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6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0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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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2.00、10.00由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2.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汇报。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出席代表法人股东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寄方式登记。其中,以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通过邮寄方式应在2025年5月14日前将登记材料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0”
2、投票简称为“劲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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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高才、华东、程永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高才、华东、程永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6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257.85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500.2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9,324.66万元。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8,317.1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51.0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2,158.52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金额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575.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2,158.52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2606)。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277673)。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劲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4136861000006)。
2024年11月2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30100100065528)。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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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317.1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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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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