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7版)
(四)拟发行公司债券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拟发行公司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八)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票面利率及发行后涉及的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九)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投放融资租赁款、基金出资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四)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五)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六)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2:15在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此外,董事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1:00在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监事会主席章剑敏先生主持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何新华先生、邵远先生、耿硕女士回避表决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
注:(1)原监事会主席魏飙先生、原监事王政先生、现监事会主席章剑敏先生、监事李兵女士均不从公司领取报酬;(2)其余职工监事均未从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其从公司获取的报酬系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该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的相应报酬;(3)胡海涛女士2024年8月起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上表中税前报酬为其担任其他职务期间基本薪酬及以前年度清算薪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期货公司理财产品、公司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
●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1、理财目的
合理安排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各类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2、理财额度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各类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4、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期货公司理财产品、公司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公司将通过组合化运作,审慎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流动性的同时,提升闲置资金收益。
5、授权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照其相应制度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主要风险如下: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闲置资金理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运行和净值变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通过内外部审计,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持续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原则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确认、计量和列报,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
2、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财富”)
3、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供应链”)
4、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济海”)
5、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济海”)
6、浙江东方乾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乾睿”)
7、浙江东方嘉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信”)
8、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产融”)
9、浙江济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桐贸易”)
上述被担保人中,国金租赁、般若财富、东方供应链、浙江济海、舟山济海、东方乾睿、东方嘉信、东方产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济桐贸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以上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451,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58,241.20万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10.10%,除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济桐贸易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 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国金租赁、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451,5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余额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2025年10月起,公司可对国金租赁提供新增担保。
2、公司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自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
5、对济桐贸易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度为2.4亿元的担保,济桐贸易的其他股东方也将按照股权比例同时提供相应足额的担保;公司对国金租赁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度为10亿元的担保,另一主要股东方杭州富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也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足额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国金租赁
国金租赁成立于2012年9月20日,注册资本为11,270.6462万美元,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刘伟,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金租赁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913,302.00万元,负债总额为732,016.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15%,净资产为181,285.21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13,354.63万元。
(二)般若财富
般若财富成立于2002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赵磊。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般若财富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47,313.55万元,负债总额为23,649.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99%,净资产为23,663.85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696.23万元。
(三)东方供应链
东方供应链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杨学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浆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方供应链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7,778.57万元,负债总额为7,839.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78%,净资产为-60.80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136.09万元。
(四)浙江济海
浙江济海成立于2013年4月12日,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其87.5%股权,公司持有大地期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明。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橡胶及制品、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棉花、煤炭(无储存)、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贵金属的销售(不含专控),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济海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259,908.83万元,负债总额为223,240.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89%,净资产为36,668.61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5,650.90万元。
(五)舟山济海
舟山济海成立于2018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浙江济海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朱佩荣。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电线、电缆经营;纸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舟山济海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53,036.75万元,负债总额为40,239.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87%,净资产为12,796.83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1,186.33万元。
(六)东方乾睿
东方乾睿成立于2024年4月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35%股权,浙江济海持有其16%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明。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鞋帽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方乾睿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11,214.72万元,负债总额为1,106.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6%,净资产为10,108.61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108.60万元。
(七)东方嘉信
东方嘉信成立于2024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0%股权,浙江济海持有其25%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万利。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棉、麻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方嘉信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10,005.49万元,负债总额为4.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4%,净资产为10,001.49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1.49万元。
(八)东方产融
东方产融成立于2005年4月11日,注册资本16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童超。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针棉织品、毛针织品及梭织服装、纺织原辅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方产融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205,445.35万元,负债总额为36,18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61%,净资产为169,256.98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1,311.97万元。
(九)济桐贸易
济桐贸易成立于2022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凌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饲料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棉、麻销售;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济桐贸易股东方有三名,其中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润桐控股”)出资4,000万元,占比40%;桐乡市桐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桐溪实业”)出资3,000万元,占比30%;浙江济海出资3,000万元,占比30%,根据股东方协定,济桐贸易无控股股东。济桐贸易三名股东中,润桐控股系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国投”)全资子公司,桐乡国投持有公司8.73%股份,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济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济桐贸易非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济桐贸易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275,027.87万元,负债总额为264,478.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17%,净资产为10,548.99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437.1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有关担保事项尚需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同时考虑了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连续性,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努力完成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努力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58,241.20万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10.10%,除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济桐贸易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其参股公司借款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4月23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借款利率的议案》,同意调整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济海”,大地期货持股87.5%)向其参股公司浙江济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桐贸易”)提供的9,000万元借款额度的利率,由原4.5%/年调整为不低于3.85%/年。
● 济桐贸易目前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本次财务资助利率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济桐贸易的业务发展,2023年4月6日,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济海按照持股比例向其参股公司济桐贸易提供9,000万元借款额度,济桐贸易在借款额度内按需申请借款,借款期限最短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以实际放款为准),借款利率为4.5%/年,利息按季支付,到期还本并清算利息。借款可在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济桐贸易的其余股东方将按持股比例向济桐贸易提供合计2.1亿元借款额度,并在济桐贸易申请借款时,按照同等条件及相应比例提供借款资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披露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目前,济桐贸易累计向股东借款18,000万元,其中向浙江济海累计借款5,400万元,均已按期清偿完毕,目前借款余额为0。
二、本次利率调整的情况
2024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连续下调,其中1年期LPR从3.45%降至3.10%,下降了35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从4.20%降至3.60%,下降了60个基点。为更好地支持济桐贸易业务开展,缓解济桐贸易资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济桐贸易各股东方拟下调前述额度借款利率,从原4.5%/年调整为不低于3.85%/年,其余借款条件均保持不变。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未来如新发生借款,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本次利率调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济桐贸易目前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济桐贸易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稻乐路925号9幢5楼501-1室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凌霄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C68GP781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饲料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棉、麻销售;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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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截至2024年底,济桐贸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7.50亿元,净资产1.05亿元,资产负债率96.17%;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0.20亿元,利润总额583.86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不存在有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济桐贸易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提供财务资助及调整利率对公司的影响
济桐贸易是根据公司与桐乡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以及大地期货风险管理业务拓展经营的需要设立的参股公司。济桐贸易设立后,充分利用当地政策和产业优势开展现期结合贸易,既有利于帮助当地实体企业以市场化手段应对风险,也有利于大地期货落地“期货经纪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双轮驱动业务模式的战略规划。济桐贸易目前尚处于初创阶段,各股东方根据协定按同等条件、同比例向其提供借款支持,能够有效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以助力其主营业务迅速拓展,也能够增强合作方及金融机构对其经营能力的信心,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次调整借款利率系基于现行市场利率水平作出,调整后的利率水平更符合目前市场利率状况。本次利率调整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售后
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拟与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国投”)下属控股企业浙江沅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沅智”)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本金8,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内部收益率为5.65%/年。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全资孙公司产融产投(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产融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出资不超过7.51亿元,联合桐乡国投控股孙公司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设立桐乡市产融桐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此公司与桐乡国投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连续12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国金租赁拟与浙江沅智基于其拥有的乌镇智慧数字中心的变配电设备设施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本金8,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内部收益率为5.65%/年。项目由桐乡国投全资子公司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镇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简介
浙江沅智成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住所地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子夜东路1508号悦景庄二街坊2号-15,法定代表人韩家峰,主要经营范围为产业园区投资、开发、运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园林工程设计、施工;会展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沅智系桐乡国投的全资孙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图:
■
由于桐乡国投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浙江沅智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售后回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沅智总资产286,259万元,净资产73,72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738万元,净利润1,18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沅智总资产399,903万元,净资产124,253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43万元,净利润5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济桐贸易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出租人为国金租赁,承租人为浙江沅智,标的物为乌镇智慧数字中心的变配电设备设施,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租赁本金8,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内部收益率5.65%/年。项目由乌镇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市场化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收益率符合国金租赁同类业务的平均水平。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金租赁本次与浙江沅智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对其践行“立足浙江”的省域服务战略有着积极作用,有利于推动乌镇国际互联网小镇的建设,是公司通过金融活水滴灌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也是公司与桐乡全面深化战略合作的具体表现。本次交易承租人资产规模适中,收入水平和盈利情况良好,对外融资以银行中长期借款为主,在国金租赁的租赁期内还款压力较低,经国金租赁测算承租人现金流完全可覆盖其租金;此外,担保人总资产和收入规模较大,盈利情况优良,是国有AA公募债发行主体,融资结构良好,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栋健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与桐乡国投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连续12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全资孙公司产融产投(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产融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出资不超过7.51亿元,联合桐乡国投控股孙公司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设立桐乡市产融桐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点15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3、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3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4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05室,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邮编3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
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国投”)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8,378,308股(占公司总股本4.93%)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概述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2月20日,桐乡国投与润桐控股分别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桐乡国投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8,378,308股(占公司总股本4.93%)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润桐控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2025年2月22日分别披露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号)和《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号)。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桐乡国投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无偿划转后,润桐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378,308股(占公司总股本4.93%),桐乡国投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634,937股(占公司总股本3.8%)。
三、其他事项
本次无偿划转后,桐乡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润桐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8.73%。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