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70 公司简称:宝立食品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3,235,938.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119,930.9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2,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160,004,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6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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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细分行业为食品制造业(C14)中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行业代码为(C146)。
(二)行业发展状况
1、调味品行业概述
调味品是指能增加食品菜肴的色、香、味,促进食欲,有益于人体健康的辅助食品。调味品在食品产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是消费者一日三餐的必需品,同时也广泛地应用于食品加工领域。根据《调味品分类》(GB/T20903-2007),调味品可分为食用盐、食糖、酱油、食醋、味精、酱类、香辛料和香辛料调味品、复合调味料及火锅调料等。根据产品成分,调味品可分为基础调味品和复合调味品。
我国调味品行业发展历史悠久,1970年前主要以手工生产为主;1971年至1991年行业规模开始快速扩张,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行业规模扩张较快,但调味品品种相对较少,大多以小型作坊为主;1992年至2004年,调味品行业进入快速发展至成熟阶段,行业集中度提高,企业规模效应显现,区域性品牌开始通过多种方式拓展全国市场;2005年至今随着行业标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稳步完善,我国调味品市场进一步整合,行业向多样化、便利化的方向发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3年中国调味品市场规模达4,793亿元,2018-2023年CAGR达到 5.3%。
2、复合调味料行业市场情况
基础调味品是指仅含一种主要原材料的调味品,复合调味品则通常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基础调味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调配制作,从而得到满足不同调味需要的调味品。随着居民的消费升级,我国调味品行业向着“基础调味品-复合调味品”的演变路径,产品趋向复合化。复合调味品可实现多种风味的调配,使用便捷而且味道丰富,引领了很多饮食方面的潮流。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18-2023年中国复合调味品市场规模从742亿元快速提升至1,174亿元,CAGR达9.6%,增长势头强劲。
(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调味品制造业已经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和依法行政、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企业遵循行业规则进行自律经营的行业监管体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管理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起草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行业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行业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的制定。
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调味品领域的标准化归口管理工作。中国调味品协会和各地调味品协会等作为行业内自律性管理机构负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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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行业政策
国家各项行业政策对于食品行业做出了各层面的规范要求,有利于促进调味品行业和食品行业向着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建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发展环境。报告期内重要的行业政策如下:
2024年2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更好满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提出了“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备案模式和工作流程”和“加强事后指导,强化企业标准守安全、促发展作用”两大要求。
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四个方面,首次在国家层面定义预制菜范围,明确即食食品、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等不属于预制菜。
2024年3月28日,据商务部官网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创新餐饮消费场景、增强餐饮业发展动能、弘扬优秀餐饮文化、促进绿色发展、优化餐饮业营商环境、加强组织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政策措施。
2024年6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3个,涵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业态,以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类别,指导企业精准识别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调味料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持续以贴近市场的强大研发能力为驱动,致力于为餐饮企业、食品工业企业与家庭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的风味及产品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复合调味料、轻烹解决方案和饮品甜点配料等。
公司在复合调味料领域深耕多年,在行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不断将国际经典风味引入中国市场,持续不断地向市场推出新产品。除复合调味料外,公司产品应用和类别逐步扩展,推出各式风味的轻烹料理酱包、轻烹料理汤包等轻烹解决方案以及果酱、爆珠、晶球和粉圆等多款饮品甜点配料。目前公司研发和生产的产品覆盖了裹粉、面包糠、腌料、撒粉、调味酱、沙拉酱、果酱、调理包、果蔬罐头、烘焙预拌粉、即食饮料等十余个细分品类,每年向客户提供数以千计的单品。
公司始终秉承顾客第一,品质至上的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HACCP体系等认证,达到国际化安全和品质标准。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餐饮连锁和大型食品工业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获得了广泛认可和好评。
此外,公司把握餐饮市场趋势,积极与创新型供应链和互联网食品创意食品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为其提供定制化研发服务和高质量产品,帮助众多新兴品牌实现了产品端和品牌端的全面优化,公司亦逐步提升为以创意输出为本源、研发赋能为核心、生产销售为价值体现形式的专业风味及产品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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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原辅材料、包材、设备等。公司产品品种丰富,所需原辅料品类较多,主要包括果蔬原料、调香调味类、香辛料、面粉、淀粉及米粉、液体香料及色素、生鲜肉类和专用内包材等。
目前,公司对原辅材料的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公司销售部会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或实际订单信息录入并生成系统订单;生产计划中心依据系统订单和产品配方计算所需原材料数量,根据原材料需求量和库存量分析确认各类原材料采购量,制定具体采购计划;采购中心向合格供应商下发订单并及时跟踪。采购产品到货并经公司品控部验收通过后入库。
在原材料采购价格方面,公司主要通过招标、询价或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对面粉淀粉类、油脂类和糖类等主要大宗原料,公司也会结合市场行情,对预计价格上涨的原材料与供应商提前达成协议,提前确定采购价格,分批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拥有位于上海松江、上海金山、上海闵行、山东莘县、浙江嘉兴和广西玉林六处生产基地。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系统订单生成后,由生产部根据订单交期要求及各生产基地生产线的产能分布安排生产计划,下发给各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根据其生产计划安排本厂的具体生产计划单以组织生产。公司品控部现场人员对成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非直销,其中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直销模式收入占比超过80%。具体如下:
(1)直销模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主要系国内外餐饮连锁企业和食品工业企业,公司为该类客户提供新品提案与研发、产品生产销售和技术支持等整体解决方案,该类客户为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最终应用到食品的调味。
公司下属厨房阿芬及其子公司空刻网络以电商模式为主,主要通过电商直营的方式对外销售,如公司在天猫、淘宝、京东、抖音和小红书等第三方线上平台设立自营店铺,通过自营店铺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
(2)非直销模式
公司非直销包括经销商、贸易商、指定采购客户和餐饮供应链客户、代销等。具体如下:
1)经销商和贸易商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知名度,公司部分通用产品还采取经销模式,以便服务当地小型餐饮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经销客户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根据对经销客户的管理力度不同,经销客户又可分为经销商和贸易商。
除电商自营模式外,厨房阿芬及空刻网络还主要采取线上经销和线下经销的模式。线上经销是指将商品销售至线上经销商,授权线上经销商自行通过其在第三方平台上的店铺、自媒体或社区团购等渠道向消费者销售,线上经销商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物流主要由厨房阿芬或空刻网络代发。线下经销是指厨房阿芬通过线下经销商最终销售至商超用于线下实体店销售。
2)指定采购客户和餐饮供应链客户
餐饮供应链公司主要为餐饮经营企业提供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的企业。部分境内外餐饮连锁企业为提升经营效率,委托第三方餐饮供应链公司为其提供原材料采购、物流仓储和货款结算服务,因此以上餐饮连锁企业指定相关的餐饮供应链公司与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而产品规格和价格系由公司与终端餐饮连锁企业确定。以上与公司直接合作的由终端餐饮连锁企业指定的餐饮供应链公司即为指定采购客户。
除上述外,部分餐饮供应链公司向公司进行自主采购,不受最终餐饮企业指定,其采购产品主要服务于加盟为主的餐饮品牌旗下主体,即为公司的餐饮供应链客户。
3)代销模式
除电商自营和经销模式外,为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厨房阿芬与天猫超市等电商平台签订销售协议,通过线上平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并约定商品所有权自终端消费者下单付款且确认收货后方转移,该模式即为代销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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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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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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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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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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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120.85万元,同比增长11.91%;实现净利润26,736.02万元,同比减少14.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23.59万元,同比减少22.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1,456.58万元,同比减少2.0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为214,064.29万元,比年初增长1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564.53万元,比年初增长1.7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该项议案同时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2,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160,004,000元(含税) ,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6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相关事项。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下转194版)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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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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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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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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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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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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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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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