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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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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用于卷烟包装,作为卷烟品牌建设、卷烟文化传播以及卷烟防伪的重要载体,是卷烟品质的重要体现,一直受到卷烟企业的高度重视。烟标产品具有高稳定性、大批量、多批次、高精度、高防伪和环保性强等特点,在印刷设备、设计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对比其他印刷包装细分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烟标生产行业市场进入门槛较高,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作为烟标生产行业的先进企业,是国内多家知名中烟公司的优质供应商,通过不断适应客户需求的动态变化,持续优化技术开发、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销售服务体系,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与黏性。

烟标作为卷烟包装材料,在外观和防伪设计、包装材料选择、印刷工艺应用等方面均有着较高的要求,不仅承担着展示形象的功能,还是产品文化内涵和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具备高附加值。未来,烟标印刷将更加注重防伪技术和环保可持续性。提高烟标的安全性、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通、采用环保材料和油墨将成为行业趋势。

根据“国家烟草微报”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6,008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财政总额15,446亿元,同比增长2.8%,实现税利总额和财政总额创历史新高。

作为烟草行业下游的重要环节供应商之一,烟标印刷包装行业发展与烟草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卷烟品牌总量不断减少,卷烟产品不断向中高端汇集,卷烟行业的不断规范、品牌集中度的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包装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得以显现,未来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2)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深耕与发展,公司已成为中国先进的专业烟标服务商。在全国烟草行业中,公司已分别与云南中烟、浙江中烟、重庆中烟、贵州中烟、湖南中烟、福建中烟、甘肃烟草、深圳烟草、广东中烟、吉林烟草等中烟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逐步发展为能够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供应商,具备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生产服务能力。作为业内优秀的专业烟标印刷整体服务供应商,公司持续稳定的高品质印刷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青睐,在烟标印刷行业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3)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精度的烟标产品与服务,是具备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印刷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卷烟客户对烟标生产工艺、新技术应用、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需求,通过引进行业领先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和培育具有丰富印刷生产运营经验的团队,形成了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整体服务能力。

(4)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烟标。烟标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总称,用于卷烟包装,主要是强调其名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使之区别于各种烟草制品并具有商标意义。公司服务的主要卷烟品牌包括“云烟”、“利群”、“雄狮”、“天子”、“芙蓉王”、“白沙”、“古田”、“兰州”、“双喜”、“长白山”等多个知名品牌。

(5)经营模式

国内各中烟公司对烟标等烟用物资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司参与竞标。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供货合同,明确产品类别、服务事项、收款约定等内容,具体细节根据正式下发的书面采购订单而定,以销定产。

(6)核心竞争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高稳定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精度烟标的设计、生产与服务,在客户积累、规模化生产能力、研发创新、工艺技术、整体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至今已成为云南中烟、浙江中烟、重庆中烟、贵州中烟、湖南中烟、福建中烟、甘肃烟草、深圳烟草、广东中烟、吉林烟草等多家烟草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且达成长期的烟标印刷生产合作关系;服务的卷烟品牌包括“云烟”、“利群”、“雄狮”、“天子”、“芙蓉王”、“白沙”、“古田”、“兰州”、“双喜”、“长白山”等多个知名品牌。凭借优秀的营销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已具备向其他市场领域及客户拓展的竞争优势。

②规模化生产及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拥有多条行业领先印刷生产线,能够快速、高效地满足不同卷烟客户大批量、多批次的烟标制造供应需求,向客户提供高品质烟标印刷服务。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配置美国、德国、英国以及国内行业领先的检测设备,并建立了严格的检测、检验制度以支撑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将产品质量控制贯穿到采购、生产、检验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地提升检测能力和支撑公司规模化生产。

③研发设计创新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领先的研发设计人才队伍,核心人员均为多年从事烟包装产品研发设计的资深人士。公司持续大力发展研发技术创新和新品设计开发,全面加速研发团队建设。公司积极与高校相互研讨及学习,并与广东工业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公司与全国印刷标准化委员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紧密联系,积极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博士工作站正式挂牌,在产学研项目中,与韩山师范学院合作耐折性光油的研发与应用项目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申请受理发明专利8项。

④贯穿印前、印刷、印后全过程的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深厚的印前设计经验,与国内知名烟草品牌公司长期合作,为“云烟”、“芙蓉王”、“白沙”、“利群”、“天子”、“双喜”、“兰州”等众多品牌的提供烟标设计及品牌塑造,展现了卓越的创意和专业能力,助力品牌价值的提升;掌握的UV油墨印刷技术及印刷环境控制技术,使产品标准优于客户要求;突出的组合印刷技术将印刷过程中的多工序、多工艺、高精度要求高度结合,极大提升了产品品质;领先的烫金技术及裁切技术已达到烟标印刷行业中的较高技术水平;拥有多项防伪相关专利,从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等多方面向客户提供烟标防伪服务。

⑤整体服务优势

公司在贯彻“设计+制造+服务”的经营理念基础上,逐渐培育出了针对中烟客户烟标产品之印前、印中和印后的高品质一体化服务能力。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开发出符合客户特定品牌定位和理念宣示的烟标产品,并在产品升级改版及新品开发需求产生之时,做出快速有效反应,提供高质量的设计方案和打样制作,并结合产品特性完成对设备和生产工艺的适应性改进,从而实现产品开发与工艺量产的有效契合,持续提升公司的系统服务能力及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及服务理念,在不断提升管理及服务的基础上,引进具有专业化的MES信息管理系统,通过MES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实时检测、数据准确汇报、报表一键输出、成本精准分析等,从供应商管理到客户优质服务实现全流程自动信息化管理,大大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整体服务能力。

⑥品牌优势

公司自创建以来就致力于为知名卷烟品牌提供优质的包装服务,实现自身与客户品牌价值的共同提升。依托强大的设计生产能力与高精度高稳定性大规模生产能力,公司为多个知名卷烟品牌提供烟标印刷产品。公司的烟标印刷产品在国内烟标印刷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公司与全国半数以上的中烟公司建立了烟标印刷生产合作关系,在业内拥有良好的信誉和知名度。

(7)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举措

①聚焦市场潜力,拓展高价值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市场潜力,深度挖掘现有中烟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凭借在经营战略、生产管理以及研发创新方面的核心优势,公司持续巩固市场地位,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烟标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市场拓展,主动参与中烟公司招投标项目,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业务拓展成果显著。2024年,公司新中标“福建中烟”、“广东中烟”和“吉林烟草”,为业务增长注入新动力。

②创新驱动,优化产品与技术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持续优化烟标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加速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开发与应用,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坚持在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设备创新方面投入资源,进一步提升烟标业务的技术附加值。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并仍生效的国家专利110项,注册商标28个。同时,公司与多所专业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积极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报告期内,公司博士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公司在科研创新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③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客户至上”为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可靠的服务保障。通过优化管理系统的信息模块,引进具有专业化的MES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实现了采购、订单、生产、库存、销售以及核算等关键环节的信息一体化管理。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运营效率,还使公司在响应客户需求(如产品改版)时能够快速行动,提前完成订单交付,显著提高生产效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此外,公司在行业内积极主导标准制定,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市场中的领先地位。

④强化人才管理,构建高效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业务与人力资源一体化建设,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激活组织与员工的潜力,提升组织能力和人力资源效率,增强公司整体协同性。公司通过战略绩效管理,确保战略目标的有效落地;进一步完善任职资格管理体系,优化岗位聘用及动态管理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同时,公司加强跨部门团队绩效管理,提升员工的履职能力;基于公司战略和任职资格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助力员工成长。此外,公司通过落地员工核心价值观和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员工敬业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成功打造了一支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员工队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97,180.07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4,241,998.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24,199.8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1,935,676.02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55,773,468.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55,773,468.00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1,260,216.98元,其中回购并注销的金额为0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相关指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25年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55,773,468.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55,773,468.00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1、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宏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表决。

9.2、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孟学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表决。

9.3、审议通过《董事肖海兰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表决。

9.4、审议通过《董事李艳萍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9.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廖俊雄先生回避表决。

9.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贤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贤畅先生回避表决。

9.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苏镜权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苏镜权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258版)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艳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旋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艳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旋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