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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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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33 公司简称:欧派家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欧派家居(OPPEIN)成立于1994年,深耕家居行业31年,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定制家居领域的领军企业。作为国内领先的一站式高品质家居综合服务商,我们以“把欧派打造成世界卓越家居企业”为使命,构建起涵盖整体厨房、全屋定制、卫浴陶瓷、定制木门、金属门窗、软装陈设、智能家居等在内的完整家居生态链。公司主要从事全屋家居产品的个性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室内装饰服务,公司以定制橱柜为起点,依托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智能制造体系以及强大的渠道管理能力,逐步实现从单品定制向定装一体的跨越式升级。公司致力于为每一个家庭定制独一无二的家,让更多家庭享受高品质的家居生活体验。

整体橱柜

定制衣柜(整家定制)

定制衣柜(整家定制)

门墙系统

全卫定制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订单式生产为核心,构建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定制化服务体系。公司专卖店团队基于客户房屋空间布局、个性化偏好、功能需求、客户产品选择等,运用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销售系统生成三维可视化效果图,辅助客户快速决策。客户在公司专卖店确认设计方案后,订单通过数字化平台直连生产系统,实现从BOM清单生成、智能排产到柔性化加工的全流程管控,确保高效交付。公司采用纵向一体化战略,深度整合供应链资源:前端通过集中采购与供应商管理保障原材料品质,中端依托智能制造系统实现非标定制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后端以全渠道销售网络(含7,813家线下门店)覆盖不同渠道的客户消费场景。这种经营模式不仅强化了对设计、生产、交付等环节的掌控力,更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全链路数据贯通,形成"设计即制造、所见即所得"的核心竞争力。

1.采购模式

(1)公司采购流程及采购环节

公司采购执行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合规、透明”的工作方针,制定了完备的供应链管理制度和采购标准体系,实现内部材料规格统一,采购技术质量标准统一,以形成规模采购的基础。建立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两种采购执行模式,在业务上根据不同的品类属性,实行差异化采购执行策略及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以此提升供应链综合管理成效,满足不同品类的采购订货需求,确保供应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升库存周转效率。公司采购的品类包括材料及成品类(板材、功能五金件等生产材料,厨房电器等家居配套产品)、生产支持及辅助类(设备、设备工具及配件、模具等)以及营销服务类和行政物料类产品。

从采购环节来看,公司的采购业务可细分为前端业务和后端业务。前端业务由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和采购中心负责,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考核评价和采购价格的管理,实现各个业务板块同种物料供应渠道的统一,其中对于年度用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物料和设备,公司采用现场招标的方式,向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通过现场招标实现优中选优,达到预期采购目标;采购中心负责对集团物料用量进行分类汇总,统筹符合集中采购条件的物料实施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采购的规模优势。采购后端业务为具体物料采购需求计划下达,采购订单的执行及物料回货管理,主要由采购中心以及各生产基地属下的基地采购部门实施。

(2)原材料存货安排

为了加强原材料管理,保障物料连续供应,合理控制库存,规范进出仓流程,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制定了原材料存货管理的相关制度。

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物料管理部门设定安全库存。库存负责人通过数据及库存安排,分析物料安排到货合理性、有效性,如有异常,及时反馈采购对相关物料项目进行修改,保证各物料库存量控制在既不使生产“停工待料”又不使物料库存膨胀的最佳状态,确保仓存物料周转次数达到预定要求。同时加强库存期限管理,各类原材料及物料设置有效储存期,物料发放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在库5S管理和安全管理规范。在出库管理环节,各生产车间依据每日生产任务统计用料需求,库存管理部门在收到有效领用凭据后进行物料发料工作。

2.研发模式

公司为支撑大家居发展战略,专门成立了集团家居产品研发中心,从单品类产品到大家居空间研发转变,实现大家居融合研发,逐步拉通衣橱木卫阳在研发设计、工艺、设计软件、智能设计以及大家居色差管控五大模块做到大家居全案设计一体化、全品研发一体化。为洞察市场消费趋势,集团家居产品研发中心着重研究消费者心理及生活方式、行业趋势、色彩流行趋势、以“质奢价美”为核心抓手,不断推出更受消费者青睐的大家居产品体系。同时,研发团队持续技术创新,预研新花色,储备新工艺,以支持和帮助前端商场赢得市场。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队伍建设,目前重点打造欧派特色OPTIMA创新模式:

ORGANIZATION组织:集团家居产品研发中心、意大利米兰研发设计中心;

PLATFORM平台:自主研发设计平台、跨界联合研发平台、产业链生态联盟;

TALENT人才:全球顶尖设计师团队、集团研发人员合计1,955人,与多位意大利著名设计师达成战略合作联盟;

INFORMATION信息化:“研发-营销-制造”全流程智能制造系统;

MECHANISM机制:市场化激励模式;

ASSURANCE研发质量保证:基于OR/MM的敏捷产品研发创新体系,行业首创基于IPD的研发质量保证体系;

集团拥有CNAS认证实验室,近年来荣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州市高水平企业研究院等称号,并引领环保升级、编写行业标准、推进供应链升级和定制产品链质量提升。

大家居产品体系升级、研发能力创新,研发管理智能化,使集团始终处于定制家居行业的领先水平,依托欧派“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持续创新产品设计开发模式,提升产品设计核心技术,带动中国·广东定制家居设计走向世界,打造中国·广东设计名片。

3.生产交付模式

不同于标准家居产品生产,定制家居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普遍存在订单处理难、信息化要求高、数据量巨大、加工要求精准度高等一系列难点,导致大规模家居定制生产门槛较高。同时随着数字融合时代的到来,产业链分工更加深入,智能制造成为定制家居行业新的发展方向。

为顺应现代制造业发展潮流,突破生产瓶颈,着眼欧派制造2025大格局,实现信息化建设再突破,欧派充分吸收TPS生产模式,基于定制家居行业特性,围绕产品工程数据流(从产品设计到投入生产)、交付信息流(从客户需求到班列制发货)、生产工艺流(从来料到成品出货)这三个端到端的过程,并以自主研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纽带,高效打通、集成和融合。以实现设计与数字化生产制造的打通,全业务链信息化系统集成,生产过程、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的融合,保持欧派制造信息化在家居行业的领先优势。

如今在公司大家居业务不断完善成熟之际,需要更为强大的综合制造能力作为支撑,大家居并不是简单的多品制造叠加,而是一个全新的体系与生态,从“生产单品”提升为“大交付”,对于定制家居企业提出了更为严苛的系统性要求,未来公司将持续培育更强大、更流畅的全品类、多品牌、多渠道、多基地的多维结构的超高难度的行业新质生产力。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经销商专卖店为主,以大宗业务、直营店和出口为辅的复合销售模式。

(1)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

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是定制家居行业主要的销售模式,它是指生产企业在全国各地招募并培育认可自身品牌价值、市场信誉良好且具有丰富市场经验的经销商,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书》,授权其在特定区域内,设立专卖店销售企业生产的品牌产品,并由经销商自行承担经营风险,经销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适时给予经销商人员培训、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和赋能。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中,经销商在经营活动中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与家居生产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或经销协议,并在授权区域内销售相关产品,同时经销商作为法律责任主体以自身名义与消费者签订购销和服务合同,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经销商专卖店模式的优点是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经销商的本地化资源和社会网络,快速建设销售渠道及网络,通过细化终端营销策略形成高度适配区域市场的推广方案,实现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公司除单品经销商销售模式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又发展出零售大家居销售模式和整装大家居销售模式,具体说明如下:

a.零售大家居销售模式

随着消费场景多元化和用户决策路径的深度变化,“一体化设计,一站式配齐,一揽子搞定”的家居消费习惯正在重构行业格局,传统家具零售从单一品类竞争转向生态化服务竞争,家居行业需以设计为纽带、数据为驱动、体验为核心,通过全链路数字化重构“人货场”关系。为充分迎合消费者轻松一站式的购买装修服务及家居的需求,同时为公司现有体系经销商,特别是单品类经销商探索能在未来持续稳定良性运行的商业模式,使其能持续获得流量,提升客单值、摊薄单客引流成本,欧派零售大家居销售模式应运而生。

零售大家居销售模式是公司基于已经具备的跨空间、跨品类销售、设计的信息化能力,以及国内全域齐套交付的制造实力,打造的全新业态。该模式是由公司现有单品或综合经销商为主体,经销商通过在临街、商业综合体等场景新建或升级改造原有门店,销售欧派家居旗下及合作品牌全品类家居产品(橱衣木卫配等),同时融入装修、装修管家等增值服务,实现消费者装修服务+家居产品购买需求的闭环满足的商业模式。

b.整装大家居销售模式

随着国内整装市场的快速崛起,其作为家装流量前端入口的虹吸效应日益显著,对家具行业传统的零售渠道需求客流的冲击、分流越发明显。为开拓整装市场业务,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开展整装渠道业务培育,并于2018年试点整装大家居商业模式,当前该业务已形成"欧派"与"铂尼思"双品牌矩阵,前者聚焦中高端市场,强化定制核心优势,后者以普惠定位切入细分需求,实现差异化客群覆盖,以满足不同渠道合作商、用户的差异化需求。

欧派的整装大家居是指公司直接选择和各地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优质家装公司开展代理经销合作,充分利用公司品牌知名度高、定制产品品类丰富、供应链平台等优势,辅以公司成熟的信息化销售系统,迅速导入装企终端,极大提升终端效率,缩短磨合期,对其进行品牌、流量、管理、产品的同步赋能。在整个客户服务环节,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以及营销支持等,家装公司负责提供定制家居设计安装服务和家装设计落地施工。

整装业务的拓展有利于公司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扩展客流渠道,抢占市场份额。公司积极落地整装经销商引流、营销帮扶等措施,加快整装渠道开拓及营销终端模式建设步伐。同时,公司积极引导传统零售经销商与当地家装、整装渠道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合作,推动零售和整装经销商携手激活当地市场的定制家居产品消费,一起努力完成欧派对当地家居市场的销售拓展,提升欧派品牌整体占有率。

(2)直营店销售模式

直营店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在大型卖场、购物中心、临街店面等开设“欧派”、“欧铂丽”、“欧铂尼”等系列品牌专卖店销售本公司产品(包括欧派橱柜、欧派衣柜、欧派卫浴、欧铂尼全屋、欧铂丽全屋定制等)的业务模式,目前,公司在广东广州、东莞部分地区开设直营门店。

(3)大宗业务销售模式

该业务由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工程承包商签订产品供应与安装合同,公司负责合同所涉货物的生产,工程服务商为项目履约实际操作方,负责相关产品的设计、运输、安装和售后等具体业务。公司与工程服务商签订协议,并监督工程服务商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按公司质量标准交付产品。

(4)出口销售模式

产品出口主要有国外大宗业务销售和国外零售销售两种模式。国外大宗业务销售是指公司自主参与工程项目洽谈、合同订立和履约;国外零售销售是指公司通过零售渠道或者选择国外经销商的形式,销售公司的整体家居产品。

5.品牌建设模式

公司非常重视欧派家居旗下系列品牌的建设,品牌建设主要通过几个方面:

(1)品牌规划。基于企业、品牌、行业、消费者的研究,将公司品牌建设提升到企业经营战略的高度,提出企业品牌中长期发展战略,并以此指导日后的具体品牌营销战术。深度挖掘品牌核心价值体系,并以其为中心,建立强大的品牌识别体系,给消费者带来强联想。

(2)品牌宣传。为规范公司品牌宣传,完善品牌管理,促进品牌发展,有效地进行品牌保护,使品牌价值最大化,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品牌管理制度,在各类媒体渠道实施的各类公益品牌宣传广告、硬性广告、软性新闻宣传,并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性赞助活动,组织各类庆典、新闻发布会、促销推广、招商展览活动等。

(3)渠道布局和推广。全面推行“10+1”终端经营模式,通过范围覆盖较广的经销门店、统一整洁的设计装修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展示公司整体形象,提高“欧派”、“欧铂丽”、“欧铂尼”、“铂尼思”、“miform”等系列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对经销商经营成效、服务质量设有完备的考核、监督、预警机制,以最大程度保护终端消费者的利益,维护欧派品牌的美誉度,公司的经销商管理水平领先于同行业。

6.销售物流、仓储模式

图:公司产品工厂至客户物流仓储全景图

为持续提升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积极探索“完好、齐套、准时、低成本、高效率”领先行业的新型大家居融合交付模式,助力达成集团大家居一体化的战略目标。

公司成立了交付改革专项小组,以精细化排产,实现同客户全品类同城同基地发货,并通过“干线整合”、“班车制”、“前置仓、分拨仓缩减”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欧派全国物流线路及仓网布局,并结合定制家居产品的产品服务特性,通过全流程信息化手段,实现消费者合同订单的全流程跟踪把控,使得全国仓网和物流路线规划更加合理,物流成本更加集约。

精简化、集约化、数字化的物流仓储体系能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效应,直接减少物流承运商的运营成本,进而提高了经销商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服务成本。“中心仓物流一站式服务”和“工厂直配到终端客户”物流模式的变革,有效解放商场末端物流管理包袱,让经销商能更专注于服务客户;通过“打托运输模式”实现产品单元化运输、存储和配送,有效减少动货次数,降低运损风险,提高一次性安装成功率,实现了货物高质流转,提升了消费者对欧派产品交付的满意度和体验。

通过“GPS定位”“TIMS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实现订单交付全链路信息的精准掌控和货物状态的实时监控,打造一体化、透明化、智能化的信息平台,满足全国消费者对产品购置后的信息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89.25亿元,同比下降1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99亿元,同比下降14.3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朱耀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覆盖治理层、管理层及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设立了专职内控管理部门,人员配置专业完备,各项内控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欧派家居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1 会议审议通过了《朱耀军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朱耀军回避本议案表决,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2 会议审议通过了《赵莉莉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赵莉莉回避本议案表决,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3 会议审议通过了《孟庆伟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孟庆伟回避本议案表决,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43,726,284.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152,52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欧派家居股票3,425,660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605,726,8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2,202,632.6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502,202,632.6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954,512.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19,157,144.6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8.4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02,202,632.6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80%。

2. 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国泰海通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海通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海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次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经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公司”、“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1月16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于2022年1月24日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和“欧派创新设计大厦项目”调整为“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欧22转债”)。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了2,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12.8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087.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10220082号《验资报告》。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4号文同意,公司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欧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5”。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欧22转债。

(四)债券代码:113655。

(五)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亿元,发行数量为200.00万手(2,000.00万张)。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4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九)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年8月5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年8月5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5.4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五)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3.2条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3.2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5)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次可转债项下的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

6)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4)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5)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债券评级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出具的《2022年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以及2024年6月出具的《2022年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欧22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海通作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国泰海通对公司及本次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国泰海通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2,472.54万元,同比下降1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912.90万元,同比下降14.38%。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522,531.08万元,较期初增加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05,227.69万元,较期初增长5.16%。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2]2101022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2年8月1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承销费500.00万元后,收到募集资金为199,500.00万元。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3,192.49万元,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2]2101022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2年8月1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承销费5,000,000.00元后,收到募集资金为1,995,000,000.00元。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填列。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内,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发行人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2024年7月27日公告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22转债”付息公告》,并分别于2023年8月7日及2024年8月5日兑付了本次债券第一年度及第二年度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出具的《2022年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欧22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国泰海通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次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力拟变更债券受托管埋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二十八)法律、法规、规则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者变化的,甲方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后续进展、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采用便利方式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国泰海通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对公司2024年度涉及到《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的事项做如下披露:

(一)关于上文第(十九)条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24年7月2日,根据《欧派家居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调整“欧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欧22转债转股价格由123.69元/股调整为120.9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规定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76元(含税)。

综上,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欧22转债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欧22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25.46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20.95元/股,2024年度转股价格由123.69元/股调整为120.95元/股。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姚良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谭钦兴先生、独立董事李新全先生、鲁晓东先生、江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