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版)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仅是各方的初步意向性计划,受市场价格等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交易能否最终履行及实际履行金额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冲回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464.5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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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和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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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在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417.41万元,按期末回收情况评估后确认冲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19.07万元;期末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04.3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7.2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在2025年第一季度冲回存货跌价准备为182.7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月至3月,公司冲回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464.55万元,将增加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合计464.55万元。本次冲回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不排除其投资收益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
现将总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6、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其投资收益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甄选投资合作机构时,将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较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选择现金管理产品时,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和实际情况,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短信与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4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2025年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总经理滕用严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铭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财务总监项金宏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原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总经理滕用严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铭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财务总监项金宏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与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出于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是根据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暨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福建证监局指导,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主办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周三)15:30-17:00。届时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独立董事陈泽艺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铭先生,财务总监项金宏先生。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25年度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0.74亿元的比例为186.17%。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与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志平,201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烨,202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晓辉,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被处罚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135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工作量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市场行情,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在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依法规范治理、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泽艺女士、肖阳先生、郑鲁英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吴丹先生、吴飞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且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汇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2025年财务预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1、公司总经理滕用严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关联董事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滕雄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铭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公司财务总监项金宏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公司原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公司总经理滕用严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关联董事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滕雄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6、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铭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公司财务总监项金宏先生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25年度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正常所需进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及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滕雄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杨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阳岐村新舟路66号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5月14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人:郑铭
联系电话:0591-88202235
联系传真:0591-8820223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2 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如无作出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5,7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704,1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5,045,807.55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8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2号)。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在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8,589,446.88元,其中:(1)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220,268,466.74元(其中用于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0,821,645.88元、募资到位后继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025,378.31元、补充流动资金47,421,442.55元);(2)2024年1-12月使用募集资金38,320,980.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8,482,453.1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2023年8月,公司在招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08,482,453.17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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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20,980.1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_《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30,821,645.88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986,792.4元,合计置换金额132,808,438.33元,其中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后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投入的符合置换的金额。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848.2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亿元,公司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
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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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3,722,769.18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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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予以核销。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经公司财务部和相关部门盘点清查,本次核销处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5,956,650.65元,账面净值为1,917,662.08元,残值收入619,653.06元,合计净损失1,379,413.86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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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公司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检查,并对超过保质期的和不符合生产需要的存货进行报废处理。经公司财务部和相关部门盘点清查,2024年报废处理的存货合计5,002,661.95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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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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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应收账款所属客户均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核销后,对该部分客户单独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核销资产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预计会减少公司2024年度税前利润17,817,560.04元,本次核销资产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事项在公司预计范围内。
三、本次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出于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是根据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杨斌先生联系方式为: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电话:0591-88202235
邮箱:yangbin6@tengxinfoods.com.cn
邮政编码:350008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简历:杨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曾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高级证券事务代表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杨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