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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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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9版)

车身智能连接装备和生产线

(2)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矩阵覆盖驱动电机、控制器、车载电源及集成式电驱动系统,基于全域安全防护架构与智能控制算法,实现高功率密度、低噪声及轻量化核心优势。通过全生命周期可靠性开发与验证体系,产品已成功应用于理想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东风本田、广汽本田、越南VINFAST、吉利汽车、东风汽车、蔚来汽车、江淮汽车、江铃新能源等客户市场。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如下图所示:

油冷扁线三合一 碳化硅控制器

■■■

扁铜线驱动电机 多合一集成式电驱动系统 电源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分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两大类,相关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构建了多层次、开放协同的研发创新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1)自主创新研发模式: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在智能装备业务领域自主研发核心工艺装备;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领域掌握全流程核心技术,确保技术自主可控与持续迭代能力。(2)客户协同研发模式:以深度洞察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将技术创新与市场应用紧密结合。建立客户需求快速响应机制,采用联合开发方式,帮助客户在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领域实现技术升级与业务拓展,形成紧密协同的创新共同体。(3)产学研融合创新模式: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链优质资源,搭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平台,推动前沿技术落地与规模化应用。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类、电气类、机加工类及辅材等。其中,对机械设备类、电气类原材料的采购,供应链中心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经过招标竞价流程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进而进入供货流程;对于机加工类的采购,供应链中心根据生产所需向供应商定制采购,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标准加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在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其在产品质量、产品供应的稳定性、产品报价、产品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同时,公司在产品的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持续进行评价和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智能装备属于非标定制产品,生产计划按照具体项目的合同交货期来安排。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计划,项目执行部门拟定具体计划。公司机械设计团队和硬件设计团队针对具体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同时由电气设计团队完成控制系统和软件的适用设计。根据项目计划和设计图纸,供应链中心完成物料采购,经设备制造、单元装配与调试、整线装配与集成、生产线调试、初验收等环节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并完成客户现场的装配调试,经客户试生产后予以终验收。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属于标准化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接受客户订单,由生产部门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系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制造的非标准化产品,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订单。单个项目合同签订流程一般为:承接项目前,公司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了解客户需求,制定项目规划方案;根据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方案,确保满足客户要求;结合客户的预算、项目成本、竞争对手情况等因素制定项目报价并参加客户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该产品为标准化产品。公司销售部门通过前期市场调研、拜访整车生产厂商等方式获取市场信息,整车生产厂商通过现场考核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等,考核通过后公司进入整车生产厂商供应商体系。后续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具体车型对应的电机电控零部件批量供货资格。

2.3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我国制造装备呈现出自动化、柔性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特点,制造业呈现出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的新形态,具备信息深度自感知、智慧优化自决策和精准控制自执行等功能。国内制造业企业在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内生需求持续增长,智能装备市场日新月盛。以大模型、AI智能体、具身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正在引发装备制造的效率革命,通过运营、决策、管理三大价值链重构,推动产业场景向智能化跃迁。

(2)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新能源汽车的智能化、动力性、经济性、驾驶舒适性等需求定义了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要求其做到低成本、高性能、高可靠和轻量化,这使得电机电控零部件呈现出集成化、高速化及高效化的技术趋势。在产品形态方面,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由三合一向多合一深度集成发展;在技术方面,扁线电机、基于SiC的800V高压电驱动技术、功能安全、EMC/EMI、NVH等技术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未来,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进一步突破的门槛主要集中在机电热磁一体的多物理场的设计与优化技术、少稀土的电机技术、深度集成控制系统设计技术、面向乘客体验的多性能优化技术、大规模的高效柔性制造技术等方面。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智能装备行业

2024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名单》的通知,确定的151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中,有33个装备产品类上榜,充分展示了装备产品在智能化升级方面的巨大潜力。汽车智能装备产品是汽车制造的“脊梁”,智能化水平直接关系到汽车生产的效率、质量和安全性。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装备产品正从机械化、自动化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迈进,人工智能有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智能制造正在多领域多场景落地开花。通过AI技术的赋能,汽车智能装备产品不仅能够实现更高精度的操作与检测,还能通过数据驱动优化工艺流程,减少人工干预,提升生产效率。

公司深耕智能装备领域二十年,凭借自身强大的技术创新、充足的项目实施经验、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塑造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列。

(2)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

2024年全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呈现持续走强的拉升态势,年度总量突破1200万大关,渗透率超过45%。TOP10车企中除特斯拉之外,均为中国本土品牌,自主品牌车型起到了绝对的推动作用。随着“两新”政策[报废+置换]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的提升,叠加地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延续,部分车企兜底权益或补贴政策的限时保障,系列政策的加码将进一步稳定并激发市场活力。叠加国际市场需求的提升,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的市场空间将持续扩大。

根据NE时代新能源乘用车终端数据统计,2024年公司电控产品同比增长超过180%,行业排名显著提升。主流的三合一产品在头部新势力车企的爆款车型上取得批量搭载,并在多家客户的纯电、混动平台上推广应用;800V SiC、高压异步等产品已陆续投产,将保持行业先进性并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装备领域

2024年,智能装备进一步向多学科交叉融合方向演进,以“AI+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为核心的解决方案成为主流;轻量化、一体式压铸、复合材料连接、AI驱动的虚拟调试/智能检测、工业机器人等技术持续升级,加速了新能源汽车制造技术的迭代。

2024年,智能装备行业新业态发展呈现“服务化+平台化+开源化”三维突破:头部企业转型“产品+服务+数据”生态服务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推动服务收入占比超30%;基于5G+边缘计算的协同制造平台实现跨地域资源实时调度,响应效率提升50%;开源生态兴起,企业开放底层接口共建AI算法库,形成“硬件+开源软件”创新范式。

国内政策进一步聚焦新质生产力,为智能制造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基础,推动着制造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我国智能装备产业体系持续完善,以AI驱动的自动化产线、高精度工业机器人为代表的核心领域加速迭代,进口替代纵深推进,工业机器人控制器、高动态视觉传感器国产化率不断突破,新质生产力政策驱动下,智能装备向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战略新兴领域加速渗透。

基于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成熟性与垄断性,差异化、系统化和垂直并购是该领域企业追求技术优势增长及市场规模扩张最常见的模式。竞争维度向生态化跃迁,具备“装备+工业软件+碳管理”全栈能力的企业主导市场,中国企业凭借汽车、锂电、光伏智能装备的技术优势,加速向半导体封装、细胞治疗等精密制造领域渗透,将重塑全球产业链话语权。

(2)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领域

2024年,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产业在高压化、集成化与智能化浪潮中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扁线电机全面普及,渗透率突破85%;油冷技术持续迭代,温控效率显著提升;SiC器件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高压平台车型渗透率达60%;域控融合架构普及,基于中央计算平台的“动力域控制器”占比超50%,实现电机、电控、BMS、热管理的一体化控制。

行业加速向“软件定义电驱”转型,硬件标准化叠加软件订阅服务成主流模式;产业链纵向协同深化,电机电控企业与芯片/材料商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核心部件国产替代;开源生态与敏捷开发体系普及,模块化平台支撑车企高速迭代。同时,行业加速垂直整合与跨界协同,企业通过并购补齐芯片、软件等核心能力,构建本土化研发网络;分布式智造模式兴起,区域化微型工厂实现近地化敏捷交付。

伴随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电机电控零部件需求激增,市场加速向技术驱动转型。跨界造车势力涌入推动行业迭代提速,对供应商技术前瞻性、开发敏捷性及规模化交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技术端,深度集成化(多合一系统)、高压SiC方案及智能化控制算法成为主流方向;供应链端,国产替代深化,兼具高可靠性、低成本与快速响应能力的本土企业逐步主导市场,行业竞争从单一产品比拼转向“硬件+软件+服务”生态化角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52,328.58万元,同比下降4.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1.8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7.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926.8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20.67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59,977.76万元,较期初增长6.12%;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2,907.07万元,较期初增长0.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5,613,488.98元;(2)公司将“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3,539,885.0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公司将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4)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046,328.16元;(5)收到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2,946,977.5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206,212,484.7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账户为补充营运资金账户,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临时存放产生的利息收益。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613,488.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50,489,921.6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3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理财未到期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53,539,885.05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024年1月23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4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等额置换43,778,206.31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927.4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调整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同时将“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将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在“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公司厂区内中间位置靠西侧地块新建技术中心”调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调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建筑工程费用2,421.76万元,相应调增研发费用2,421.76万元。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927.4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调整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同时,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实际转出92,251,349.68元至“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19号)认为:巨一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巨一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通过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监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每人12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五险一金。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办理五险一金。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

三、其他规定

1、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需在2025年5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49007

邮箱:ir@jee-cn.com

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角度出发,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公司全体监事通过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各次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认真勤勉地履行法律和股东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决策程序、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成果。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及发展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5-2027)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主要是基于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求的综合考虑。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18,024.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9,107,995.15元。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894,085.9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0.23%。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注:上表中,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公司2024年12月11日实施的2024年前三季度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及发展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809.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43.5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581.78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97万元。

3、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年期以上质保金重分类而来,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需冲回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0.8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09.5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