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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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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版)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福瑞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信用支持。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该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6亿元(不含本次新增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3%;除上述为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707,796.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36,907,074.78元,资本公积金为1,984,642,982.98元。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2月19日实施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次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92,829,181股,扣除回购账户987,600股之后,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91,841,581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73,776,237.1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98,529,776.20元)为172,306,013.3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及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薪酬方案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及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薪酬方案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崔建兵、董事张海兵、董事陈华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日常生产经营稳定开展,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拟为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信用支持,担保期限为债权合同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类舆情应对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的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2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怀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92,829,181股,扣除回购账户987,600股之后,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91,841,581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73,776,237.1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98,529,776.20元)为172,306,013.3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以及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是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时,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及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该议案涉及监事本人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日常生产经营稳定开展,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拟为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信用支持,担保期限为债权合同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3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707,796.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36,907,074.78元,资本公积金为1,984,642,982.98元。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2月19日实施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经综合考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92,829,181股,扣除回购账户987,600股之后,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91,841,581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73,776,237.15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98,529,776.20元)为172,306,013.3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备注:1、上上年度、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

2、上表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以及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是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9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 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 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明确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①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企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按相关 规定做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 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执行《解释第17号》和《解释第18号》,该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及《解释第18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