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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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3.0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98.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816.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8,781.6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9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15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7月14日,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20160510818)。
2023年7月17日,本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250075
117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双湖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131119200003367)。
2023年7月18日,本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4047330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511010400353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50078801800002230)。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研发及量产项目”、“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炎武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武软件”)作为实施主体。公司与炎武软件、中信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3日,在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610100111120661)。
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708.6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8,039.64万元。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15Z000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同时,对募集资金到账后于部分时间段进行的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员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各项税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置换金额825.1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光格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5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光格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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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截至期末公司仅完成2023年度部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工作,上表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含公司2023年-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应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而尚未置换的金额。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0日
至2025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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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全体董事、监事分别对议案7和议案8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自然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3
电子邮箱:investor@agioe.com
联系电话:0512-62950156
联系人:孔烽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51.18万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56.65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23年实现净利润4,695.19万元,当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452.0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0.93%,大于30%;2024年为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且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6,756.65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2.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与全体委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委员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委员姜明武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姜明武、尹瑞城、张树龙、陈科新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故将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令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688001.SH)、巴比食品(60533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688001.SH)、光格科技(688450.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婷,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光格科技(688450.SH)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田景亮,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万讯自控(300112.SZ)、光格科技(688450.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令莉、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婷、项目质量复核人田景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025年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业务信息、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03.1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461.9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年末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7.90万元。
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测试,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合计433.2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03.15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903.15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及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结合回款情况、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因素,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适用,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概述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合同情况、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情况以及公司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进行变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期末实际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公司为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情况如下:
■
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后续各期末实际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应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来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结合回款情况、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因素,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中对于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的相关解答:“为方便实务操作,新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最近一期尚未公布的定期报告(如季报、半年报)开始使用,原则上不能追溯到更早会计期间。”
故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适用。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的相关解答,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适用,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对2024年度损益的税前影响数为-711.88万元。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执行该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会计估计变更对前三年的影响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前三年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影响金额均为假定采用会计估计变更年份对应的累计影响数,其中正数为增加影响,负数为减少影响。其中2021年度损益的税前影响数为-78.91万元,2022年度损益的税前影响数为-167.10万元,2023年度损益的税前影响数为-129.64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更有利于准确的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更有利于准确的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光格科技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