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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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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5-00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66408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物料搬运装备(电解铝多功能机组等专用桥式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港口设备等)、有色冶炼成套装备、煤炭洗选设备、环保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业务,以及提供智能化工业生产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黑色及有色冶金、港口、电力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主要产品及优势:

(1)主要产品铝电解多功能机组,主要用于铝冶炼行业,通过多年的打磨、积累,在冶金专用起重设备领域具备较丰富的经验,凭借先进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在搬运效率、定位精度以及设备稳定性等关键性能指标上表现出色,公司已成为国内主要的铝冶炼专用起重设备制造商,也是钢铁及铜、铅、锌冶炼起重设备的重要提供商。

(2)港机领域主要产品卸船机,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港口等行业,自主研发的抓斗卸船机全自动智能控制技术、卸船机高精度动态料斗称重计量系统在部分关键指标上实现国内商业运营领先地位,国内首台具有完全自有知识产权的环保型螺旋卸煤机逐步实现“进口替代”,针对常规抓斗卸船机研制抑尘环保料斗技术性能国内领先,公司已成为港口码头设备的重要提供商。

(二)报告期主营业务分析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率领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沉稳应对,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工作部署,聚焦主业、扩大优势、创新升级、塑造品牌,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8.54亿元,较上年增加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5,275万元,较上年增加41.3%,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1)推动主营业务稳步提升,新业务不断拓展。在国内市场竞争加剧下,公司深挖潜在市场,多功能机组制造服务业务订单首次破亿元,同比增长超20%;港机设备乘市场“东风”,扎实推进业务工作,订单较上年同期增长17%,业务金额创历史纪录;新业务市场借助智能切割下料产线的技术优势,向上游钢板库无人化解决方案拓展延伸,中标大型国企船厂项目,迈出船舶及海工智能化市场的行业首步;垃圾焚烧设备开拓了以核心装备为主体的设备总包业务新模式。

(2)持续深化市场国际化战略,全球布局及应用场景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市场国际化进程,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客户储备、战略关系构建,推动国际业务布局广度、深度不断延伸,海外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187%。公司在重点市场设立了海外办事处,顺利完成阿曼、俄铝、印尼宾坦、印尼杜迈项目发运,与南非、加拿大等外商建立合作;绿电装备参建迪拜哈斯彦电站闪耀波斯湾,数十台大型装卸装备雄伟伫立在“一带一路”沿线港口;铜冶炼自动化设备、垃圾吊产品实现首项自营出口项目,成功拓展两个海外新市场。

(3)科技研发革命性突破,助力产品智能化能级跃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建设,加大前沿技术转化力度,推动众多创新成果形成示范应用。PTM智能化项目突破在恶劣环境下天车机器人智能化本体、机器视觉识别、自动定位、无线通讯、调度管理等关键核心技术,引领行业发展新方向;标准化模块及特殊调度管理系统实现在铝铬镁有色行业、石墨化负极材料场景、炭块库场景、废钢作业场景实现示范应用及复制推广;钢板库无人作业调度算法突破了大库容钢板倒垛转运效率的无人解决方案;国内首台套底部分离式机器人阴极剥片机组投产运行,自研有色冶炼特色化RGV产品完成厂内验证。

(4)发挥科研平台优势,创新研发迈上新台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省重点中试平台、省重大科技攻关等科研项目申报,获发明专利授权29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争取项目专项政府资金2,237万元;公司“面向有色金属行业的工厂智能搬运系统解决方案”“智能切割下料分拣产线”项目上榜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有色铝电解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智能切割下料分拣产线”及“智能铜极板储运系统成套设备”入选2024年中国重型机械行业重大创新成果目录。

(5)信息化赋能运营管理,催生合规发展新效能。报告期内,公司探索产品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设计,上线项目执行管理系统,逐步搭建了全流程、闭环式、动态化经营驾驶舱,提升项目管理效能;公司全力推进项目过程管控、成本管理,强化风险控制及合规运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高效运行;持续开展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专项内部审计工作,推行内部管理制度重建及流程重构,释放合规经营生产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3年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有影响。详见审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

2.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年初、2022年年末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6,640,800股为基数计算,拟每10股派息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为21,249,612元,未高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进行分配。如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63,748,83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行业特点及当前发展阶段,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或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12月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合同资产、各类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明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11,072.46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减值准备,本期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97.83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7,185.8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83.7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98.1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77.2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期末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照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33.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估计其可回收金额,按照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商誉资产减值准备291.93万元。

三、本次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对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对存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均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均大于1,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二)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072.46万元,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79.91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279.9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因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约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定价。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期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表示认可,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等类型。

2.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从而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投资品种为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型基金、券商收益凭证等类型,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下转352版)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4年一季度利润表个别项目有影响:调增营业成本1,770,404.95元,调减销售费用1,770,404.95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龙九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薇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思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龙九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薇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