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接802版)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将参加由福建证监局指导,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主办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周三)15:30-17:00。
届时公司高管将通过互动平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情况、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在线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3,349,341.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7,805,531.9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由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3,349,341.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7,805,531.9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八、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九、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5年-2027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选择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决定各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此次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拟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合作企业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评估,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2024年度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吴松成、张晨、钟鸿钧回避表决。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七、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审计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八、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202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1、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除累积投票外其他议案统一表决;
2、上述议案1-5、7、9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6、8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周二)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彬彬、张承杰
(3)联系电话:(0591)88070028;传真:(0591)88074777
(4)邮政编码:35000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29”,投票简称为“鸿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3,349,341.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7,805,531.9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控体系,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控制度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严格、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5年-2027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选择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决定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此次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拟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合作企业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