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9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于2022年5月分别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303.61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20.2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5月2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亚鉴[2022]29号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不存在超募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不存在超募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7.30亿元。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5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116,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9,883,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4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22]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亿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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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5,992.88万元,剩余72,995.47万元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尚未使用。
四、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30亿元(含部分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以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至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fmy@wellhope.co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1:00-12: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裁:邱嘉辉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宇先生
独立董事:张树义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至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fmy@wellhope.co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24-88081409
邮箱:hfmy@wellhope.co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凤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964,6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2%;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9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0.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
近日,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凤久先生的通知,获悉王凤久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1、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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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468,141.14元,公司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93,134,438.75元。经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919,434,44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50,763,411股后,以868,671,037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0,382,920.15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87,387,710.9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37,770,631.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8.6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分配方案经过审慎讨论与分析,全面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资金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旨在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以及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稳定、长效的回报,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骁,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元元,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骁,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张元元,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系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金卫东、邱嘉辉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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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台安县九股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安九股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东利
注册资本:473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安县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凌海市九股河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海九股河”)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凯
注册资本:265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新庄子镇礼中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粮食收购,兽药经营,家禽饲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活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九股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杜刚
注册资本:432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北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票宏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明君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北票经济开发区有机食品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收购、加工、销售;饲料加工、销售;饲料原辅料、饲料添加剂销售;粮食购销、加工、存储;鸡油、水解羽毛粉加工、销售;速冻食品加工、销售;熟食制品加工、销售;畜禽设备、养殖用具销售;煤炭销售;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复混肥料、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菌剂产品的生产、销售;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生化药品、外用杀虫药、消毒药零售;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机器设备及不动产租赁;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河北太行禾丰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太行禾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永
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桥头乡匡山村999号
经营范围:鸡的饲养、家禽孵化服务;饲料加工、销售;动物饲养场房建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丹东禾丰成三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三牧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于加洋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下长阴子村二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爱拔益加、罗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商品鸡养殖、家禽孵化、销售,饲料及饲料原料的销售,肉鸡放养回收、禽产品、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饲料及饲料原料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饲料研发对外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主岭禾丰玉米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主岭禾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朝晖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公主岭市公伊路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丹东禾丰成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三食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加洋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下长阴子村七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锦州九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九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财
注册资本:884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七里河镇石桥子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家禽饲养,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鞍山丰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丰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凡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大连成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成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子光
注册资本:1008.608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炮台镇长岭村
经营范围:种鸡饲养、孵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肉鸡放养回收;禽产品、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兽用抗生素、化药、中草药、饲料药物添加剂、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厂房出租;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沈阳众文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众文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宝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62-32号(5门)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兽药、非强制免疫生物制品销售;畜牧机械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大连四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四达”)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魏立夫
注册资本:1568.62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四平街道贾店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山东凤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凤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志权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姜疃镇濯村鲁花大街663号
经营范围:种鸡养殖、销售;鸡苗孵化、销售;肉鸡屠宰、冷藏、加工、销售;调理食品、熟制食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吉林省恒丰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恒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田之国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1229号兴业商务园615室
经营范围:动物保健品、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兽药、机械设备、饲料、饲料添加剂、化学药制剂(危险品除外)、抗生素、宠物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达州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禾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宏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通川经济开发区医药大道7号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饲料;销售:兽药、生物制品;收购、销售:农产品(粮食);销售:牲畜、家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哈尔滨维尔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春良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南岗集中区泰山路117号31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以上17家公司全部为本公司的控参股企业。其中: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先生担任公主岭禾丰的董事,公司董事兼总裁邱嘉辉先生分别担任台安九股河、凌海九股河、鞍山九股河、北票宏发、成三牧业、成三食品、锦州九丰、鞍山丰盛、大连成三、沈阳众文捷、大连四达、山东凤康、河北太行禾丰的董事,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先生的妹妹金宏宇女士担任达州禾丰的董事,公司监事李俊先生分别担任吉林恒丰、维尔好的董事。上述17家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关联方认定标准,包括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饲料产品、饲料原料、毛鸡、肉鸡分割品等。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19,518.6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4,191.19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56.93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009.8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500.08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2,624.3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5,327.48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165.8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6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57.17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8.0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65.7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265.74万元。
公司本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为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合约,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对应的品种。
2、业务规模:授权期限内,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期限:在上述业务规模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按公司《期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市场。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控制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专业团队,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措施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做商品期货投机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3、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卫东、邵彩梅、王凤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427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24-88081409
2、传真:024-88082333
3、联系人:赵先生
4、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427室
5、邮政编码:110164
6、电子信箱:hfmy@wellhope.co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