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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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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具备综合竞争力的一流清洁能源供应服务企业,在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公司持续深耕燃气业务,深挖存量市场,拓展增量市场,创新业务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气源保障能力,提升服务品质,稳步拓展燃气业务;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氢能、光伏等新能源业务,加快传统燃气业务与新能源业务融合发展,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的用能选择。

1、城市燃气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依托于特许经营权,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公司运营的天然气输配管网,按照用户需求,将天然气输配至各类终端用户,并提供配套的燃气工程安装服务及延伸业务。城市燃气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资源+管网+终端”的一体化运营模式。

提升用户用能体验,稳步推进燃气市场开发。公司在四川、江西、辽宁、湖北等多个地区取得特许经营权,下游用户涵盖居民和各类工商业用户,用户结构丰富,抗风险能力较强。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在经营区域内积极落实城市更新、老旧燃气管网改造、“瓶改管”等惠民利民政策。报告期,公司完成老旧小区供气系统改造5万户,红线内管网安全评估122公里、立管安全评估1.13万根,完成商福用户“瓶改管”478户,保障用气安全,提升用户体验。公司积极创新业务模式,通过数字化工具,打造智能化“一站式”能源供应服务,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稳步推动燃气业务不断扩张。报告期新增各类用户2.8万户,服务用户总计达54.8万户,同比增长5.38%。

构建多元供气体系,持续加强气源保障能力。公司与“三桶油”等头部气源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布局LNG产业资源,构建了多元气源保障体系,确保供气稳定、成本可控。公司充分发挥各经营区域管网优势,统筹资源与终端,持续加强气源经营能力,不断强化区域内燃气供应主导地位,在多个区域内逐步形成“多气源、一张网、互联互通”的供应格局。报告期内,上饶燃气不断强化上下游统筹能力,进一步巩固区域气源经营核心地位,提高合同量气源指标;阳新燃气初步构建了中石化、中石油及小托运商组成的多元气源体系,降低气源采购成本;大连燃气与中海油达成战略合作,采购成本降低;旌能燃气通过自产气以及供气模式创新,提高年度供气量。

夯实燃气设施布局,不断强化运营管理能力。公司不断完善经营区域内的燃气输配体系,截至2024年底,已建设运营天然气门站10座、CNG加气标准站3座、CNG母站2座、LNG储备站4座和LNG工厂1座,铺设高中低压管网3000余公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大连分输站及大管道自建工程,通过政企协同,成功建成辽东地区首个由下游企业与国家管网合资建设项目,并实现国家管网与瓦房店市管道气首次贯通,该项目设计年输气能力16亿方,可满足区域未来30年的能源需求。公司高度重视运营管理的信息化管控,积极推进燃气设备设施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对现有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并新增光伏项目、试点氢能项目信息管理功能,为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提供支撑。

筑牢企业安全生命线,扎实开展安全工作。公司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巡检排查和上门服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决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人员伤亡、重大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持续保持“三零”安全生产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入户安检37.8万户,巡线36.5万公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4976处,开展应急演练92次、教育培训1630次;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次,整改安全隐患问题46项。

满足用户多元需求,创新发展燃气延伸业务。公司以场景化创新为抓手,不断满足用户多元用能需求,大力发展与需求相匹配的燃气延伸业务。报告期内,除继续发力报警器、自闭阀、波纹管、绝缘接头和保险等传统延伸业务外,公司重点推出厨房燃气美装业务,把扩消费与惠民生结合起来,提升服务并优化用户体验,践行国家“以旧换新、促进家居消费升级”政策。

服务内外部燃气工程客户,提质升级施工建设能力。公司拥有各类燃气设施和管网工程的设计施工能力,主要为城市燃气业务提供配套和支持,并配合公司新能源业务延伸,参与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拥有国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专项资质,压力管道GB1(含PE专项)、GC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体系认证证书,信誉3A级证书。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获取GA2证书,拓宽了工程业务范围。公司工程业务团队在做好内部工程服务的同时,将工程建设作为一项市场业务来抓,积极拓展外部工程业务,入围并开发了山西亚美能源、广东新奥、福建华润等市场,成功拓宽了公司业务区域。

2、LNG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聚焦华东及西南LNG市场,深化区域布局。公司依托上游资源、经营网络及客户集群,通过多接收站保障、天然气贸易合作及CNG补充,全方位满足用户能源需求,并借助联供技术及智能化系统,形成全流程监控与灵活供气能力,实现无人值守供气,推动公司华东地区LNG业务企稳回升。公司西南区域LNG业务受区域内下游工业用户需求不足、国内天然气供应持续宽松、上游中缅管线气源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同时,公司加快推进加注站选址与可研工作,并创新拓展船舶LNG加注业务;公司正构建多元化能源服务体系,通过持续经营网络建设与资源整合,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巩固区域竞争优势,为用户提供稳定、便捷的LNG综合解决方案。

3、综合能源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紧跟国家“双碳”战略,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深化综合能源服务布局,为客户创造绿色价值。氢能领域,子公司氢能科技与扬州化工园区合作,投资建设氢能中心,一期项目与中石化联合推进;光伏业务实现“从0到1”的突破,成功并网仪征虹石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时,公司积极推动CNG站转型升级,阳新燃气启动综合能源改造,上饶燃气引入液冷超充技术打造“加油+充电+加气”一体化服务站,加速城市交通绿色转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开展回购。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3月24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3,226,8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98%,最高成交价为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998,9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2.重大诉讼。2023年12月14日,公司子公司睿恒能源、北京百祥就光环新网、科信盛彩合同违约事项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项目合同并要求光环新网、科信盛彩赔偿损失,法院于当日出具诉前调解告知书。2024年8月9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睿恒能源、北京百祥申请将被告赔偿原告损失的诉讼请求由5,874.44万元变更为5,915.08万元,并增加资金占用损失诉讼请求。2025年2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25年3月,睿恒能源、北京百祥提起二审上诉。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5-024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丁立国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内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强先生、迟国敬先生、罗楠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川华信审(2025)第0061号审计报告,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财务部分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确认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督促盛能燃气原股东进一步履行原协议及回购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回购公司持有的盛能燃气剩余股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部分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确认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暨事前认可意见。

3、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非表决事项)。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一6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快件)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9:15一11:45,14:15一17:1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所需证件: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信函(快件)、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7:15。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德龙汇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原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6、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指定邮箱:sz000593@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德龙汇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电话:(028)68539558(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詹培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德龙投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德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德龙汇能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吕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嘉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2、经营成果变动情况: 单位:元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

1、前10名股东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3,226,8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998%。按规定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6,000,000股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至双方申请解冻为止,目前尚未解冻。上述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4.9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8%。

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8,732,528股,其中:38,540,000股已分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至双方申请解除质押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累计被冻结股份合计38,732,528股;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合计409,843,50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58.14%,其中冻结情况: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累计冻结21,362,528股,其中:司法冻结192,528股(解冻日2026年10月8日)、司法再冻结21,170,000股(解冻日2026年10月8日);已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610,301股(解冻日2027年8月20日);已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累计司法再冻结632,552股,其中:冻结95,208股(解冻日2026年11月16日)、21,042股(解冻日2026年11月20日)、95,208股(解冻日2026年11月21日)、209,213股(解冻日2026年12月5日)、211,881股(解冻日2026年12月6日);已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16,127,147股,其中:16,012,773股(解冻日2027年11月28日)、46,666股(解冻日2026年12月12日)、67,708股(解冻日2026年12月19日)。扣除重复统计,天津大通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共计38,732,528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0%。

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大通集团持有公司的21,362,528股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5-02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3,226,8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98%,最高成交价为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998,9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2025年3月25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2024-007)、《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5-018)。

2、子公司提起诉讼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恒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睿恒百祥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祥”)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盛彩”)合同纠纷一案,报告期内,睿恒能源及北京百祥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0193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公司已积极与代理律师及相关方磋商沟通,并依法提起上诉,充分做好二审应诉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2025年2月22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4-002)、《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5-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吕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嘉熙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1-03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吕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嘉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1-0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吕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嘉熙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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