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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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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子公司)拟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公司(或子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客户,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产品,取得融资租赁公司较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租赁资金支持。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或子公司)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同时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438.12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75%;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2,438.12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04%。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宗良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任家虎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8亿元,额度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实施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投资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境外子公司将根据本国实际情况选择风险可控的权益性投资品种。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将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且选择资信状况良好和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在实施程序上,公司拟采取如下风控措施:

1、购买前安排相关人员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现金管理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现金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目的: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 交易品种及工具: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 交易场所: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拟新增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等额人民币的外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2025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5年度拟新增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不超过3亿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具体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交易场所: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

在操作衍生金融产品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记录,将可能导致衍生金融产品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若操作人员未充分理解业务信息及衍生金融产品条款,将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后续监管和报告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2、公司将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与处理。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0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2,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

2、申报期间:2025年4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82072066

5、电子邮箱:fltk@eurocrane.com.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0人,可行权的数量为1,712,040份,行权价格为6.43元/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4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12%。

● 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8、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历次授予/行权情况

授予的股票期权尚未开始行权。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解除限售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开始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3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4月29日,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4月28日届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5月19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24年4月29日

2、可行权数量:1,712,040份

3、可行权人数:150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6.43元/份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8、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安排

1、授予日:2024年4月29日

2、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3、可解除限售数量:419,400股

4、可解除限售人数:150人

5、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712,040份,行权价格为6.43元/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19,400股。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并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后解除限售及第一个行权期后行权的安排,符合《激励计划》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和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及行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后续解除限售及行权手续。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执行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年度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并追溯调整2023年年度。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解释17号、解释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解释17号的规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为0.00元。

按解释18号的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2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2日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王堰川先生

电话:0512-82072066

邮箱:fltk@eurocrane.com.cn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新增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14.20亿元,截止目前,法兰泰克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438.1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法兰泰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Voith-Werke Ing.A.Fritz Voith Gesellschaft m.b.H. & Co.KG.、EUROCRANE VIET NAM CO., LTD、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开展授信、融资以及其他业务过程中相互提供担保,其中法兰泰克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4.20亿元,担保期限、担保范围等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议案经法兰泰克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具体的担保业务,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该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3、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对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以实际业务办理时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上述新设公司暂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暂无资产负债率数据,随着公司业务对外拓展,后续也可能会设立新的子公司,公司将在其实际需要担保时按其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进行区分,具体额度并入相应类别的担保总额,并按上述规则相互调剂。

3、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法兰泰克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基本情况如下:

(一)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二)法兰泰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三)Eurocrane Austria Holdi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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