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50 公司简称:福然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92,829,181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账户987,600股之后,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91,841,581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73,776,237.1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98,529,776.20元)为172,306,013.3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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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高端汽车、家电等行业企业或其配套厂商提供完整的金属板材加工制造和配送服务,公司提供的金属板材产品原材料主要有:镀锌钢、冷轧钢、热轧钢、电工钢、彩涂钢、铝材等,相关产品被用于中高端汽车及家电制造业等金属零部件的生产。
汽车和家电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汽车与家电零部件产业作为其发展的基础,是支撑产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要素。加快汽车与家电零部件产业技术与产业发展,对于扩大内需、提振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就业都有着重要意义。
1、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产业是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具有市场潜力大、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规模效益明显、资金和技术密集的特点。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是支撑汽车产业持续稳步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2009年至2024年)稳居全球第一。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 2013年突破2,000万辆,2023年突破3,000万辆,2024年产销量继续增长。
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万辆和3,14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创历史新高;乘用车市场表现稳健,销量达2,756万辆,中国品牌乘用车占比提升至65.2%,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万辆和1,286万辆,同比增长34.4%和35.5%,占总销量的40.9%;2024年中国汽车出口达585万辆,同比增长19.3%,连续超越日本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出口国,有效拉动中国汽车产业整体快速增长。
中国汽车产业正从“跟随者”向“引领者”转变,尤其在电动化、智能化领域已形成先发优势。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配套行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同时,汽车后服务也有较大的汽车零部件需求,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快速发展是汽车工业持续发展的前提。
近年来,得益于国内经济稳步增长、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整车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全球化零部件采购力度提升等多重利好因素,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得以快速发展。这些因素不仅促使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持续加大投资、开展技术升级,还吸引了跨国零部件供应商纷纷在国内设立合资或独资公司,从整体上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
3、我国家电行业发展概况
2024年中国家电行业在政策红利与消费升级驱动下,逐步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竞争。智能、健康、绿色产品成为增长引擎。据报道,2024年中国家电零售市场规模约8,600亿元,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随着国内房地产企稳,中国家电行业在2025年将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成为核心发展方向。尽管面临一些技术瓶颈与国际竞争压力,在政策支持与市场活力驱动下,中国家电行业有望通过技术创新与生态重构,从“制造大国”迈向“智造强国”,为全球市场贡献更多中国方案。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中高端汽车、家电企业或其配套厂商提供金属板材加工剪切和配送服务,包括采购、加工、仓储、套裁、包装、运输及配送等,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对外不断摸索行业模式和加工技术的创新,对内不断强化自身规模优势、信息化平台优势和品牌化优势。传统板材加工配送企业大多是“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采销模式,产业链上下游无法形成较强的规模经济效应,产业链成本居高不下。公司率先打造“多对多”的网络式产业协作模式,将多个上游钢厂的供给及下游汽车厂、家电厂商的需求匹配,采用组合备库、集中下料、合理套裁等技术,将上游的“批量性、标准化、集约性和强计划性”生产特点与下游终端客户的“多样性、流程化、高时效、低库存”需求结合起来,为客户提供最优性价比的加工和配送模式。
1、公司主要客户
公司下游终端主要客户有:
(1)国内品牌汽车主机厂客户,包括比亚迪、奇瑞、理想、赛力斯、吉利汽车、上汽乘用车等主机厂或其一级供应商;
(2)国际及合资品牌汽车主机厂客户,包括上汽通用、特斯拉、长安福特、沃尔沃、江铃福特、福建奔驰等主机厂或其一级供应商;
(3)家电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企业如三星、LG、三菱、金松、长虹等。
公司作为中国汽车金属板材加工和配送行业的龙头企业。基于深耕多年的行业经验、良好的口碑信誉及高质量的加工配送能力,通过整合上游钢铝厂资源和下游终端用户需求,获得了众多上下游国内外知名企业一致的高度认可,是中高端汽车主机厂及其配套商的长期、稳定、胜任的合作伙伴。
2、公司主要产品
(1)公司提供的金属板材加工和配送的产品载体主要有:镀锌钢、冷轧钢、热轧钢、电工钢、彩涂钢、铝材等金属材料,相关产品主要用于中高端汽车及家电制造业等金属零部件的生产。
(2)公司销售的产品按是否经过加工分为加工配送产品和非加工配送产品,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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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在全国各地建有十一个加工基地(湖南娄底工厂在建中),拥有独立完整的板材采购、仓储、加工、包装、运输及配送服务,公司通过整合上游的汽车板材生产企业,以及服务于下游国内外知名整车和家电企业及其配套商等终端用户,利用自身的规模化、信息化、品牌化等优势,采用组合备库、集中下料、合理套裁等技术,将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批量性、标准化、集约性和强计划性”生产特点以及下游终端客户的“多样性、流程化、高时效、低库存”需求结合起来,为汽车、家电行业提供最佳加工配送方案。
1、业务模式
(1)公司在提供产品加工和配送时,专注于价值链中的核心部分,优化了传统金属板材供应链“多层级”的模式,实现了“多对多”、“一站式”的全流程服务。整个业务涵盖了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动态管控过程;公司采用以销定采、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向各钢厂、铝厂直接采购,主要原材料是各种型号的钢、铝卷,整体实行 “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库存情况而确定供应商,制定整体采购计划。
3、销售与定价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即针对目标终端客户,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而实施采购、加工、配送的销售模式。公司产品定价模式采用成本加成模式,即以基材价格为基础加综合服务费的定价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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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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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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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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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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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2.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89%。截至2024年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期末资产总额为87.05亿元,较期初增长25.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3.15亿元,较期初增长2.49%。公司较低的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现金比率表明公司资金充足,财务指标稳健,经营韧性及抗风险能力较强,为公司战略布局及后续持续发展投入需求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4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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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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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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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5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了书面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时其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公司的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5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确认情况及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并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崔建兵、张海兵、陈华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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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4年3月,李晓峰先生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李晓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晓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陈玉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陈玉东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接替李晓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陈玉东先生正式选举通过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2、2024年8月,董红艳女士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董红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董红艳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024年8月23日,公司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张丹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二、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和《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为每年人民币5.00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三)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6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概况
根据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并结合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2025年,公司拟向17家银行申请授信敞口不超过57.60亿元(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8.75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票据池、关联交易、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和业务品种等内容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拟申请授信的银行及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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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尚需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7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福然德”)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82.9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4元,共计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58.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641.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股票登记费用、印花税以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4.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426.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8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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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公司2024年4月30日、2024年10月12日分别公告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披露的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为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下同;
本专项报告中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小计数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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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署权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履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权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计机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福然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然德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福然德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福然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6-439号)。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项目自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尚处于投产初期,故未达到达产后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8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55号东楼9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
至202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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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公告与本公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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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委托其代表)应于2025年5月26日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邮件、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以通讯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四)登记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55号西楼8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 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期限预计为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55号西楼8楼
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李佳培
联系电话:021-66898585 / 021-66898558
电子邮箱:zqb@scmfriend.com
传真:021-66898889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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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20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被担保人为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德”);本次被担保人福瑞德系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然德”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亿元;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已实际为福瑞德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为2.8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福瑞德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掌控其运行,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日常生产经营稳定开展,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拟为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信用支持,担保期限为债权合同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上述信用支持的具体方式按担保人及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出具贸易保函、提供承兑担保等。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福瑞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贷款额度,担保期限为债权合同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法律文件、办理相关各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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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瑞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0 亿元贷款额度;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
2、2024年8月2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福瑞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3.50亿元。
3、上表中截至目前担保余额28,630.61万元,指公司为福瑞德提供担保且未到期的贷款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德”)
(1)公司名称: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倩
(3)注册资金:6,538.461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PM8B578
(7)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银湖北路23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公司关系:福然德持有福瑞德56.4118%股权,因此福瑞德系福然德控股子公司。
(10)福瑞德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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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4年福瑞德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福瑞德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实际担保发生时,公司将按股东大会授权签署担保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担保资金主要用于福瑞德的建设经营发展,以提升其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福瑞德目前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下转1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