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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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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9版)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New Vision(BVI)间接控制新相微16.68%的股份,通过Xiao International间接控制新相微5.24%的股份,通过上海曌驿间接控制新相微3.10%的股份,通过上海俱驿间接控制新相微1.8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上海驷驿间接控制新相微2.88%的股份,合计控制新相微29.77%的股份。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其他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有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新相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Jay Jie Chen陈捷)、《新相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至华)、《新相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波)。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资金需求、经营情况做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对公司进行自查、论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一)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Peter Hong Xiao(肖宏)、贾静、陈秀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审议,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213.45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以15.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后续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召开时间及其他会议事项将另行确定并披露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需要,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事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

(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以2025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5.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8.50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2,883.6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813,946.57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鉴于公司2025年3月15日披露《新相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预计未来公司可能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长期规划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鉴于上述事项对现金的使用需求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故公司拟2024年度暂不实施分红,后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执行情况、资金需求金额明确等因素积极研究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中期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并适时启动决策程序(风险提示:该事项尚未履行有关决策程序,不构成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注重投资者回报,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对公司进行自查、论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资金需求、经营情况做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对公司进行自查、论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需要,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事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5,373,512.90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818,638.34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54,874.56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合计需要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818,638.3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入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要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5,373,512.9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54,874.56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3,554,874.56元。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6日(星期六)至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16:00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naMx6rCIC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新相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陈秀华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贾静女士,独立董事 周波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aMx6rCIC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6日(星期六)至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16: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秀华

电话:021-51097181

邮箱:office@newvisionu.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总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或其指定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2,112,501.63元。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对投资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相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已经提交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月/人,公司按月发放。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监事薪酬方案

(一)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二)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3]73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905,88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18元。截至2023年5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27,507,771.9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933,144.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27.93元。

截止2023年5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2,112,501.63元,其中:于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203,69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908,811.6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9,539,537.74元。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23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11月21日与保荐机构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23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90.88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2,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相关资金于2025年2月6日归还。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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