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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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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0 、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 、中毅达B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前海中毅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毅达”)100%股权、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河建筑”)51%股权,最终由贵州盛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云投资”)摘牌。

现将盛云投资根据2020年7月制定的资产处置工作安排,对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河建筑、厦门中毅达等5家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的处置进展说明如下:

1、盛云投资已完成贵州中毅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河建筑的全部处置工作,未产生实际收益。

2、盛云投资已完成深圳中毅达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公示等注销流程,已完成全部注销处置工作,未产生实际收益。

3、盛云投资已向新疆乌鲁木齐中院提交了请求对新疆中毅达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文件。

4、盛云投资以债权人身份向厦门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厦门中毅达的破产申请并获得受理,目前厦门中毅达仍处在破产程序中。

后续盛云投资将按照对上市公司的承诺,尽快推进相关资产处置工作,并及时沟通工作进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申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申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申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2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董事长申苗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决议。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3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系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余额:23,000万元(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均为对赤峰瑞阳提供的信用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信用担保风险,谨慎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公司将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信用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相关签约银行的授信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信用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内共同商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赤峰瑞阳向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是基于赤峰瑞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赤峰瑞阳的发展。赤峰瑞阳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时掌握相关资信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为赤峰瑞阳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信用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均为对赤峰瑞阳提供的信用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决议。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信函请注“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邮政编码:024076。联系电话:18918578526。联系人:赵文龙。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文龙;

电话:18918578526;

会议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2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3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2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