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5版)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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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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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50,000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0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50,000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由公司依据自身业务体量结合同类型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而来,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以往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249,645.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7,259,372.6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902,84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2%。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要求,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7,120,155.11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30日,公司、兴业证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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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019.62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78.61万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67.27万元,2022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26.25万元,2023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79.74万元,2024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67.7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94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1万元,2021年度手续费0.16万元,2022年度手续费0.33万元,2023年度手续费0.27万元,2024年度手续费0.17万元)。(注: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9,100万元,累积取得投资收益107.2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项目计划投资内容不存在变更,内部单项的投入由于当时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较原投资计划有所调整,属于该募投项目资金的内部调配,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由于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四川募投项目”)包含的4万吨TMAH显影液和1.5万吨 BOE蚀刻液已具备试生产验收条件,0.5万吨铝蚀刻液尚未具备试生产验收条件,需要进行调整后重新履行试生产流程后方能进行验收,会严重影响项目的整体验收进度和完工时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 5.5 万吨项目先行提交申请验收。根据相关规定和安监部门要求,在项目建设和验收内容保持一致性的原则下,具备验收条件部分可进行验收评价,公司需将一期项目内容由“4 万吨 TMAH 显影液、0.5 万吨铝蚀刻液和 1.5万吨 BOE 蚀刻液”调整为“4 万吨 TMAH 显影液和 1.5 万吨 BOE 蚀刻液”。四川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36,331.44 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36,331.44 万元,其中0.5 万吨铝蚀刻液装置原计划投入募集金 575.23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比例 1.58%,本次变更后,四川募投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575.23 万元,调减资金待四川募投项目结项后确定用途。2024年2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经慎重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和发展规划,结合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的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终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为新技术储备基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基地,同时引进更多高级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优化研发环境。但由于近年来,半导体行业集成电路领域技术快速发展,产业不断升级跃迁,呈现出多种技术并存的态势,技术路线的多样使得该领域的湿电子化学品技术主流方向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公司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采取了谨慎态度,且这种不确定性现阶段依然存在。若现阶段贸然推进该研发中心项目,可能将面临研发成果商业化滞后、设备技术过时等风险。同时,公司现阶段拟主要通过联合实验室、企业创新联合体技术合作等方式整合外部资源,阶段性研发目标可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相关的研发项目、新产品开发试验持续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入。此外,公司在稳固TMAH显影液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加速推进新产品市场拓展,挖掘新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公司运营投入加大,未来几年内公司包括流动资金需求在内的总体资金需求将不断提升。因此,经慎重论证评估,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格林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格林达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格林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金额。
注2: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产品在下游主要客户端进行大规模测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四川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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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5: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5: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联系人:章琪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ir@greendachem.com
邮政编码:311228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江瑞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关联监事周利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249,645.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7,259,372.6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902,84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对致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拟继续聘任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方伟华、尹云舰、蒋哲男、王漪、吴晖、叶宏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关联董事蒋慧儿、蒋哲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剩余募集资金4,470.3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元,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
单位:万元
■
2、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为新技术储备基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基地,同时引进更多高级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优化研发环境。基于当前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近年来,半导体行业集成电路领域技术快速发展,产业不断升级跃迁,呈现出多种技术并存的态势,技术路线的多样使得该领域的湿电子化学品技术主流方向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公司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采取了谨慎态度,且这种不确定性现阶段依然存在。若现阶段贸然推进该研发中心项目,可能将面临研发成果商业化滞后、设备技术过时等风险。同时,公司现阶段拟主要通过联合实验室、企业创新联合体技术合作等方式整合外部资源,阶段性研发目标可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相关的研发项目、新产品开发试验持续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入。此外,公司在稳固TMAH显影液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加速推进新产品市场拓展,挖掘新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公司运营投入加大,未来几年内公司包括流动资金需求在内的总体资金需求将不断提升。
因此,经慎重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和发展规划,结合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的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的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环境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项目终止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后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 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6日11:00-12: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慧儿
总经理:方伟华
财务总监:何婷茹
董事会秘书:章琪
独立董事: 吴晖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6日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 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 ir@greenda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将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坚定不移深耕主业,坚持市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技术创新能力。通过精准把握市场机遇,整合渠道资源,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围绕国家战略方向布局新兴赛道,拓展产品矩阵,探索多元化利润增长点。依托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构建"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市场拓展"的创新闭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从上市至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股东回报意识,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在综合考虑年度盈利状况、战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情况,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与投资者短期回报,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创双赢。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也会继续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 互动、投资者关系热线、股东大会、投资者调研等线上线下活动与投资者保持沟通,让投资者更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严格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将监事会职能整合至审计委员会,确保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断优化规范治理机制,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好董事会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提升合规意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全方位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关键作用,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
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动“关键少数”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关键少数”及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更新知识结构,增强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合规底线,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以“关键少数”履职担当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水平。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执行中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4、实施方式及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