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5月16日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38。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8:30-12:00、13:00-17: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利
2、联系电话:025-83531005
3、联系传真:025-8347909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邮箱:jsxt-ir@intfly.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73
2、投票简称:翔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股: 股,股份性质: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未对有关议案的表决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
附件三: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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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龙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2024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4,121,213.28元。不转增,不送红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真审阅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按照该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薪酬水平视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而定,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鉴于本议案与监事有利益相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融资、外汇衍生品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3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事项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之日止,期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另行审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若遇到银行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银行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银行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加强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加强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的不良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进行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55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171,72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93元,共募集资金496,777,917.4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290,564.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4,487,352.83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2,153,71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333,640.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 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6月,公司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南京翔辉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辉光电”)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翔辉光电、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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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2,890,435.7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31,070.38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414号)。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20,10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上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度,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17日延期至2026年1月16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5)00245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月16日。详见公司2025年1月1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上接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