业务伙伴、员工和股东创造共同的价值。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郭俊成

2025年4月24日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1570号),会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924.68万元,同比增长3.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231.62万元,同比下降11.97%;净利润下滑主要原因系四季度公司上市导致管理费用大幅度增加,公司职工薪酬和计提坏账费用略有上升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1、主要资产分析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8,40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97%,主要项目变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余额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143.88%,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后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增加;

*2、预付款项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79.00%,主要系公司预付的材料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91.77%,主要系出口退税金额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58.20%,主要系发行上市后结转前期中介机构服务费所致;

*5、在建工程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48.10%,主要系子公司安徽中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完工进度增加所致;

*6、使用权资产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31.62%,主要系计提当期折旧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40.45%,主要系计提当期摊销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434.39%,主要系未达到结算条件的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2、主要负债分析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30,809.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70%,主要项目变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短期借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100.00%,主要系2024年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2、合同负债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50.76%,主要系年末确认收入结转预收款所致;

*3、应交税费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50.50%,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4、其他应付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582.73%,主要系年末待付报销款增加所致;

*5、租赁负债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44.26%,主要系当期支付租金所致。

3、所有者权益分析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7,592.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3.40%,主要项目变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股本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3.33%,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社会公众股本所致;

*2、资本公积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49.66%,主要系首发后取得的募集资金扣除股本和发行费用后记入资本公积所致;

*3、盈余公积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2.53%,未分配利润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3.18%,主要是因报告期内公司盈利增长。

(二)报告期内经营成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财务费用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265.22%,主要系2024年度汇率变动导致本报告期汇兑收益增加较多以及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长126.28%,主要系对联营企业Strong Plates Europe S.L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和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长208.35%,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34.31%,系2023年度收到的申报上市省级奖励金额较大所致;

*5、营业外支出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长40.37%,主要系对外捐赠和其他扣款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主要系2023年不再开具应付票据后,收回的质押保证金金额增加,2023年净流入6,857.00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和生产设备金额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首发上市成功后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系本期上市成功后首发募集资金后现金流入较大所致。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切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147,924.68万元,同比增长3.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1.62万元,同比下降1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的净利润7,810.80万元,同比下降11.53%。净利润下滑主要原因系四季度公司上市导致相关上市管理费用大幅度增加,公司职工薪酬和计提坏账费用略有上升所致。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提交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决策。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执行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决议全部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2023年度财务决算、2024年度财务预算、聘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同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数据,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指导性建议,保持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推动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就第二届董事薪酬进行讨论和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根据公司相关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方案进行评估、审核,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职责,保证薪酬标准及发放规范运行。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就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事项进行审议。提名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机制。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以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对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保持密切关注,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主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与公司经营层进行充分沟通,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分析并发表意见;同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决策、薪酬激励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重大事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最大程度维护投资者利益。做好信息披露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保障公司重大事项等决策科学合理。

1、战略规划方面

战略规划作为公司发展的蓝图,是实现长期目标、应对市场变化并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全球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动向以及市场竞争格局,结合公司自身的发展状况,规划和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面对重大经营事项,董事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助力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

2、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完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履职机制,优化内部治理流程,落实各治理责任主体,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构建与公司治理制度相匹配的内控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回馈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通过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3、科技创新方面

牢固树立创新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突破为核心、以产业链协调为支撑,通过分阶段布局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公司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并在技术研发、生态建构、全球化拓展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公司产业优化升级,综合提升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素云)

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葛素云,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担任安徽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安徽省财政学校教师、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兼任南通冠优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兆讯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为董事会决策从专业性角度提供意见。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2024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薪酬方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等诸多事项。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4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主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经审查,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市场化的商业条款,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稳定运行,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进行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针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运营效率等方面提出多项意见;在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审计发现的关键问题及管理层应对措施,持续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在公司现场的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切实履行职责,通过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并听取管理层关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变化的汇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现状;在审议重大事项上采用专项问询、专业咨询等方式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时跟进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有效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秉持透明、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提供各项经营数据和决策信息,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相关会议中,公司管理层能够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司在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方面展现了高度治理水平,为董事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保护投资者权益是独立董事的核心职责之一。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确保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确保其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增强公司信息的透明度;鼓励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是本人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实施网络投票和电子化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降低中小股东的参与成本,确保他们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讨论和回应;定期审阅公司收到的投资者反馈,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作为董事会决策的重要参考,对于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问题,督促管理层及时回应并采取改进措施,推动公司治理不断完善,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审阅季度、年度财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政策、关联交易等事项。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督促公司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并确保其内容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避免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造成影响。通过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存放的专项报告进行仔细审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及收益进行独立评估,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确保其符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要求。经过审慎核查,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方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未出现违规操作,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其专业团队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对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资源配置和时间安排等重点关注事项均合理地发表了意见,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2024年,严格履行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和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独立评估;监督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切实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动态,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治理提供更加专业、独立的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葛素云

2025年4月24日

独立董事:

葛素云

2025年 4 月 24 日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就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提交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决策。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程序、提交的议案、表决事项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及管理层依法合规履职,决策程序规范,有效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状况等进行细致审阅,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会计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处理流程规范。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真实反映经营成果,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要求,审计结论客观公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账户及签署的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关注资金存放与划转流程,审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经过审慎核查,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方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未出现违规操作,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着重核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决策权限、回避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检查关联交易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评估关联交易的定价,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认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均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意见完整,符合制度要求;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无显著偏离,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通过关注信息披露制度中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条款;抽查临时公告,核对披露内容与财务数据、合同条款及会议决议的一致性;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重大事项审议及公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恶意隐瞒或误导市场的行为。未来会持续关注监管动态,完善披露细节管理,防范潜在舆情与合规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透明度与资本市场形象。

(六) 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监事会通过关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投资范围、决策权限、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等规定;核对委托理财资金划转记录、收益兑付凭证及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核查,认为:公司委托理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投资标的以保本型或低风险产品为主,未发现违规操作或利益输送行为。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良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同时,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郭俊成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郭良春先生,关联高管郭俊成先生、林文丰先生、李长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其中公司关联董事李仲晓先生、葛素云女士、曾大鹏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调整授信额度基于公司生产与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策,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提供担保则有利于子公司开展业务,提升竞争力。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除议案3和议案7的其他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6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除了议案2和议案6其他所有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7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422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文

联系电话:0563-6033889

传真:0563-6011188

电子邮箱:qbzq@shqiangbang.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9

2、投票简称:强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立斌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得到了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仲晓、葛素云、曾大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仲晓、葛素云、曾大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4]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4]827号文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6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497.7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222.2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00Z004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02.55万元,利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98.1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2,700.7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02.55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498.1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8.66万元,偿还银行贷款4,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71.2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8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收益39.78万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0.02万元,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2,896.6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中,购买结构性存款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11,896.6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嘉定区为项目柔版生产线实施地点,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450786747958募集资金账户的《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签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450786747958账户期末余额5,037.80万元中,包含已申购但银行尚未划转的理财资金5,000.00万元,已申购理财产品为“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419297(保本保最低收益型)”,该笔资金于期后2025年1月2日划转至理财账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02.55万元,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共计9,371.2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强邦新材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增加上海市嘉定区作为项目实施地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0.7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2,202.5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98.19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11,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896.68万元,其中11,0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且期末已划转至理财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11,896.68万元,其中5,000.00万元已申购结构性存款但银行尚未划转至理财账户,其余资金用于随时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详见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 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394家,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共 28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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