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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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上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当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该控股子公司运营决策时,因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前述要求可以适当豁免。
3、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四村155号7-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市政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9.5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3600453A
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北路277号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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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泰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8,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注册地址:湖北省大冶市金港路5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泰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00554582188F
注册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华佗大道1009号
经营范围: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加工销售,制盖模具、机械设备销售,铝板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燃易爆物品);橡胶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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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F006号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5656545623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F00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85.71%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遵义锐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9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2MAALQBJ74H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高新区盈田工谷产业园25号厂房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塑料制品及原材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研发、制造及销售;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纸制品、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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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遵义锐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9,869.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2MA6Y7GTN3M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东岳路政府广场东侧嘉阳国际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城乡规划咨询、苗木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79.49%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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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47,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2MA6DJJ0F8E
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万家商场商业街2栋4楼3号、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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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敏凌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7B9E9W6H
成立日期:2021年9月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202室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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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2MA3MCNCFX5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丽鹏路1号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模具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及印刷;专业化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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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上海中锐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科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DDC3F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2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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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中锐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母公司为子公司或第三方机构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子公司之间担保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战略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公司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债务或履约义务提供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0.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0.78%,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0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1.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31亿元,均为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7.7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2025年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
注:1、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还包括公司其他子公司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四村155号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敏凌
成立时间:2021年9月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7B9E9W6H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20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3600453A
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北路277号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四)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47,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2MA6DJJ0F8E
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万家商场商业街2栋4楼3号、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
(五)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泰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8,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注册地址:湖北省大冶市金港路5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公司住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注册资本:108,520.928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526403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对公司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0.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0.78%,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0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1.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31亿元,均为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关联方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裁罗田先生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通川”)之间因销售商品、租赁、接受服务、采购原材料、借款等事项形成日常性关联交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1、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销售商品、租赁、接受服务等事项(借款除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80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借款除外)发生额为195.01万元。
2、预计2025年度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借款(包括存量借款及新增借款),年利率为7%,公司子公司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对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约为4.12亿元。上述借款在预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2024年末借款的应付本息余额为45,655.67万元。
3、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成都海通川因采购原材料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50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85.61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建蓉先生、贡明先生、茹雯燕女士、罗田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销售商品、租赁、接受服务等事项(借款除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80万元。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66.89万元。
预计2025年度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借款,年利率为7%,在预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应付本息余额为 45,895.92万元。
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成都海通川因采购原材料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50万元。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07.1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1、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
注:①因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包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③根据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认借款年利率为7%,该利率水平合理公允。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
注:①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012、2024-033)。
②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①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012、2024-033)。
②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601、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697042M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教育产业投资,酒店业投资及相关行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钱建蓉持有80%股权,贡明持有15%股权,田洪雷持有2.5%股权,茹雯燕持有2.5%股权。实际控制人:钱建蓉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锐集团资产总额为166.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7.97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1.96亿元,净利润为1.97亿元。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北路27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伟嘉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6429807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喷涂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罗伟嘉持有90%股权,汤梦妮持有10%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海通川资产总额为514.2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01.8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92.46万元,净利润为30.72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锐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海通川系公司董事、副总裁罗田先生亲属控制的公司,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说明
经核查,中锐集团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成都海通川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1、销售商品定价原则: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2、关联租赁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租赁房屋定价系参照其周边租赁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处于周边办公楼租赁价格正常区间内。
3、关联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认借款年利率为7%,该利率水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物业、酒店、餐饮、咨询等服务定价原则:公司接受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的物业、酒店、餐饮、咨询等服务,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5、采购原材料定价原则:公司与成都海通川之间的关联采购,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679.27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0.61%。明细如下表: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679.2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0,679.2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17,566.05万元。其中:
(1)本期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18,077.27万元。
单位:万元
■
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2)本期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74万元。
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3)本期长期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509.73万元。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本期应收票据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75.50万元。
应收票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2、存货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25.38万元。
3、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236.15万元。
4、固定资产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本公司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本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2.44万元。
5、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一经确认,本公司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本期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9.25万元。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8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7,164.58万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2,659.65万元,实收股本为108,520.93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形成的主要原因
2024年度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4年度计提了减值损失20,679.27万元,造成了公司净利润的亏损,进而增加了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计提减值损失主要是园林生态业务子公司项目应收款回收不达预期所致。
三、为弥补亏损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千方百计回收园林应收款,极力拓展化债新路径
公司园林业务已基本结束收尾,回收项目应收款成为核心任务。近年来,公司通过各种努力,在山东、四川等地陆续回收超过15亿元的应收款项,但在贵州地区的回款收效甚微,2024年公司在贵州地区基本没有回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园林各类应收款项账面原值约42亿元,其中应收未收的款项约29亿元,主要集中在贵州及四川地区。贵州地区应收未收的款项约25亿元,占比超过85%。上述部分款项已长期拖欠超过5年,地方政府及国资平台公司的长期拖欠,对公司经营和资金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近年来,公司累计计提减值损失,导致上市公司近年来出现亏损,净资产规模持续下降,并对制造业生产再投入及技术改造、资金运营及周转、降低债务负担等方面造成了极为显著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制造业实体企业的发展。
2024年以来,公司直面现实,积极尝试多种化债模式,推进资源化债、资产转让等新路径,重点在贵州等地区调研落实可化债资产;同时继续通过国家工信部、财政部、省长信箱等国家、省级平台向上反馈企业真实情况,推动政府尽快回款支付。公司在四川地区的应收款部分得到了偿付,为解决后续回款形成了良好的沟通机制。
近期国家陆续发布各项政策,着力化解地方债务。2025年2月17日,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中提出“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在会上联合发声,宣布将“重拳整治拖欠民企账款”。2025年3月5日国家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2025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最新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并加大拖欠违法处罚力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在贵州地区,公司将全力跟各地方政府磋商,敦促地方政府积极行动,不推诿,不回避,不敷衍,提出切合实际的化债方案;同时,公司将积极争取国家化债政策支持,将公司的应收债权纳入国家整体化解地方债务计划中,从根本上化解公司在贵州区域的应收款难题,加快回笼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回归和壮大主业发展。
(二)夯实包装科技主业,多维降本提质增效
1、外部市场方面:深挖存量,拓展增量,稳固提升包装科技主业
(1)公司将不断深耕长期客户价值,提升服务质量及客户合作粘性,包括劲牌、泸州老窖、剑南春、古井贡、伊力特、江小白、舍得等;(2)逐步拓展并培育新客户,挖掘市场增量份额,如国内西南市场等;(3)持续发力拓展国际市场,聚焦烈酒、葡萄酒、橄榄油等领域,加大客户拓展力度,拓宽销售渠道,探索意大利、澳洲等新市场;(4)积极延伸业务应用领域,重点在饮料、食用油、乳品等细分领域,进一步提升头部啤酒、饮料等客户的合作。
2、内部管理方面:持续深耕细作,降本提质增效
公司将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提升营运效能,主要举措如下:(1)加强内部联动,提高统筹水平,通过各子公司对标管理,实施均衡化生产、精细化管理,进而实现降本提质增效。(2)引进先进的智能化产线及设备,着力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3)拓宽原材料采购渠道,扩大集中采购覆盖范围,进一步优化采购成本。
(三)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一方面,公司将致力于包装科技业务向科技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推动传统制造业的科技转型。另一方面,公司将不断寻找外延式发展,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迈进。在国家“并购六条”等政策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探索未来有增长潜力的业务与发展方向,适时、稳妥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工具开展战略合作或投资并购,通过产业发展和资本运营的双轮驱动,打破目前公司业务的发展瓶颈,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健向好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以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做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51.90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2,659.65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4,545.22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2,740.79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7,164.5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由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
注: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已注销2021年度回购股份2,744,500股,并于2024年11月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截至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报表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整体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