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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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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0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金刚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培育钻石、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新产能建设,募投项目陆续投产,产量快速增长。

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产品具有超硬、耐磨、抗腐蚀等优良性能,属于高效、高精、半永久性、环保型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是生产用于高硬脆、难加工材料的锯、切、磨、钻等加工工具的核心耗材,终端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建材石材、勘探采掘、机械加工、清洁能源、消费电子、半导体等行业。同时,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持续挖掘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产品高灵敏、高透光、高功率、高热传导率和高电子迁移等热、光、电、声和化学性能优势,努力探索其作为功能性材料在新兴领域产业化应用的可能性。

培育钻石产品在晶体结构完整性、透明度、折射率、色散等方面可与天然钻石相媲美,作为钻石消费领域的新兴选择可用于制作钻戒、项链、耳饰等各类钻石饰品及其他时尚消费品。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全球钻石消费市场变革契机,持续投入研发资源,提高培育钻石合成技术水平,将培育钻石研发向大颗粒、高品级、多颜色等方向不断突破,培育钻石业务将发展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中心,在人造金刚石生产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控制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原材料配方、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等在内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全套核心技术。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目前已形成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培育钻石三大核心产品体系,产品结构丰富,协同效应明显,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产品在品级、稳定性、工艺适用性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公司在线锯用微粉以及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八面体金刚石尖晶、超细金刚石单晶、高品级大颗粒培育钻石等特种金刚石产品细分市场具备领先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材料战略发展规划和钻石消费市场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地处人造金刚石产业基地集群优势,一直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三大类,金刚石单晶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磨削级单晶、锯切级单晶和大单晶,金刚石微粉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研磨用微粉、线锯用微粉和其他工具用微粉。公司各类型人造金刚石产品在颗粒形貌、产品性能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17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4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1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4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10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2026年年度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如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工作、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后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如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因担任监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04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825,008.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545,780.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27,843,524.8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8,264,234.8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38,167,543.95元(含税),加上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50,890,058.60元(含税),2024年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89,057,602.55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前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以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38.47%、38.46%,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09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42号《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48,7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912,345,791.92元,扣除发行费用21,414,036.86元,募集资金净额3,890,931,755.06元。

截止2022年8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31,057,706.7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44,211,519.74元;于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5,370,422.5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1,475,764.5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59,874,048.2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力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商丘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本期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睢阳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该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商丘力量应在付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余额2,259,874,048.28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 2,128,078,804.6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少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0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29,159.8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另有部分资金以在途、货币资金等形式外,其余资金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229,159.89万元中包括在证券账户中收益再投资部分。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下转7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