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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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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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分子诊断领军企业,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在公共卫生安全和临床诊断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一站式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健康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医学临床诊断、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分子诊断试剂方面,公司分子诊断试剂属于体外诊断试剂的范畴,被国内众多知名医院等机构认可和使用。公司共有500多项产品,已形成20余大系列,是国内感染性疾病分子诊断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覆盖了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产品系列覆盖呼吸道传播病原体系列、HPV专项系列、肝炎病毒系列、性传染疾病系列、感染性腹泻重要病原体系列、人畜共患病系列、媒介传播系列、器官移植易感病原体系列、优生优育系列、肠道病毒系列、脑炎系列、食品安全系列、烈性传染病系列、动物相关疾病系列、真菌系列、细菌耐药系列、血筛系列、血液病系列、遗传性疾病系列、肿瘤相关系列等其他检测系列。
仪器设备方面,已形成11大系列,包括快速自动化核酸提取系列、组织样本自动化处理系列、试剂分液系列、样本前处理分杯系列、分子检测前处理工作站系列、测序样本前处理工作站系列、快速实时荧光检测系列、分子检测一体机、分子检测流水线系列、生产实验自动化系列、移动检测车系列。系列化的仪器设备用于更好的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实现了从半自动化到全自动化的跨越,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内传统分子诊断技术操作复杂、耗时长、自动化程度低、应用局限等行业难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112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9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项,另外取得国际认证337项。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
采购方面:公司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供货速度、经营规模等因素,严格按照制定的供应商筛选及考核机制、采购和验收标准执行,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生产方面:通过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结合公司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安排生产,同时,对产品根据预期销售量及重要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分别确定不同的安全库存量。
销售方面:公司利用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由销售部门建立业务渠道和客户关系网络,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信息,直接或通过经销商间接向下游医疗机构、第三方医学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关等客户销售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58)。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属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规定的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国际上统称IVD(InVitroDiagnostic)。原理是通过试剂和体内物质在体外的反应强度或速度来判断体内物质的性质和数量,用来判断人体的生理状态。体外诊断按照检测方法分类主要包含免疫诊断、生化诊断、微生物、分子诊断、血液学诊断、POCT等几大方面,发达国家的临床免疫诊断和生化诊断市场已经接近成熟,而POCT和分子诊断是诊断市场的主要增长点。分子诊断主要应用于感染性疾病、肿瘤诊断、遗传病诊断、优生优育等,是体外诊断增速最快的子行业。
根据Kalorama Information发布的《The Worldwide Market for In Vitro Diagnostic Tests,17th Edition》报告显示,预计2024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为1,092亿美元,到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1,351亿美元,其年复合增长率约为4.3%。中国是全球最大和增长最快的IVD市场之一,2024年中国的IVD市场规模预计接近61亿美元,2029年预计达到8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7.8%,高于全球增速。
国家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助力分子诊断、POCT、家用诊断等领域更高质量的发展,促进行业活跃度,提升行业结构优化程度。2024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将部分伴随诊断试剂从Ⅲ类降为Ⅱ类(如乳腺癌、胃癌HER2 FISH/IHC检测、非小细胞肺癌EGFR PCR/NGS检测、呼吸道多联检试剂等),有助于企业降低研发成本,缩短产品获证、上市周期。2024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即时检测(POCT)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版)》,是我国首个全国统一的POCT质量管理强制性标准,取代此前地方性或零散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在人员资质、设备管理、数据联网等质量管理方面的规范性。2024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家用体外诊断试剂(IVD)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24年版)》,适用范围涵盖所有面向消费者(2C)的家用体外诊断试剂,核心要求包括说明书内容标准化、禁止误导性宣传、数据隐私保护等。2024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要求电商平台(京东、天猫、拼多多等)对家用IVD产品(幽门螺杆菌、HIV自检试剂等)进行实时资质核验,提出销售记录需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2年的数据追溯等要求,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更完善的医疗器械审核体系。
国外相关组织机构美国FDA、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在全球化、可及性、创新、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指导。2024年2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资源有限地区即时检测(POCT)设备应用与实施指南(2024年版)》,强调降低在资源有限地区POCT设备精度要求,从而提高POCT设备的全球覆盖率。美国FDA于2024年2月发布《数字健康技术整合医疗设备的软件作为医疗器械(SaMD)管理指南(2024年修订版)》,明确覆盖所有整合数字健康技术的II类及以上医疗设备,特别包含POCT设备与移动端(APP/云端)的数据交互系统,全面升级对智能医疗设备的监管。
(2)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行业汇集了生物、医学、机械、光学、电子(微电子)、计算机、工程学、工业设计与制造等相关专业技术,技术门槛高。新技术的不断运用和更新,客观上也缩短了行业技术的更新周期,对企业技术的积累以及人员的专业要求提出了较大的挑战。AI的快速发展,对于高质量数据稀缺、多模态数据融合等数据处理方面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向,加速行业竞争格局的重塑,为企业提供新的机遇和挑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获得权威机构的认可和荣誉,在2024年第三届金筛奖评选中获得ZAODX世界肿瘤早筛大会组织委员会授予的企业社会责任奖,“小青耕-AutraMic mini4800 Plus全自动分子检测一体机”荣获上海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促进会“2024年度长三角优秀国产医疗设备耗材遴选”医疗设备类推荐产品。
公司作为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分子诊断领军企业,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医学临床诊断、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在相应领域中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1)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领域
公司依托智能高效的研发平台和数据资源,建立了全流程应急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可以实现技术成果的快速转化。公司在数次重大疫情爆发之际,持续发出“中国声音”,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领域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疫情防控方面一直走在研发前沿:
2020年,公司作为首批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注册证的企业快速量产。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获得欧盟CE认证和多个国际认证,并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EUL),试剂盒保障国内疫情防控的同时销往国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疫情的防控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8年,公司研制的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WHO认可,并批准纳入紧急使用评估和清单(EUAL),公司系中国唯一入选企业;
2014年,非洲埃博拉病毒爆发流行之际,公司研制的核酸检测试剂第一时间获得欧盟CE认证,并跟随中国援非医疗队在非洲协助“抗埃”;次年,公司的埃博拉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列入 WHO 官方采购名录,系亚太地区唯一入选企业;
2013年,公司研制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试剂获得 CFDA 批准,成为首批商品化核酸检测试剂,率先批准上市;
2008年,手足口病疫情爆发,公司在国内首先研发出荧光定量核酸检测试剂。
(2)HPV领域
宫颈癌是目前唯一一种病因明确的恶性肿瘤,即高危HPV亚型持续性感染所致。宫颈癌前病变是个相对较长时间的过程,使得干预和治疗成为可能,关键在于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通过HPV病毒分型检测,可以全面综合的评估HPV病毒的感染状态,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公司的HPV产品已经获得CFDA/NMPA、欧盟CE认证,通过了VALGENT-4、AML等权威项目或机构的产品性能评估,并参与了WHO的国际参考品协作标定。公司进入HPV检测领域的时间较早,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HPV领域有多款核酸检测试剂产品,包括了HPV15型、HPV2+12型、HPV16&18型,基于多重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在方法学上优于传统的PCR杂交法,简化了客户操作,可以降低污染风险和假阳性结果。
公司HPV领域的终端客户优质且权威,主要应用在临床诊断领域,主要终端客户有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中山医院、上海华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上海新华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妇产医院等。
(3)呼吸道领域
呼吸道感染是指致病微生物侵入呼吸道并进行繁殖导致的疾病。根据其部位分为上呼吸道感染和下呼吸道感染。前者包括鼻炎、咽炎和喉炎;后者包括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炎。国家《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版》推荐使用实时PCR核酸检测技术进行病原学检查,因其特异性和敏感性最好,且能区分病毒类型和亚型。
公司在呼吸道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形成了新冠病毒、甲型H1N1病毒、人感染H7N9病毒、甲、乙型流感病毒联合测定、肺炎支原体及肺炎衣原体联合测定、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核酸检测试剂。目前取得相关III类注册证书10余项,为同行业公司中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4)核酸提取试剂领域
公司核酸提取试剂结合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开发了能兼容DNA和RNA吸附的磁珠,满足了在同一样本中同时提取不同类型核酸病原体的需求。纳米磁珠制备技术注重源头创新,是一种应用于核酸提取的专项技术,其中纳米磁珠是分子诊断在提取环节所应用的核心原材料。目前磁珠制备技术大多被欧美厂商所掌控,国内能自主生产磁珠的企业较少,同行业公司使用的磁珠多以外购为主,但公司自主研发了核酸提取过程中所需的核心原料纳米磁珠。
公司的磁珠制备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备适应各种病原体核酸提取的性能最佳的纳米磁珠方面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如“制备单分散有机/无机复合纳米微球的聚合方法”、“高磁含量单分散亲水性磁性复合微球的制备方法”及“具有快速磁场响应性的功能高分子复合微球的制备方法”等。公司可以针对不同样本类型以及不同病原体开发不同的磁珠,打破了欧美厂商的垄断,实现进口替代。公司磁珠除了满足自身生产研发外,还出口至葡萄牙、法国、阿曼、阿塞拜疆等国家。
(5)自动化检测领域
公司结合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开发了多款核酸提取、检测仪器,如Autrax全自动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EX系列自动核酸提取仪、便携式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Mic qPCR)、Autra Mic 一体化核酸检测系统等。上述设备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内传统分子诊断技术操作复杂、耗时长、自动化程度低、应用局限等行业难点,实现仪器设备的产业化,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其中研制的“青耕一号”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及实时荧光 PCR 分析系统)是国内领先使用柔性机械臂的核酸检测系统,是国际先进的高通量“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核酸检测流水线,已获得国内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集多种自主创新技术于一体的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该产品可支持智能化、多用途、多场景的移动检测模式,可实现“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化核酸检测流程,对核酸检测的应用普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针对现场即时检测需求,公司推出“红铠甲”、“蓝铠甲”等移动P2+核酸检测车,可满足不同场景的核酸检测。“红铠甲”移动P2+核酸检测车,作为一个移动式P2+微生物实验室,将专业PCR实验室内能够做的核酸检测,搬到距离被筛查人群最近的地方,采样即检测,减少样本转运中的风险,缩短由于样本长距离周转所延长的检测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采用科学设计,“三区、三缓、一洗消”布局高度集约化,具备有从样本采集、自动化样本前处理、自动化核酸提取、自动化进行核酸检测到最后出具报告全流程功能,整车密封、负压,达到加强型P2级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标准。在车辆微缩的空间中,内部搭载的检测核心即为前期自主开发的实验室小型核酸检测自动化设备,流程自动化使其单车日检测通量最高可达1万管,将样本采集、分杯、自动化的样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检测到最后出具报告全流程全部串联起来形成一个智慧化的系统。“蓝铠甲”全自动P2+核酸检测车也是一个移动式P2+微生物实验室,相对“红铠甲”移动P2+核酸检测车虽通量小,但更灵活。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① 新技术
分子诊断的技术方向目前主要聚焦于简便化、高精化、高通量、自动化、系统化、移动化。多重PCR、NGS、熔解曲线、分子诊断POCT、快速提取、单分子测序及检测、CRISPR等技术是研究与应用的主要方向。
② 新产业
体外诊断上游层面,很多公司积极布局分子诊断原料行业,尽力降低对外部的依赖;同时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提高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性及供应链稳定性;中游层面,引入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下游层面,响应国家医疗政策,积极布局销售端。
③ 新业态和新模式
一是强强联手。体外诊断生产制造公司积极与国际巨头或者与研发、流通领域强强联手,积极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协同发展;二是基于已有的产品线和全球市场基础,布局全球分子诊断市场开拓;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机遇,推进网上医院建设,同时积极布局家用体外诊断市场。四是应用AI辅助工具,在研发、生产、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2)未来发展趋势
从技术方向来分,IVD市场主要有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血液诊断、POCT(场景分)等方向。其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和分子诊断,各有其适用的疾病诊断领域。在传染病领域,分子诊断能在传染病极早期即免疫反应还没有发生时进行检测,对于防控价值巨大;而在优生优育、性病、肿瘤筛查尤其是二次筛查、肿瘤诊断和伴随诊断、肝炎等慢病管理等领域,分子诊断因其精准性而具有显著优势。体外诊断未来的发展将伴随以下趋势。
第一种,在精准医疗背景下,分子检测企业发展模式的多样化趋势。包括核心原料一诊断试剂一仪器装备一诊断服务的解决方案供应商;以诊断过渡到治疗的跨行业发展;深耕某一领域,以极致的产品与服务,多样的技术平台所呈现出的复合化全诊断平台等商业模式。
第二种,实验室自动化、智能化流水线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老龄化趋势越发明显,大量检测与医疗需求被释放。由于分子检测基础设施大规模放量、成本大幅下降,致使应用产品种类越发广泛。患者数量和标本数量不断增长,对医学实验室检测能力、检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快速、准确、安全高通量的样本处理,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是必然趋势,同时对设备的全自动化、高通量、智能化等提出更高要求。
第三种,POCT产品的个性化、小型便捷化的必然趋势。以个性化为核心的精准诊断对分子POCT的发展应用带来了新的驱动力。分子POCT产品具有使用方便、空间小、高效以及准确度高等多项优势,对于疾病预防、确定病因、预后效果、提高治疗有效性和减少医疗成本有重大意义,能满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需要。目前分子POCT整体市场规模不大,但发展很快,医院临床科室渗透率还较低,尤其是在基层及个人用检验设备不多。未来随着老龄化带来的慢性病高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纳入医保和分级诊断等政策的支持,分子POCT市场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扩大其在分子诊断领域的应用范围。
第四种,人工智能多方面渗透进入体外诊断行业的趋势。通过大数据技术构建智能医疗数据库,通过AI技术平台开发医疗行业大模型,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数据实时传输与共享。在各个业务节点、应用场景,均可适时借助AI辅助工具,达到提升研发效率、产品诊断准确性、产品个性化水平以及降低成本等效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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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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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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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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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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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65.19万元,同比下降34.88%,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12,746.21万元,同比减少亏损939.4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27.13万元,同比减少亏损2,696.58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462,123.7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44,904,033.93元。公司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安排,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为20,882,808.3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882,808.32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5,331,332.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6,214,141.0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44.1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02,033,917.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22,916,725.5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96.4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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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462,123.7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44,904,033.93元。公司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安排,且本年度公司中期已进行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882,808.32元(含税),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且本年度公司中期已分配现金红利金额20,882,808.32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于永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于永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永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于永生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独立董事改选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永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于永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担任董事及委员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强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徐强国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学尧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强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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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简历
徐强国,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9月至1984年6月,就学于杭州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年8月至2010年6月,在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工作,期间于2002年9月至2007年6月在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7年11月评聘为会计学教授;2010年6月至2024年10月在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工作。徐强国先生目前还担任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保尔力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绍兴拓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徐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3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之江生物”)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17,372.1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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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87.14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同比减少,因客户回款较慢等情况导致账龄迁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2024年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未来市场需求等情况,预计相关存货会出现积压和呆滞的风险,市场可变现价值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相关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14,630.0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2024年固定资产使用及未来市场需求等情况,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54.93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经测试,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各类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372.1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7,372.11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额为17,372.11万元(不包含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各类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上述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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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2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7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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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邵俊斌、倪卫琴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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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1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联系电话:021-34635507
传真:021-34635507
联系人:倪卫琴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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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之江生物”)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76,088.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2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780,523.36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44,950,478.12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508,406.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42,321,63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039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586.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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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和用于现金管理金额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及三、(四)。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下转7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