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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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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结合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类型:理财产品、债券投资、国债逆回购等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投资的相关事项。

6、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7、审批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待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投资风险与内部管控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可预测,且可能会存在工作人员对市场判断失误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实施与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来规范公司的投资风险行为。同时要求参与和实施投资理财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在公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公司投资决定提供合理建议。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核查投资情况,以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及时提出,有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并可有效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投资理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

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的外币。在该范围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对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事项所需的合同及相关文件。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海柯茂机械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柯茂”

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汉声”

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汉钟”

青岛世纪东元高新机电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世纪东元”

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汉钟”

越南海尔梅斯责任有限公司,简称“越南隆安汉钟”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汉扬”

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柯茂”

本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均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1: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50%。

注2:越南海尔梅斯责任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注3: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注4: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70%,香港汉钟持股30%。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2024年1~12月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

本公告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实际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后,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内容及融资实施进度与金融机构协商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担保方式及期限

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3、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的外币,在该范围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20,232.2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22,002.75万元的4.79%。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金额。

五、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进一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目前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集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资产池业务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资产池中质押的票据的额度,质押的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汇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合规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资产和待开应付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实质为外汇远期交易、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外汇利率掉期交易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收付汇,公司日常的收付汇结算不可避免的受到汇率及利率波动的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此,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实质为外汇远期交易、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外汇利率掉期交易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对手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公司预期外汇收支规模和期限相匹配。

6、合约期限及结算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结算。

三、审议程序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种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相关意见

1、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汉钟”)拟与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钟控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韩国世纪公司(简称“韩国世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汉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4)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东元”)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5)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江西东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江西东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6)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浙江科恩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科恩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余昱暄、曾文章、陈嘉兴、廖植生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需回避表决。

2、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披露日期2024-04-27,(2024-012)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披露日期2024-08-24,(2024-030)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履行审批程序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HERMES EQUITIES CORP、余昱暄、曾文章、陈嘉兴关联股东在表决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汉钟投控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85,000万元

实收资本:新台币38,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哲男

注册地址:台湾省台北市南京东路二段124号4F

企业类型:股份制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投资业、不动产租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 11,408.7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0,304.02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新台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7.55万元。

2、关联关系

汉钟控股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企业,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韩国世纪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韩国世纪公司(Century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440亿元(韩币)

注册地:韩国

法定代表人:崔鎭玟(Jin-Min,Choi)

经营范围:空调机、冷冻机、冷暖房机、产业设备工程、卫生及冷暖房工程、冰蓄热设备、低温仓库及特定设备、机器相关的工程及技术服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84,783.9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190.88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7,023.8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839.98万元。

2、关联关系

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韩国世纪为持有青岛世纪东元24%股权的股东,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台湾汉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11,000万

法定代表人:郭启荣

注册地址:台湾省新北市汐止区茄安路176号

企业类型:股份制企业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8,421.2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85.98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43.5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4.27万元。

2、关联关系

台湾汉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在台湾投资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担任台湾汉力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台湾东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30,305,5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邱纯枝

注册地址:台湾省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56-2号

企业类型:股份制企业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775,844.9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23,759.27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33,391.8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0,422.58万元。

2、关联关系

台湾东元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母公司,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江西东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东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48.261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陈启忠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东元路16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中央冷水机、工商用空调及空调设备配件、空气压缩机;中央冷水机、离心式冷水机组、家用空调、工商用空调及空调设备配件、空气压缩机、冷媒压缩机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6,227.4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73.28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612.1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6.48万元。

2、关联关系

江西东成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控制的企业,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浙江科恩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科恩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曾文章

注册地址:嘉善县姚庄镇宝群路41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动机、微电机、电机配件的制造,自产产品的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0,107.3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417.36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9,091.6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20.33万元。

2、关联关系

浙江科恩特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在该公司任职,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台湾汉钟与汉钟控股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汉钟控股拟提供土地租赁给台湾汉钟,地号为台湾省桃园市观音区工业区段三小段和桃园市观音区工业区段二小段,承租土地面积合计为8,782.43平方公尺。台湾省台中市南屯区宝文段008-0025和0075-0016土地,承租土地面积合计为12,113.62平方公尺。

2、公司及子公司与韩国世纪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韩国世纪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3、公司及子公司与台湾汉力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台湾汉力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台湾汉力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膨胀机发电设备及技术服务。

4、公司及子公司与台湾东元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台湾东元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5、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东成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江西东成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6、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科恩特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浙江科恩特采购电机及零部件、销售电机零部件等。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中占比均较小,对公司当期及日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

2、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周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波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职务。辞职后,周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波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波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周波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各专项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波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周波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补选傅仁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拟担任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傅仁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仁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傅仁辉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傅仁辉: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会计学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历任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会计系助理教授,美国普渡大学会计学领域助理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同时兼任明月镜片(301101)、华润化学(301090)独立董事。

傅仁辉先生已于2018年11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傅仁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已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为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8日15:00~17:00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余昱暄先生、副董事长柯永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长邱玉英女士、独立董事魏春燕女士。

本次说明会将在“全景网”( http://ir.p5w.net)和“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两个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全景网”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IR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二:“价值在线”参与方式: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uiypXRcXu参与互动交流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15: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余昱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周波女士、周志华先生、魏春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4亿元,同比下降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3亿元,同比下降0.28%,基本每股收益1.6132元,同比下降0.2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80%,同比下降4.01%。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33.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2亿元。

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以下方式领取薪酬:

董事津贴(包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为每月人民币10,000元(税前),按月发放。

在公司任职董事同时兼任高管的人员结合公司年度业绩达标情况领取董事津贴与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结合公司年度业绩达标情况领取薪酬。

上述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公积金等。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为了给公司发展进一步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了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合同,并代表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开户及融资等相关事项,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融资额度包含子公司的融资额度。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陈嘉兴先生、廖植生先生回避表决,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8、审议关于修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9、审议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1、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现将股东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5年5月16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

(二)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周波女士、周志华先生、魏春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10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5月22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2日 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公司证券室,邮编:201501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电话:021-57350280转1005或1131

传真:021-57351127

邮箱:amywu@hanbell.cn 、IR@hanbell.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8

2、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张海燕女士、余斌先生、王桂荣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张海燕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结合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等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投资理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