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7版)
■
注:上表中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贵哲
电话:0537-3171696
传真:0537-3178780
邮箱:ir@jianbangchem.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272200
(三)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8号,自该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对上述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其余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相应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