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6,495,2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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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CD、OLED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显示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类、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类、智能穿戴类及专业显示类;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摄像头、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摄像头、智能产品类(智能手表、视讯通话等)摄像头、感知类(扫地机器人等)摄像头、识别类(智能门锁、人脸识别等)摄像头,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显示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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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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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赣州同兴达作为公司显示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起不断投入优质资源,着力打造高端制造平台,现拥有智能手机类、智能穿戴类和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一体化生产线40余条,已成为行业标杆智慧化工厂。
子公司南昌精密作为公司光学摄像头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9月成立以来,凭借内部精细化管理及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得到了下游优质大客户的认可,主流产品由目前8M至104M的手机类高像素产品逐步扩充到笔记本电脑、平板至工控、智能家居等更多领域。
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车载摄像头模组业务的载体,经过2023年紧张有序的筹备及客户拓展,与Sony、博世、地平线、德赛西威、大疆车载、海康车载等国际知名厂商展开深度合作,取得多家供应商资质及定点开发项目,2024年已相继进入量产阶段。
子公司日月同芯设立于2021年12月,主要从事半导体先进封测业务,投建全流程金凸块制造(GoldBumping)+晶圆测试(CP)+玻璃覆晶封装(COG)及薄膜覆晶封装(COF)(一期)等完整封测制程,建成月产能2万片12寸全流程GoldBump(金凸块)生产工厂,主要应用于显示驱动IC(含DDIC和TDDI)。自2023年10月公司进入量产阶段后,经过2024年全员奋力拼搏,目前月产量超过1万片,预计2025年下半年进入中国大陆同级别规模前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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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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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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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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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公司关联董事万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市场。同时,公司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钟小平(副董事长)、隆晓燕(董事、副总经理)、李玉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回避表决。
1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隆晓燕(副总经理、董事)、李玉元(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4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准确、真实、公允,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各商业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各商业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和获得授信额度的具体公司以银行的实际授信为准。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各项审计任务,同意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6层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提案7.00、11.00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6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3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nHLKSwont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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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董事长、总经理:万锋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岑女士
投资总监:姚拥军先生
独立董事:向锐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HLKSwont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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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谨慎投资。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3亿元人民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1500万元人民币。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鑫生,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涂雅丽,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琴,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申报、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而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范围、审计工作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从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兴华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用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5)第590026号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同兴达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同兴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同兴达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兴达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4月24日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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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5年1月1日一一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8.1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万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需要向关联方直接采购原材料。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东莞市优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优创包装”)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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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7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