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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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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0版)

[注]“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50.91万元、“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0.18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5] 7329号)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3,301,048.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970,486,914.62元,扣除实施上年度分红支付普通股股利339,714,364.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334,073,598.69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25,167,181.74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根据上述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1,998,320,00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80,636,089 股后的总股本1,917,683,915股为基数测算,2024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45,183,104.70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金额为253,491,721.8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98,674,826.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85.12%。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事项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回报的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5年4月24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来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汇、远期售汇、货币期权等产品。

1、2024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业务开展情况

2024年度,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合约量为376,662万美元,其中远期购汇合约量138,572万美元,远期结汇合约量238,090万美元。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远期外汇交易合约量216,851万美元,其中远期购汇合约量102,626万美元,远期结汇合约量114,225万美元。

2、2025年公司衍生品投资业务预计金额

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已有的产品及原料外销等业务,且业务量较大的特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0亿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如超过50亿美元,则须依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在全球各类经济环境因素影响下,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三、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在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投资工作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但在当前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的情况,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交易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投资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4年4月24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铜管、铜棒、铜箔、铜管接件、导体材料、铝型材等产品,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锌、铝、镍、铅等有色金属,单位价值较高,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利用期货工具对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锌、铝、镍、铅等原材料。

4、投资期限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程序、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2、公司内控审计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4、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锌、铝、镍、铅等,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程序、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行为,控制风险。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稳健经营,提升经营水平和持续健康运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8,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28楼2811室-2819室

法定代表人:陈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架构

目前,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双方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中规定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正常,经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财务状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5] 4841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2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3.32亿元;公司2024年实现利息收入2.56亿元,实现营业利润2.59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94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主要内容如下(甲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甲方及其控股公司合称“海亮股份”;乙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所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在其经相关监管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并在严格遵守存款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等支付结算原则以及符合适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包括对年度交易总金额的任何限制)的前提下,双方同意依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向海亮股份提供以下金融服务(“服务”):

1、 吸收存款服务

乙方可以为海亮股份提供存款服务,乙方向海亮股份提供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就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订的基准利率及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存款利率。

2、 提供贷款服务

乙方可以对海亮股份办理贷款服务,乙方向海亮股份提供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甲方在中国的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等条件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

3、 收付结算服务

乙方可以对海亮股份办理交易款项的收付结算服务(协助海亮股份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乙方就有关的服务收费不得高于就同类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标准收费(如适用)及其他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所收取的收费。乙方对海亮股份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的结算服务实行全部免费的优惠。

乙方可以为海亮股份提供的金融服务还包括:

(一)办理票据贴现;

(二)办理票据承兑;

(三)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甲方有权视其自身的需要选择从乙方接受上述服务的全部或部分。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同期同类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及业务需求有权选择对甲方最为有利的交易条款及条件,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单位;甲方签署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必须采用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的义务,甲方并无任何义务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之业务合作关系。

甲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乙方之间进行的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各项金融服务交易金额作出相应限制,各项交易限制之金额以相应年度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金额为准,乙方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等限制。

四、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可以随时调度,公司制定了《关于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组,持续收集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及时防范,并及时取得月度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对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如出现重大风险,将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风险的办法,包括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出售有价证券,收回拆放资金等措施,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可以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审核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七、当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存款余额为174,752.91万元人民币,累计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为0万元人民币;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617.25万元,累计支付贷款利息支出0.73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作更深入了解,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

二、活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现场接待。

四、参与接待人员:

董事会秘书童莹莹女士、财务总监朱晓宇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作调整)。

五、预约方式:

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请于2025年5月18日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联系人:章诗逸

电 话:0571-86638381

传 真:0571-86031971

邮 箱:gfoffice@hailiang.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203.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曹建国先生、董事、总裁冯橹铭先生、董事陈东先生、财务总监朱晓宇女士、董事会秘书童莹莹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5年4月24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赞成该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亮股份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康汇”)、诸暨海亮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医院”)、杭州皓亮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亮后勤”)、浙江海亮教育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教育”)、浙江海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亮科技”)、辽宁贝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泽能源”)、杭州海亮优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优才教育科技”)、诸暨海亮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酒店”)、杭州禾芸嘉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芸嘉”)、诸暨念心湖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念心湖酒店”)、杭州海亮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亮餐饮”)、杭州海亮教育科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科研”)、杭州海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置业”)、浙江海亮融爱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爱教育”)、上海哲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哲浦”)、诸暨海亮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海亮后勤”)、浙江海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生物”)、宁波铭信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铭信”)、海亮总部(杭州)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总部(杭州)”)、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宁波分公司”)、杭州海亮学前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学前教育”)、浙江皓亮智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亮智享”)、海亮地产控股集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地产”)、浙江汇真鲜数字农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真鲜数字农贸”)、浙江海亮供应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供应链咨询”)、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之间的商品购销、服务、存贷款业务等。其中,关联存贷款业务主要由财务公司提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需要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海亮集团

企业名称: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0,099.97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王黎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除竹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黄金首饰、珠宝首饰;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黄金加工;种植业,养殖业(以上二项除畜牧业和前置审批);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海亮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明康汇

企业名称: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8,571.428571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路368号海亮教育科研大厦12楼1201室

法定代表人:詹天浩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玩具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豆及薯类销售;鞋帽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鲜肉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水产品零售;鲜蛋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皮革制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化肥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皮革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牲畜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谷物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生物饲料研发;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礼仪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花卉种植;水果种植;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船舶租赁;水产品收购;休闲观光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动物饲养;水产养殖;家禽屠宰;渔业捕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医用口罩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海亮医院

企业名称:诸暨海亮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三环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胡建红

诊疗科目: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皓亮后勤

企业名称:杭州皓亮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路368号海亮教育科研大厦5层501室

法定代表人:郦海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户外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海亮教育

企业名称:浙江海亮教育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环城北路私立诸暨高级中学内

法定代表人:陈军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科普宣传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艺术考级活动;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浙江海亮科技

企业名称:浙江海亮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4楼4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动漫游戏开发;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科普宣传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印刷;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贝泽能源

企业名称:辽宁贝泽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住所: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北塔镇吻苏吐噜村

法定代表人:孙其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海亮优才教育科技

企业名称:杭州海亮优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2815室

法定代表人:张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商务酒店

企业名称:诸暨海亮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镇政府对面)海亮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燕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足浴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禾芸嘉

企业名称:杭州禾芸嘉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鸿泰路98号

法定代表人:詹天浩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念心湖酒店

企业名称:诸暨念心湖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三环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周荣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杭州海亮餐饮

企业名称:杭州海亮餐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裙楼4层

法定代表人:巴连城

经营范围:服务: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管理;零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海亮科研

企业名称:杭州海亮教育科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22楼2202室

法定代表人:黄诗淇

经营范围:研发及生产:教育软件、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服务:教育信息咨询(除教学活动及出国留学中介)。(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海亮置业

企业名称:杭州海亮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1908室

法定代表人:蒋宝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创业空间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融爱教育

企业名称:浙江海亮融爱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程大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残障儿童康养产业的投资、服务、管理、咨询;教育软件、玩具的研发、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业管理;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上海哲浦

企业名称:上海哲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1401室-A

法定代表人:张晓露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停车场(库)经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展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销售: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电气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诸暨海亮后勤

企业名称:诸暨海亮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峰

经营范围:受托为学校提供后勤管理服务;文化艺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体育咨询,会展服务;餐饮管理,住宿管理;园林绿化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批发、零售:生活日用品、体育用品(除弩、民用枪支)、文具用品、五金配件、厨具、服装、初级食用农产品;保洁服务,接送服务(不含餐饮、住宿、培训),物业管理。批发、零售:图书;食品经营;住宿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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