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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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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1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建光、曹华天、王磊、张献伟、杨志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5-011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金额-84,936,806.47元,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8,493.68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建光、曹华天、王磊、张献伟、杨志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上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煤业集团”)签订的《房产租赁协议》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煤业集团所属物业管理公司续签该协议,租赁煤业集团三处房产,协议所涉及建筑面积、租金及期限与原协议保持一致。其中:总建筑面积共为27,753.75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12,080,268.00元(已含物业管理费),租赁期限为5年。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对塔山铁路分公司委托运营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建光、曹华天、王磊、张献伟、杨志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上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拟将塔山铁路分公司铁路资产及相关人员继续委托给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铁路运营管理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运营公司”)管理,负责塔山铁路分公司的战略管理、产业发展、重大安全技术管理、相关生产经营管理等,承担塔山铁路分公司安全环保重大事项监管责任。委托期限自 2025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8年 6 月 30 日止。

委托管理期间,标的资产的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产权权属及资产收益权由公司享有。委托管理费用由基础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组成。基础管理费用为 200 万元/年;浮动管理费按照绩效考核方案确定。浮动管理费根据上年经营情况,每年确定一次。绩效考核方案的确定,按照委托管理考核指标一年一签的原则,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双方协商签署。托管期间,若过轨费收费标准因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双方将依据调整情况对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该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建光、曹华天、王磊、张献伟、杨志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上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5-012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公告》。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建光、曹华天、王磊、张献伟、杨志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5-014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雷永升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5-009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5-010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5-011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金额-84,936,806.47元,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8,493.68万元。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5-012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于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发生总额为583,188.17万元,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616,617.2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4-028号公告。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其他类关联交易:

(1)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0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余额为0元。约定的存款账户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利率。本年公司从财务公司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2,240.13万元。

(2)本年子公司塔山煤矿向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售综机设备,设备原值114,890,042.76元,已计提折旧112,682,460.86元,出售价款为27,187,834.93元,确认资产处置收益24,980,253.03元。

二、 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3、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控股关系说明: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5.17%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7.46%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具体定价政策及依据见公司与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公平的原则,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晋能控股集团及煤业集团的交易,在签署有关协议时,双方遵循公平市场价格的原则,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了保护;不会对晋能控股集团及煤业集团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05,268,866.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以总股本167,370万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37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3,643,5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08,059,608.87元的比例为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煤矿”)拟将塔山矿白洞井(塔山井田石炭系北部边缘资源)日常运营维护继续承包给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白洞矿业大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洞矿业公司”);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方发生过其他类别的交易包括:向白洞矿业公司销售涂料19.67万元;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类别相关的交易包括:塔山煤矿将塔山污水处理厂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集团”)管理,年托管费为 425.29 万元;公司将塔山铁路分公司托管给煤业集团下属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铁路运营管理山西有限公司管理,基础管理费每年 200 万元,浮动管理费按绩效考核方案确定;公司将子公司高岭土公司托管给煤业集团下属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和创实业发展大同有限公司管理,基础管理费每年 100 万元,浮动管理费按绩效考核方案确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将塔山矿白洞井日常运营维护承包给白洞矿业公司,租赁白洞矿业公司现有设备、设施,白洞矿业公司为塔山矿白洞井生产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服务。2022年6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塔山煤矿与白洞矿业公司签署了相关租赁协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洗煤加工协议,期限不超过3年。现塔山煤矿拟继续将塔山矿白洞井日常运营维护承包给白洞矿业公司,租赁白洞矿业公司现有设备、设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塔山煤矿与白洞矿业公司根据每年年初测算相关费用数额,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塔山煤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白洞矿业公司为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与白洞矿业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塔山煤矿基本情况

名称: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住所: 大同市云冈区杨家窑村

法定代表人: 王磊

注册资本: 207,254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与销售;选煤厂投资建设;副产品经营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3年塔山煤矿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白洞矿业大同有限公司

住所: 大同市矿区白洞街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霍利杰

注册资本: 2,693万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煤矿设备安装、维修及自有设备租赁;煤矿设备及材料、配件销售;工矿工程综合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力供应:配电业务、售电业务;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矿山工程施工;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水暖安装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包括:煤业集团出资869万元、白洞煤业工会委员会出资1,824万元。

近3年白洞矿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与塔山煤矿的关联关系。

塔山煤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煤业集团为白洞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租赁协议

1、交易内容

塔山煤矿为保证塔山白洞井日常生产需要,拟租赁白洞矿业公司机械、机电设备、建筑物、设施等。

2、定价政策

以租赁费用为基数,再考虑各种考核奖罚款项后为计税基数。计算公式:税金=(租赁费用+或-各种考核奖罚款项)×13% [税率]。

3、结算、支付方式

按租赁合同规定结合相关考核奖罚进行结算、支付;按月支付设备租赁费用。

4、双方权利义务

(1)塔山煤矿权利义务

负责租赁区域的安全、生产及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对白洞矿业公司租赁区域内运行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将白洞矿业公司的安全纳入塔山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有检查、指导白洞矿业公司提供租赁物完好程度的权利,当白洞矿业公司违反塔山煤矿及相关规定时,塔山煤矿有权对白洞矿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负责组织白洞矿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参与编制租赁物涉及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会审工作,并按照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备案;

对白洞矿业公司设备租赁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白洞矿业公司整改。

(2)白洞矿业公司权利义务

保证租赁设备、设施完好及正常运行,保证租赁建筑物、工业设施,工业厂区安全运行;

负责租赁物档案建立、保存,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保证租赁区域内正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对塔山煤矿在租赁设备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白洞矿业公司在租赁过程中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向塔山煤矿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租赁时涉及工矿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塔山煤矿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5、安全管理责任

由于塔山煤矿责任造成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塔山煤矿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白洞矿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塔山煤矿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因白洞矿业公司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白洞矿业公司全权负责,塔山煤矿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因白洞矿业公司原因给塔山煤矿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白洞矿业公司承担;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运营维护服务协议

1、交易内容

白洞矿业公司对塔山白洞井井上、井下安全、通风、运输、辅助运输系统、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综合性服务。

2、定价政策

以运营服务费用为基数,再考虑各种考核奖罚款项后为计税基数。计算公式:税金=(运营服务费用+或-各种考核奖罚款项)×13% [税率]。其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人工费用、修理费、小型材料配件费、其他费用等。

3、结算、支付方式

按运营服务合同规定结合相关考核奖罚进行结算、支付;按照运营服务总费用,按月支付运营服务费用。

4、双方权利义务

(1)塔山煤矿权利义务

有权对白洞矿业公司运营服务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将白洞矿业公司的安全、服务纳入塔山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考核范畴;

有检查、指导白洞矿业公司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白洞矿业公司违反塔山煤矿及相关要求与规定时,塔山煤矿有权对白洞矿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监督白洞矿业公司编制运营服务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运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白洞矿业公司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白洞矿业公司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负责组织白洞矿业公司及有关部门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会审工作,按照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备案;

对白洞矿业公司运营服务全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白洞矿业公司整改;

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运营服务费用。

(2)白洞矿业公司权利义务

白洞矿业公司为运营服务区域各工作现场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工作现场的安全负责,服从塔山煤矿在运营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负责对本单位运营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运营服务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服务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运营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运营服务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运营服务人员不得进行运营服务作业,运营服务人员应办理相关服务证件,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负责运营服务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使用和维护,并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保证运营服务区域内正常安全服务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系统的安全可靠;

对塔山煤矿在服务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白洞矿业公司在运营服务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向塔山煤矿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运营服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塔山煤矿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5、安全管理责任

由于塔山煤矿责任造成运营服务安全事故,由塔山煤矿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白洞矿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塔山煤矿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运营服务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白洞矿业公司违规操作造成的运营服务安全事故,由白洞矿业公司全权负责,塔山煤矿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因白洞矿业公司原因给塔山煤矿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白洞矿业公司承担;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运营服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洗煤加工协议

1、交易内容

白洞矿业公司为塔山白洞井生产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服务。

2、定价政策及结算、支付方式

(1)选煤加工费按照洗出精煤量每吨24元(不含税)计算。塔山煤矿按合同要求结合相关考核奖罚款项按月结算、支付。

(2)以洗选加工费用为基数,再考虑各种考核奖罚款项后为计税基数。计算公式:税金=(洗选加工费用+或-各种考核奖罚款项)×13%【税率】。

(3)洗选加工费用由厂房、设备、材料费、修理费、电力、工资和福利费、管理费等构成,其中材料费由介耗、絮凝剂、油脂、配件材料费用构成。

(4)白洞矿业公司以洗选加工费为基数加增值税金,向塔山煤矿开具增值税发票。塔山煤矿按发票总额(包括税金)支付给白洞矿业公司。

3、双方权利义务

(1)塔山煤矿权利义务

塔山煤矿负责向白洞矿业公司提供原料煤。(粒度≤300mm,灰分≤46%,水分≤7%);

塔山煤矿每月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按各种产品的质量、数量,向白洞矿业公司下达原煤入洗量、精煤回收率等各项生产任务指标。确定方法按国家标准共同确定。如因原料煤煤质发生变化,塔山煤矿有权调整质量指标,同时重新核算精煤产率(发热量)以及各项指标;

塔山煤矿有权根据白洞矿业公司洗选加工各产品质量、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

(2)白洞矿业公司权利义务

白洞矿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在承包期内,白洞矿业公司应确保洗煤厂的生产系统达到并保持塔山煤矿的质量要求;

白洞矿业公司必须定期对洗煤厂的全部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辅助设施进行定期必要的维护、保养以及检修,设备完好要符合机电完好标准的要求。

(四)协议签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塔山煤矿与白洞矿业公司签署相关租赁协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洗煤加工协议,期限不超过3年。双方根据每年年初测算相关费用数额,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产所有权不变、主体责任不变的原则下,塔山煤矿租用白洞矿业公司现有煤炭开采设备、设施,将塔山矿白洞井日常运营维护承包给白洞矿业公司,白洞矿业公司为塔山白洞井生产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服务,可以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 1、在确保资产所有权不变、主体责任不变的原则下,塔山煤矿租用白洞矿业公司现有煤炭开采设备、设施,将塔山矿白洞井日常运营维护承包给白洞矿业公司,白洞矿业公司为塔山白洞井生产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服务,可以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2、该项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1、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塔山煤矿利益。2、关于该项交易,公司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爱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秦川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