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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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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649,245.39元,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9,325,702.94元人民币。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0,061,336.60元(含税)。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油墨、聚氨酯胶黏剂等传统行业

目前,油墨行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如何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性能、拓宽产品功能、环保化转型升级、持续改进客户服务体验等方面,借此以获得下游的认可,从而占领更多的市场。大型生产企业,致力于研究并推出各种新型环保材料和新技术,力求与不断升级的印刷设备和工艺相适应,以便满足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当前油墨行业的市场竞争,已越来越转变为油墨制造商之间的一种综合实力的竞争。在环保型油墨中,光固化油墨、数字印刷油墨(喷墨)发展尤为迅速。

目前,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已经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但中小规模生产企业仍是行业主体,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且拥有自主技术的企业仍然较少。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但国内先进企业,与国际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在不断缩小,部分国产高端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产品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呈现进口替代效应。

目前,新兴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下游新兴领域需求的增长,刚性电路板(PCB)和柔性电路板(FPC)通过压合而制成的软硬结合电路板一一刚挠结合板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在手机摄像头、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医疗、军用、航空等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2、算力行业

2024年度,中国人工智能算力行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据中国信通院《中国综合算力指数(2024年)》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智能算力同比增速超过65%。IDC《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则显示,2024年中国智算服务市场整体规模达到50亿美元,2025年将增至79.5亿美元,2023-2028年五年年复合增长率达57.3%。

这首先得益于2024年国内AI大模型的规模化迭代、升维和开源。技术层面,阿里巴巴通义千问、月之暗面Kimi、百度文心一言、科大讯飞星火等均在年内完成了重要迭代;产品层面,爱诗科技PixVerse、生数科技Vidu、快手可灵AI、智谱清影、阿里通义万相等一批视频生成大模型先后发布;战略层面,深度求索DeepSeek、腾讯混元等头部厂商正式掀开了大模型开源浪潮的序幕。

其次,除了作为大模型研发方的科技厂商之外,千行百业的B端用户也越来越将AI视作推动自身数智化转型的关键抓手。IDC调研显示,41%的中国企业正在大力投资生成式AI,17%的企业已经将AI引入生产,这些都在显著推动中国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保障油墨、聚氨酯胶黏剂等传统业务稳定发展,同时积极拓展算力业务,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并取得小幅增长。

1、油墨、聚氨酯胶黏剂等传统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油墨、聚氨酯胶黏剂等传统业务持续稳定,实现营业收入40,882.52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87%。

2、算力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展算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32.20万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14.72万元,同比增加10.8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95.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17%,每股收益0.07元,较上年下降73.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0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5-02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剑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0,061,336.6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标准。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剑先生不领取监事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非职工代表监事田俊先生不领取监事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5.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职工代表监事王秀玲女士不领取监事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0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0公告编号:2025-01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649,245.39元,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9,325,702.94元人民币。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0,061,336.60元(含税)。

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68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4元,共计募集资金33,469.3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1.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167.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735.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71.36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839.86万元(含利息收入投入1,104.0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104.07万元,利息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04.07万元,截止2024年12月23日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油墨”)注入资金21,173.7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根据《管理办法》,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中“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5000吨 PCB电子油墨”项目,由新东方油墨继续实施。同意减少原使用募集资金对新东方油墨进行增资部分的注册资本1亿,并使用募集资金以注资方式向滕州新材料注入资金10,000.00万元。根据《管理办法》,滕州新材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于2019年8月1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新东方油墨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而终止。

2020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份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新东方油墨同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帐户注销而终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000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3,781.0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年产10,000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已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37.97万元(含利息收入投入156.95万元)。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投入完毕,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3年3月27日止,公司对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1020078801900000040的专户进行销户并已办理完毕相关销户手续,本次销户后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23日止,公司严格按照《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完毕全部公司募集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1020078801000000520的专户进行销户并已办理完毕相关销户手续,本次销户后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相关销户手续,销户后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839.8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4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37.97万元。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注2]:2020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及“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项目基建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12月23日注销。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5-01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6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情况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将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金额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并分配授信额度的使用。

(下转376版)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广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琳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晁微(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141,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存在法院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两者结合方式被动减持的情形,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为4,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27%,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本次被动减持尚在执行中。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的情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累计为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本次司法拍卖尚未开始。

若上述被动减持完成、司法拍卖成功且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9,724,103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3%,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许广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琳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晁微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许广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琳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晁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许广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琳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晁微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