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领域和发展方向
2024年,公司将双主业战略改革升级为“双环战略”,以绿色生态环和数智产业环为核心,搭建以环保新能源循环资源利用园区和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为辐射轴的产业服务平台,多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地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不断贡献力量,为企业的长久发展不断积蓄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1、关于绿色生态环,公司立志精研固废处理技术,做创新的循环经济引领者。公司将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除拓展夯实主业根基外,更将推进先进固废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围绕环保新能源新质生产力,推动固废处理行业的转型升级,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提供有力支撑。利用好现有管理和运营基础,将大同富乔作为“黄埔军校”,实现“技术+管理”双层管控,并进一步输出技术、运营和资本,成为循环经济的引领者,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
2、关于数智产业环,公司立志深耕企业服务赛道,做领先的数智产链服务商。公司秉持“诚信为基石、技术为先导、服务求精细”的经营宗旨,打造数智供应链产业服务平台,运用系统化的论述技术和管理的综合集成理论、方法和技术,通过平台化、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等系统能力,联动“四流”即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整合资源给予企业做价值产出服务,为实体企业产业链赋能,并不断丰富完善数智供应链解决方案,助力行业客户实施供应链重塑,持续打造数智供应链生态圈。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具体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1、环保新能源业务
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通过智慧化科技、数字化管理和综合性运营等手段,致力推进城乡固废物科学治理与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创新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长期特许经营协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供热,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
2、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运作能力,致力打造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非核心业务的供应链外包服务。公司基于大数据产业链服务平台,综合赋能供应链体系,围绕农业产业链、资源型产业链、城市综合服务产业链、消费品产业链等四大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基础,打造可复制的数智化产业赋能生态圈闭环链路,让不同产业链供应链在公司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内上下贯通、紧密联合,真正实现社会不同产业链供应链的集中增值,在共赢发展中实现企业价值。
公司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分为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等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主要包括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IT电子、快消品、资源能源等细分行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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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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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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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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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继续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签订了续借协议,完成了相关续借手续。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继续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上述借款。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以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以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本金)为26,867.7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的71.78%。
3、关于环保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1)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
为更好满足大同市日益增长的城市供热需求,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比重,助力构建大同市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拟以自营或合作运营的方式投资建设(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推进与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热电联产,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与项目联产运营效率,促进“双碳”目标达成,实现节能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为大同市2024年重点民生项目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实现投产。
2)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随着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投产运营产生炉渣固废物增加,为更充分利用资源、满足产能需求以及提升项目效益,大同富乔拟对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能力和产业链竞争力,推进城乡固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处理,实现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炉渣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成。
3)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公司前期留存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原平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将分两期实施,项目总设计规模为建设2*130吨/时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配置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蒸汽供应管网系统等设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处于建设状态,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中。
4、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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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赵力宾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12月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 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0 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日前收到独立董事徐可先生的书面报告,徐可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徐可先生原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因个人职业规划安排近期已从西南财经大学离职踏上新的职业征程,为更好专注于本职工作,其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徐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方能生效。在此期间,徐可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可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核查推举,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如黄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同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担任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黄昊先生简历
黄昊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CPA)、税务师、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四川省税务学会理事、四川蜀典律师事务所专业顾问。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人员,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现任财税学院副教授、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实践主任。
黄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2024年未经审计的业务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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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李海侨,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尹兰英,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王映国,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审计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海侨先生和尹兰英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映国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四川华信与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友好协商,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时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主要经营主体、管理层级及业务领域,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整体运行规范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法定分红条件,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转792版)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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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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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的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所得。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情况
1、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了76.10%,主要是报告期内,尚未结算的预收客户的业务款项减少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了43.42%,主要是报告期内,偿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3.7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前期已执行的《重整计划》的规定对提存的剩余抵债股票进行了处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关于处置自身权益工具的规定,将处置剩余抵债股票变现所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所致。
(二)损益情况
1、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了36.20%,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6.55%,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9.62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前期重整非保留资产处置款项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98.6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大于去年同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5、本期资产处置收益为0,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处置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6.54%,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违约金收入等主营业务外的收入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24.8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出对外捐赠的主营业外的支出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7.63%,主要是报告期内,应计提的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13.73%,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销售回款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9.80%,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构建设备的现金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70.3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减少额为1,443.45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同期期末增加了46.14%。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重整管理人对公司前期重整剩余抵债股票80,735,226股完成了拍卖处置,处置所得归属于公司,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子公司清偿债务,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重整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和《关于公司前期重整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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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