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14版)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7,917,966.26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4,107,435,885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股份351,363,722股,即以3,756,072,163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07,435,885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股份351,363,722股后,以3,756,072,16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3,490,630.7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4%。分配完成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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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2,594,23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51元,共计募集资金1,499,999,999.85元,扣除发行费用 17,957,956.21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 14,150,943.40元、验资费用 47,169.81元、律师费用 1,773,584.91 元、信息披露费用1,301,886.78 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684,371.31 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的XYZH/2023CQAA1B0253号《验证报告》审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专户存储余额为 408,906,358.49元。
2024年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转移至内蒙古实施,增加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C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增加配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9月25日,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公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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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度,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342,689,473.83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08,906,358.49元,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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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管理。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全资孙公司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合金”)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创新金属及创新合金于2023 年8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开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4年9月25日,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市以来,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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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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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亿元,2024年9月20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 年9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4.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4年11月25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4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在使用期限内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 亿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合计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三)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7,432,219.76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3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5年3月25日,公司已完成该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流金额197,948,625.47元,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外汇、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2024年度“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募投项目累计以募投专户支付信用证保证金58,68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25,808,039.10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计划调整
公司本年无投资项目进度计划调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现截至2024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回购业绩承诺方补偿股份数351,363,722股,并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4,107,435,885股减少至3,756,072,163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因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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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并委派专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案的备案事项。
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