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7502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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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层气勘查、开发与利用及煤矿瓦斯治理,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层气(煤矿瓦斯),是赋存在煤层及煤系地层的烃类气体,属优质清洁能源,通过管输、压缩、液化三种方式销往山西及周边地区,主要作为燃料用于工业和民用领域。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的专业化企业,建立了与煤层气开采(地面瓦斯治理)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运输和销售等完整业务体系,形成了与主营业务相适应的采购模式、生产(施工)模式和销售模式。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煤层气销售、瓦斯治理、煤层气工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等。作为山西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的骨干企业,公司与有关煤炭企业签订了瓦斯治理协议,有偿提供瓦斯抽采服务。在自有煤层气矿业权区块范围内开展煤层气地面抽采,与有关煤炭企业合作在其煤炭采矿权范围内开展煤层气地面抽采,与国内大型油气企业合作在其矿业权范围内开展煤层气地面抽采,对生产的煤层气进行销售。此外,还为有关企业提供煤层气工程设计咨询、施工服务以及LNG和CNG运输服务。
3.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煤层气开发利用的A股上市公司,拥有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技术,创立了“采煤采气一体化”综合开发模式,立足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与山西省属大型煤炭企业深入合作,从源头上治理煤矿瓦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为煤层气行业规模化、商业化开发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在深部煤层气勘探开发领域进行积极探索,为推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与此同时,公司依托气源地煤层气资源和产业链等优势,按照“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的原则,为山西省及周边地区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突出主业发展,聚焦增储上产,全面强化煤层气井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数智强晋”项目建设,统筹推进老井稳产和新井提产,显著提高生产效率;构建客户价值分级管控体系,积极开拓省外市场,持续巩固竞争优势;强化创新驱动,加大科研投入,组建产学研协同攻关团队,加强地质攻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以连续两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为契机,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效开展预算管理、成本管控、清收清欠工作,探索建立ESG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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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9.58%,主要因为公司报告期收到并确认的煤层气财政补贴等其他收益同比减少0.81亿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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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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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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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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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24日出具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4083 号),确定维持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20蓝焰0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报告期内评级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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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煤层气增储上产中心任务,在安全管控、增储上产、科技攻关、市场开拓、对外合作和改革创效等方面精准施策,持续增强内生动力,连续两年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但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并确认的煤层气财政补贴等其他收益同比减少0.81亿元,叠加气井建造工程收入同比减少等因素,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6亿元,同比下降4.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4亿元,同比下降19.58%。
1.强化安全管控,持续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狠抓安全生产管理,顺利实现“六个为零”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强化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强化“双预控”机制建设,针对长输管道、特殊作业、雨季三防、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及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及整治,系统性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活动,保障煤层气输送安全;强化应急管理,积极开展受限空间、管道泄露、冬季三防等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创新“以赛代训、以考促学”模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狠抓生产建设,全力保障增储上产取得新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锚定煤层气增储上产核心目标,按照“一井一策”原则,坚持老井稳产和新井提产双轨并进,全年累计完成钻井144口,投运151口,圆满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一是推动老井稳产增产,重点加强郑庄、吕梁区块等已投运井的精细化排采管理,提产效果显著;二是加快新井建设及投运,完成侯甲-龙湾一期项目建设,日产气量稳定在12万方。对沁水老区煤系地层进行挖潜,施工薄煤层加密井,有效弥补井下采掘和自然衰减影响;三是加快“智慧气田”项目建设,全年完成设备安装167台,覆盖276口重点井,有效提高智能化排采水平;四是成立深部煤层气技术攻关小组,持续加大武乡、横岭区块勘探开发力度,开展“地震-地质-工程一体化”应用,优化施工工艺适配性,推动深部气勘探开发取得新进展;五是提高资源储备规模,完成和顺横岭区块提储,新增探明含气面积38.3平方公里,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57.22亿立方米;马坊东区块完成煤层气勘查探矿权变更及延续,已取得新的探矿许可证。
3.强化科技创新,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创新制度体系,制定下发《科技创新激励方案(试行)》,从制度、组织、资金等方面为技术人员提供支持,有效调动员工科技创新积极性;持续创优创新生态,积极开展柔性引才工作,聚焦高端技术型人才,为公司勘探开发工作提档升级、尽快突破技术瓶颈储势蓄能;持续深化创新合作,依托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等重点研发项目为牵引,围绕煤层气增产上量核心技术开展攻关研究,2024年完成科研项目19项,获得授权专利23项、省部级奖励7项,科研投入0.9亿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示范引领作用,获批山西省煤层气勘探开发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2个,市级创新平台2个,为助推公司增储上产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4.优化销售体系,持续提高销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改进完善销售模式,坚持以产定销、以销促产,全年实现煤层气销量12.62亿方。优化生产系统运行,加快推进重点场站建设,重点完成胡底压改增、横岭撬装站等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侯甲增压站、郑庄南山站机组扩建等项目建设,有效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对外输送能力;加强煤层气销售管理,积极开拓省外市场,进一步延伸销售链条,增加产品市场份额;优化销售体系战略布局,统筹区域资源,提升资源调控水平,增强燃气保供能力;调整客户结构,统筹抓好CNG、LNG销售管理,在完成保供任务基础上保障优质客户、重点项目用气需求;持续推行预付款制度,降低运营风险。
5.拓展对外合作,打造互利共赢新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与央企在煤层气开发领域的合作,加快推进侯甲-龙湾等合作区块产能建设,深入推进意向合作区块的商务洽谈,积极应对央企资源合作政策调整,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加大“采煤采气一体化”瓦斯治理合作推广力度,加强与省内大型煤炭企业的沟通对接,编制地面瓦斯治理方案,逐步扩大专业化瓦斯治理服务覆盖范围;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全部21口钻井、压裂、投运任务,同时与新疆、宁夏、甘肃等省外意向企业加强沟通,争取在区块合作、资源共享、技术施工等领域达成合作,推动煤层气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6.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以连续两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为契机,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合规审查,着力构建“风险-内控-合规”三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强化经营业绩考核,持续推动“清收清欠”等专项行动,严控带息负债规模,降低应收账款,多措并举降本增效;结合行业趋势和实践,制定公司《数智化发展(五年)规划》,规划建设五大业务场景,打造两个智能业务中心,实现数智化转型;探索建立ESG管理体系,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决策和生产经营全过程,首次披露2024年度ESG报告,全力打造具有煤层气产业特点的品牌形象;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及发展信心。
(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矿业权及储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西省沁水盆地和顺横岭煤层气田T-08井区石炭系太原组15号煤层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评审备案的复函》(晋自然资储备字〔2024〕46号),新增煤层气探明含气面积38.3平方公里,新增探明储量57.22亿立方米,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规模。2025年2月,完成和顺马坊东区块探矿权延续工作,目前已取得新勘查许可证(证号T1400002023081020057473)。截至目前,公司共取得煤层气(采)矿权23宗,合计矿业权面积2501.454平方千米,累计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531.91亿立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和顺横岭、武乡南等区块部分区域的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并已完成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正在申请办理上述区域的采矿权许可证。
2.勘查区块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勘查区块的地质研究,提升三维地震资料应用水平,开拓设计思路,积极借鉴行业先进技术,创新压裂技术工艺,厘清区块储层特征,精细规划气井布局。目前以武乡南、和顺横岭为主的勘查区块,部分试验井在新工艺、新技术运用上已取得较好的试验效果,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勘探开发一体化技术攻关,优化产能建设与生产管理,推动资源向储量-产量高效转化,促进区块规模化经济开发。
3.新疆煤层气合作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与昌吉国投签署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技术服务、施工合同,对吉木萨尔水溪沟矿区煤层气项目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与工程管理服务。截至2024年底,公司承建的21口煤层气井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产,正在根据开发方案执行标准化排采试气作业,稳步释放产能。项目实施过程中,援疆技术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高质量完成二标段工程的同时,同步开展二期工程前期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有序推进区块产能建设。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和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初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2024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170,000,000.00元,公司实现净利润144,929,249.4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4,492,924.94元和扣除2023年度分红164,475,452.20元后,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12,385,689.21元。根据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2,385,689.21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025,079.80元,占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3.67%,剩余183,360,609.4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51,550,691.6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512,620,489.26元)的49.07%。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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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蓝焰控股《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当前,全球宏观经济面临复杂多变的形势,对经济发展形成多维冲击,能源行业首当其冲,面临能源价格剧烈波动、供应链稳定性承压等严峻挑战。煤层气行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开发成本较高、投资回报期较长等特点。尽管公司近年来在资源储量、深部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依然承受较大的资金和经营压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对产业发展趋势的研判、行业特性的理解及未来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同时考虑近年开发区块新井建设及勘探区块创新试验所需各项投资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拟决定对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进行适度调整。这一决策旨在平衡短期股东回报与长期价值创造,既兼顾公司抗风险能力建设,也为把握能源转型机遇期、推动核心业务拓展和技术创新预留必要资金储备,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补充营运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气井稳产高产、加快工程建设、推动勘探区块突破、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及日常经营需要等,从而提高生产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虽然受市场环境、技术瓶颈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有所波动,但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仍维持在10%左右,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3.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根据需要将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可能涉及现金分红相关方案进行说明。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科学精准施策,加强智能化排采管理,充分利用煤层气智能排采控制系统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优化设备选型、老井技术改造、加强修井管理等多种增产措施,激活增储上产新动力;二是加强勘探工作,完善施工工艺,充分利用“地震-地质-工程一体化”研究成果,扎实做好三维地震精细刻划,加强地质分析,优选布井区域,开展小规模精细化开发,推动勘探区块新突破;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数智赋能,不断提高自我攻关的能力,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内其他优秀企业的沟通交流,广泛开展技术学习,持续提升科研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四是全面深化改革,以连续两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为契机,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效开展预算管理、成本管控、清收清欠工作,探索建立ESG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未来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内容,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三)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流动资产在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57亿元、人民币0.64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48%、0.56%。不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8,011,90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3月17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710003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1,195,614,558.83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407,602,611.5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88,011,947.26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954,579.14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47,607,508.95元,其中: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43,007,706.60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4,599,802.35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9,123.15元。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43,222,067.78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450,610,318.1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92,611,749.6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5,163,537.8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54,789,835.54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373,702.2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28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5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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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7,607,508.95元,用于支付压裂设备及钻机设备购置款、二次压裂改造及33口L型井工程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有关实施进展如下:
1.工程项目:33口L型井、157口二次压裂井工程均已完工,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4,599,802.3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611,749.61元。
2.设备购置:6套钻机设备、2套压裂设备、1套连续油管设备目前均已全部采购完毕。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43,007,706.6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0,610,318.17元。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专项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创造合理经济价值,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情况下,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协定存款业务。
报告期内,共实现募集资金收益1,418,673.67元,且由于募集资金并未转出专户,因此收益已及时、足额存入专户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变更后项目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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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96版)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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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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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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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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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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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联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存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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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联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存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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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