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5版)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中低风险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
(3)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就上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上述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中低风险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
(3)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期限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蓝继晓先生全权负责签署与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 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应用指南 2024》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应用指南2024》《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应用指南2024》《解释第18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业绩说明会: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与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蓝继晓先生,独立董事罗伟豪先生,财务总监黄立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侯薰棋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681,231.21 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86,322,645.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632,264.53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12,603,825.93 元。
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股东分红的期望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3,34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950,000股后的131,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5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847,5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0.74%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4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20,195,53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53,043,031.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0.39%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32,847,5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7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金额。(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0,410,172.0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1,538.46 万元、68,625.87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2.34%、50.4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中不包含已完工部分金额。2、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项目。3、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叶绍东先生、独立董事徐沛先生、独立董事罗伟豪先生和独立董事蔡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蓝继晓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徐沛先生、蔡强先生、罗伟豪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386.12万元,比上年下降14.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068.12万元,比上年上升4.08%。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681,231.21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86,322,645.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632,264.53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12,603,825.93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3,34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950,000股后的131,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5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847,5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因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总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2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蓝继晓先生全权负责签署与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0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0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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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分别由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蔡强先生、徐沛先生、罗伟豪先生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蔡强先生、徐沛先生、罗伟豪先生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周一)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薰棋、南娴静
联系电话:0755-23348796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3348796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2日(周一)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0”,投票简称为“名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