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63版)
2.5.1.3 报告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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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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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4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24年6月27日,本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A股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本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本公司出现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本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上银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7日(除息日)起,由人民币9.8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37元/股。
2024年11月28日,本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A股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本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本公司出现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本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上银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8日(除息日)起,由人民币9.3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09元/股。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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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5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为2021年1月发行的“上银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新世纪出具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银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新世纪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上银转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有关负债情况详见财务报表及附注。本公司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来源主要包括本公司业务正常经营所获得的收入、现金流入和流动资产变现等。
2.5.1.6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按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1.50%(含税),向截至2024年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上银转债持有人,支付自2023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4日期间的利息。详见本公司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银转债”2024年付息公告》(临2024-002)。
根据有关规定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按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2.80%(含税),向截至2025年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上银转债持有人,支付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期间的利息。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银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临2025-002)。
2.5.2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详见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22。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战略引领,加快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入推进数字化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32,266.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7%;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力度,报告期末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4,057.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9%;聚焦存款拓展,深化客户经营和综合化金融服务,报告期末存款总额17,100.3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7%。
营收盈利增速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0亿元,同比增长4.50%,增速较2024年前三季度提高3.10个百分点;营业收入529.86亿元,同比增长4.79%,增速较2024年前三季度提高4.11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41.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4%。
资产质量平稳趋好。本集团提前布局、主动施策,持续强化不良生成管控,有序推进存量风险化解,资产质量平稳趋好。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18%,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
资本水平充足。本集团持续强化资本管理,完善资本管理机制,加强资本预算和风险加权资产限额管理,开展资本专项管理,压降无效低效资本占用,优化经济资本管理体系,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4.21%,一级资本充足率11.2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35%,分别较上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0.82个百分点、0.82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要求和本集团规划目标。
3.2 财务报表分析
3.2.1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0亿元,同比增长10.15亿元,增幅4.50%,下表列出本集团主要损益项目变化: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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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29.86亿元,同比增长24.21亿元,增幅4.79%。营业收入主要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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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2 资产负债表分析
3.2.2.1 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32,266.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11.39亿元,增幅4.57%。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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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
客户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4,057.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7.21亿元,增幅2.09%。
客户贷款和垫款情况详见年度报告“贷款质量分析”。
3.2.2.2 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29,719.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55.32亿元,增幅4.41%。本集团持续加强负债质量管理,夯实客户基础,提高负债稳定性,加大负债结构调整力度,拓宽负债来源,合理安排各类负债的吸纳节奏、期限和品种结构,强化定价管理,负债质量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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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
负债;
2、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款总额17,100.3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99.54亿元,增幅4.27%。其中,公司存款余额11,124.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4%;个人存款余额5,975.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82%。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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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2.3 股东权益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2,546.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6.08亿元,增幅6.5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实施利润分配等。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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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82亿元,同比增加0.42亿元,主要由于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0.11亿元,同比增加41.95亿元,主要由于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3.57亿元,同比增加408.47亿元,主要由于发行债务证券收到的现金增加。
3.2.4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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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
1、本集团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资本管理情况、资本计量情况、信用风险资产组合缓释后风险暴露情况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bosc.cn)披露的《上海银行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2、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间转换的风险加权资产为2024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后的新增项目;
3、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6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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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8 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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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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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存贷比为监管法人口径;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合计/资本净额。
4 重要事项
4.1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4月,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30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票面利率为2.36%,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2025年3月,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15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票面利率为1.97%,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本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改善流动性指标,并用于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实体经济。
2024年11月,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200亿元小微金融债,票面利率为2.04%,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
4.2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8月,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2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15%。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公司二级资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本充足水平,充实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为持续服务实体经济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章节,以及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bosc.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普通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届时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4,377,651千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895,544千元,扣除优先股股息804,000千元后(含税,已于2024年12月19日发放),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22,091,544千元。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届时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股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89,554千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提取一般准备2,500,000千元;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579,109千元;
4、以届时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2.20元(含税);
5、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6、2024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如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14,206,706,049股为基数测算,2024年末期拟派发现金股利3,125,475千元(含税);加上2024年度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3,977,870千元(含税),全年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约7,103,345千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不触及风险警示情形
■
注: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1、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投”)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2年。
● 回避表决事宜:
关联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对与上海信投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信投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2年,用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持券及债券投资,担保方式为信用。
上海信投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上海信投为公司主要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应晓明先生同时担任上海信投董事,因此上海信投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证监会规则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信投成立于1997年10月,注册资本3.75亿元,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25、26号3、4、5层,法定代表人张琦,经营范围:对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进行投资、建设、制造、销售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及各类咨询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与上海信投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交易定价与交易条件不优于其它同类非关联方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与上海信投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公司与上海信投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到0.5%以上但不足5%,达到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与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外,其他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上海银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23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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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Banco Santander, S.A.,以下简称“桑坦德”)分别于2014年1月10日、2019年4月25日、2022年4月25日签署了三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重点在零售转型、大学金融、国际业务、客户互荐、绿色金融、跨境支付等方面开展积极合作。
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公司与桑坦德于近日签署了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桑坦德是公司战略投资者,也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桑坦德成立于185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Ana Botin,经营范围包括消费信贷、抵押贷款、租赁融资、保理、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商业信贷、投资银行服务、结构性融资以及并购咨询业务。截至2024年末,桑坦德注册资本75.76亿欧元,总资产18,370.81亿欧元,净资产1,073.27亿欧元,2024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25.74亿欧元。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协议,双方将在原有合作基础上,利用各自优势,创造共同价值。合作内容主要涉及互联互通、业务发展、创新和知识交流四个方面,涵盖公司金融、零售和消费金融、金融市场、科技创新等领域,将重点围绕服务“走出去”客户、人工智能运用、绿色金融、跨境支付等方面展开合作,并深化资产管理方面的战略协同。双方将在本协议期间就合作项目的特定范围和实施作出具体安排。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签署之日即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6人,实际出席董事1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施红敏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提名顾建忠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本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暨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会议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会议同意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内容如下: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各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标准和公司资本管理规划目标,或预期实施现金分红后各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标准和公司资本管理规划目标;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限制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相关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请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4年度资本管理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十、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关于《2024年度绿色金融发展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与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叶峻、应晓明。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三、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关于2025年1季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资本充足率管理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执行情况专项审计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顾建忠先生简历及相关信息
顾建忠,男,1974年11月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上海银行党委书记。曾任上海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营销经理部、港台业务部总经理,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副处长(挂职)、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银行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顾建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葛明监事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监事会对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暨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关于〈三年发展规划(2024-2026年)〉2024年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2025年1季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银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上海银行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应晨斌,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应晨斌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上海银行提供审计服务。应晨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上海银行提供审计服务。金乃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石海云、应晨斌和金乃雯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预计工作量等因素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14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季度财务报告商定程序费用为人民币45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预算费用下降16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已知信息,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20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3楼上海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向股东大会报告以下事项: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披露。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 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星期四)、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 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交通:地铁2号、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 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
(五)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 主持人于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 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2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饶女士、朱女士
邮政编码:200011
联系电话:021-68476988
邮 箱:ir@bosc.cn
传 真:021-68476215
(二)现场参会特别注意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2、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或其他补充临时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是
□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或者“○”。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
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时止。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21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html/146042.shtml)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bosc.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5:00-16:3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直播互动召开,公司将就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互动
(三)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html/146042.shtml)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代表。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登陆上述网址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bosc.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476988
电子邮箱:ir@bosc.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网站(www.bosc.cn)投资者关系栏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html/146042.shtml)或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查看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