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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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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除或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动依次顺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5-011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5-006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亚婵,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倩婷,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在2024年度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5-007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交易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然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及内控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

公司为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为白糖期货等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期限及授权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交易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交易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公司规定权限下达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均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参照《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可控。

2.将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仅投资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严格控制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规模。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其中,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

4.公司成立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由总经理或其指定负责人、期货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采购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管理和交易风险控制。

5.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部门下设交易员、资金结算员、会计核算员、风险控制员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能够相互监督制约。

6.公司审计部审核期货交易计划,监督、稽核计划实施情况,不定期对期货交易事宜进行检查,对期货业务管理进行合规检查,对相关协议、文件等进行检查,防范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而产生的风险。

7.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期货业务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员;如果交易合约市值亏损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应立即启动止损机制;如果发生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期货业务部门应立即向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分析意见,由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做出决策。

8.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期货业务部门任何人员,如发现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立即终止违规人员的授权手续,并及时调查违规事件的详细情况,制定和实施补救方案。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受宏观经济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直接影响了公司业务的经营业绩。公司为有效降低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拟在2025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品种主要为白糖期货等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由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并且与白糖等商品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公司从事相关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选择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市场公开透明,成交积极活跃,流动性较强,公司认为通过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能够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更好地规避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六、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5-010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董事候选人。

(五)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9: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1)、(2)所需有效证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和食宿费用请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18-2088006

邮政编码:053000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5-012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控集团”或“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1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的芜湖闻名泉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泓投资”)持有长控集团0.99%的股份。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1日,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涉及商业秘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关于暂缓披露的规定,公司经审慎判断,履行了相应程序后决定暂缓披露本次投资事项。

由于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公司对上述投资事项进行披露。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制的泉泓投资以货币出资方式对长控集团增资人民币1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泉泓投资持有长控集团0.99%的股份。

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够推动公司探索股权投资的商业运营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名称: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Q9MW0P(下转68版)

(上接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