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9版)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6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2080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维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项目
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摩洛哥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以下简称“摩洛哥项目”或“本项目”),计划新建年产5万吨无锻轧铜及铜合金材生产线、年产3.5万吨铜管生产线、年产4万吨精密黄铜棒生产线、年产1.5亿只精密铜合金管件、年产2.5万吨锂电铜箔等新能源材料生产线。
公司已完成本次投资涉及的发改委、商务部门的备案登记事宜。目前,该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二)投资在印尼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香港海亮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印度尼西亚设立控股子公司一印尼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年产10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的建设运营。
公司已完成本次投资涉及的发改委、商务部门的备案登记事宜。
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目前具备1.25万吨的产能。
(三)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部分产能暂缓建设的事宜
2021年11月7日、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5万吨。项目一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其中2.5万吨产能于2022年第四季度投产,剩余部分于2023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二期计划于2023年第三季度开工建设,其中2.5万吨产能于2024年第二季度投产,剩余部分于2024年第四季度投产;项目三期计划于2024年第三季度开工建设,其中2.5万吨产能于2025年第二季度投产,剩余部分于2025年第四季度投产。
截至到目前,该项目一期、二期部分已经按照计划完成投产,形成7.5万吨/年生产能力。目前锂电铜箔市场在供给方面呈现出供应持续增加且远超预期的状况,而需求方面正经历着结构性的变革。在此背景下,行业竞争态势愈发严峻,市场环境变得更为复杂,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公司研究决定暂缓该项目剩余7.5万吨产能建设。公司将聚焦存量产能提质,密切跟踪消费电子、固态电池商用进度及美国IRA法案铜箔本土化条款动向,保留资本灵活应对技术颠覆风险,视全球市场需求情况推进项目后续建设。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及合法合规履职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在职监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监事会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公司全体监事能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求真务实、维护股东权益为工作原则,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履行监事职能。监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作,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董事职责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公司管理层、财务会计机构对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做了充分的准备,并严格执行。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其它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合理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并有效执行,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能,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建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参考《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部分。
独立董事邓川先生、刘国健先生、文献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铜及铜合金等有色金属加工材销售数量101.05万吨;营业收入873.87 亿元,同比增长15.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22.20亿元,同比增长26.80%。实现利润总额6.5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有关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原料供应商申请不超过437.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澳新银行、渣打银行、法国外贸银行、法国巴黎银行、汇丰银行、泰国汇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金融机构)和Factofrance、Mediocredito Italiano等信用保险公司以及Trafigura Pte Ltd等原料供应商(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用保险公司和原料供应商)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应付账款融资、出口保理、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内保外贷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
本年度公司将根据汇率变动和利率调整的情况,对比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品种成本的差异,择优使用金融机构的敞口授信资源,从而降低财务成本和生产成本。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合理有效使用综合敞口授信资源。
在实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保持上述申请敞口授信的总额度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或同一金融机构对各授信单位的敞口授信额度可能作适当调整,具体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的授信合同为准。
拟授权公司总裁或者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以及抵押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冯橹铭先生、王树光先生、陈东先生、蒋利民先生、邵国勇先生回避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等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冯橹铭先生、王树光先生、蒋利民先生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0亿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冯橹铭先生、王树光先生、陈东先生、蒋利民先生、邵国勇先生回避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冯橹铭先生、王树光先生、陈东先生、蒋利民先生、邵国勇先生回避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于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冯橹铭先生、王树光先生、陈东先生、蒋利民先生、邵国勇先生回避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2025年5月20日 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 13:00一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 9:15 至 2025年5月20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提案《关于审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5月16日9:00一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
邮编:31005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章诗逸
3、联系电话:0571-86638381
传 真:0571-86031971
4、邮政编码:310051
5、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至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3位监事均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及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程序合法合规,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锌、铝、镍、铅等,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程序、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行为,控制风险。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稳健经营,提升经营水平,持续健康运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其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860,31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207,8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2,841.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4,958.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4-00034号)。
2.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3号),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1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315,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与验证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及信息披露费2,158.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2,841.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余额38,427.02元、7,116,561.99元、46,496.97元、5,647.78元,共计7,207,133.7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进行结项,并将该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和“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专项账户余额244.15元、3,278,841.29元,共计3,279,085.4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4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该项目专项账户余额 19,259,037.75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0年9月3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验资户注销,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515.10元。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966.86元、8,120.48元,共计9,087.3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2年7月9日,公司已将该项目专项账户余额31,165,143.68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专项账户余额17,011,206.9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4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专项账户余额0.00元、153,413,636.61元,共计153,413,636.6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注2]表中期末结余数据为所有账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按照当天汇率折算数,与按照募集资金收支所计算的期末结余差异系汇率折算导致,差异金额1,813,044.52元
[注3]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明细情况如下:
■
[注]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4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二)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该账户余额系原币余额5,208,834.69美元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
[注2]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4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3]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37,534,239.72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117,534,239.72 元少80,000,000.00元,系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鉴于“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主要是在原生产车间的基础上引进先进设备及智能信息系统,由于生产的连续性,无法单独核算定该项目产生的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8年9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本次仅变更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1.39万元、“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11.54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附件2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3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