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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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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图表:公司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主要产品

② 湿法设备

公司提供HJT、TOPCon、XBC等多种技术路线的湿法设备。

图表:公司湿法设备主要产品

3.包装装备业务

京山轻机是国内最早从事瓦楞纸包装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公司之一,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认可度,“京山轻机”已成为行业内公认的国内一线品牌、全球知名品牌。

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行业内产品线最齐全的公司之一,为瓦楞纸包装行业提供从纸板制造、纸箱印刷成型,到整厂智能物流,再到智能数字化工厂管理的全场景生产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瓦线、柔性印刷机、数码印刷机、智能工厂全场景解决方案等。

图表:京山轻机瓦楞包装设备主要产品

在两大核心业务之外,公司也从事锂电池设备(包括消费锂电设备和动力锂电设备)以及汽车零部件铸造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无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型成套智能设备,客户需求会略有差异,属定制化产品,因此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定制生产模式。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和生产状况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按照客户要求交付验收并提供售后服务。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主要系自动化产品的生产特点所决定的。公司主要针对下游客户的具体要求提供完整的自动化设备和单台(套)产品。产品具有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智能化程度高等特点,与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化产品制造业有较大区别。公司除通用的零部件部分外,不同的客户需求所需要配置的模块等亦有所不同,因此采购、生产、销售均需按照“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运行。虽然公司所涉及行业应用较多导致产品品种较多,但在电气产品等方面基本相同,公司亦不断加强集团统一采购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成本下降;生产方面,设计、加工、安装、调试、交付、服务等各个环节,均以项目制进行统一安排;销售方面,每个产品均事先有订单,采用的均为直销模式,代理经销情况较为少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京山轻机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3月4日和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8,838,76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2%)已于2022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上述股份过户数量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可解锁比例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共计4,419,3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

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份共计4,419,38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共计4,419,300股,剩余83股尚未售出。后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委会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进行相应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本次减持的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份的出售,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5)。

2024年3月28日,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共计4,419,3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

截止2024年5月9日,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股份共计4,419,38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加上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份中尚未卖出的83股,共计4,419,467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根据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应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本次减持的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股份的出售,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1)。

二、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京山轻机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7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1,87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已于2024年7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上述股份过户数量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三、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8号)。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1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8,789,896.4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796,991,622.52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3,900,539.77元;2024年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78,535,722.7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58,969,981.92元,本年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7,853,572.28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75,624,725.49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624,725.49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622,874,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601,234.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3,601,234.46元,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3,601,234.4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17%。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现金分红方案指标如下: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一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7,628,650.15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3,601,234.4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1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光伏装备和包装装备两大领域,其中光伏业务占比近80%。当前光伏行业正处于技术升级与市场整合的关键阶段,光伏下游供需结构阶段性失衡导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承压。为应对这一挑战,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产品迭代升级,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这些战略性投入都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公司决定适当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长期竞争力的提升。

此外,公司光伏业务近年来快速扩张,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光伏业务板块整体资产负债率为77.84%。同时受行业账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面临较大压力,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4.21亿元,同比变动-135.30%。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还将用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建立风险储备金,这将有助于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更稳健的保障。

2.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现金分红的规定,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坚持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专注主业,稳健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质量,持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3.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的便利条件。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拨打投资者电话、向公司对外披露的邮箱、互动易平台进行提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

(三)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40亿元、2.11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9%、1.50%,均低于50%。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此方案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0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5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谭力文先生、刘林青先生、谈多娇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2025年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公司子公司晟成光伏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健先生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每年净额不超过折合为2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健先生、祖国良先生、周家敏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报告》。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1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至2025年5月20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6、9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8:30一11:30,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京山轻机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京山轻机工业园

邮编:430021

联系电话(传真):027-83320271

电子邮箱:jsqj_IR@jsmachine.com.cn

联系人:陈文雯、朱玥雯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2为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1”,投票简称为“轻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2024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被委托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被委托人酌情决定投票。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

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0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7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通过情况

1.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基于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晟成光伏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客户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每年净额不超过折合为2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2. 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1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山轻机”)董事会将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向29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39,4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8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7.24元,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人民币531,899,997.2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1年6月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3日止,京山轻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39,999,997.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22,641.48元(不含增值税),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077,355.76元。

2.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 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265,697.95元(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五百万元,可豁免相关审议程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65,697.95元(含利息)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年6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光伏”)和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16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34,984,708.05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其他应收款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比照前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报告期末,经考虑不同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后,公司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85,015,531.7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情况,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实际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在中期期末或年终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固定资产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3、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9,969,176.33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4,984,708.05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相应减少134,984,708.0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10,009,345.89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0,009,345.89元。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08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被担保人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武汉京山丝路纸品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武汉深海弈智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佰致达科技有限公司、新加坡晟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晟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精密”)、武汉京山丝路纸品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丝路”)、湖北京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京峻”)、武汉深海弈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海弈智”)、武汉佰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致达”)、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武汉璟丰”)、秦皇岛晟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晟成”)、新加坡晟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晟成”)、苏州晟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智能装备”)、昆山晟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晟成光电”)、香港京山轻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京山轻机”)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下称“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2025年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包含前期已审议未到期的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其中三协精密、京山丝路、深海弈智、佰致达、新加坡晟成、昆山晟成光电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

(二)公司子公司晟成光伏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额度预计

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公司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光伏”)拟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融租赁”)合作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由晟成光伏向江苏金融租赁推荐拟购买设备的公司客户,并经江苏金融租赁审核、评估通过后,客户作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人在《业务合作协议》期限内,与江苏金融租赁、晟成光伏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开展业务合作。在触发约定的回购情形时,晟成光伏根据江苏金融租赁《回购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将向江苏金融租赁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向江苏金融租赁支付相应价款,回购租赁物。该事项以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晟成光伏承担回购责任的期间为《融资租赁合同》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因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本次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李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和电器、汽车产品的五金冲压和精密注塑零部件及五金注塑模具、CD机、VCD机、DVD机、录放机芯、微型电机、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软件开发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永光东路2号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三协精密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2024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下转1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