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 因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对相应股票增值权进行作废,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智谷产业园B栋22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15、16、17、18、19、20、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3、15、16、17、18、19、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关联董事XIANPING LU先生、海鸥女士、黎建勋先生回避表决;议案1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30)
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2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报名登记,并于参会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2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徐增辉
联系电话:0755-26952070
传真:0755-26957291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 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11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用于测算相关数据,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汇率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58,125,305股,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5,0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7,796,47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对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及稀释性潜在股份发生的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7.06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27.78万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预测净利润较2024年度盈利下降(增亏)10%、持平、盈利增长(减亏)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5、本测算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每股收益等预测财务指标影响情况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注2: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盈利情况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将显著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的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对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董事会的谨慎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增强公司生产和研发能力,增加营业收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同时,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募投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持,行业发展前景为项目提供了市场保障,公司的技术积累为项目提供了技术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会得到有效使用,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实现公司战略规划。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从药物发现、早期探索性研究、临床开发到生产和销售的全链条现代化的生物医药企业,从成立以来专注于自主原创新药的研发,通过自主开发“基于化学基因组学的集成式药物发现及早期评价平台”的核心技术,成功发现与开发了包括西达本胺、西格列他钠与西奥罗尼等一系列新分子实体。
公司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围绕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抗病毒五大领域布局了多个具有差异化优势和全球竞争力的研发项目,储备了一系列独家发现的新分子实体的候选药物,持续拓展产品对于更多适应症的覆盖以及临床治疗线的前移。公司在商业化推进、产能提升、临床试验开展、早期研发、公司治理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了诸多进展。
本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快公司研发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聚焦临床需求迫切的治疗领域药品研发,满足更广阔的临床用药需求,增强公司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将有效缓解西格列他钠的产能瓶颈问题,以满足患者群体日益增长的用药需求,并助力公司达成将西格列他钠打造为代谢性疾病综合治疗基础药物的战略目标。该项目将建设符合GMP标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从源头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保证制药水平的先进性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推动公司发展战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系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延伸,亦是公司完善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一家旨在为患者提供可承受的、临床亟需的原创新分子实体药物,具备完整的从药物作用靶点发现与确证、先导分子的发现与评价到新药临床开发、产业化、学术推广及销售能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依靠研发驱动,持续投入创新药物研发,逐步建立起多种创新药物多适应症梯次发展,研发与生产一体,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并重的业务体系。
(一)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77人,其中博士30人,硕士及本科23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6.03%,研发人员素质较高且核心研发人员稳定。药物研发涉及多学科交叉合作,公司研发人员具有医学、药学、化学、生物学等专业背景。公司核心研发人员均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管理经验,大多具有海外高校的研究经验或者优秀医药企业的研发经验。除此之外,公司的其他研发人员,也大多具有国内外知名院校的学习经历。
(二)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研发设施,强大的研发团队,研发成果显著。由于公司在新药研发行业20余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方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222项已授权发明专利。公司针对同种药物在化合物通式、制备方法、晶型、剂型和用途等方面实施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全球专利布局,有利于充分保障公司的商业利益,防止竞争对手以仿制药形式对公司产品造成竞争压力。
在中国大陆地区,公司已上市产品西达本胺已获批应用于血液肿瘤和实体瘤共计三个适应症。同时西达本胺具有针对肿瘤转移、复发、耐药的独特的表观遗传调控机制、具有在多项肿瘤适应症扩展的潜力。西达本胺联合信迪利单抗和贝伐珠单抗治疗≥2线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微卫星稳定或错配修复完整(MSS/pMMR)型结直肠癌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西达本胺联合CHOP用于初治、具有滤泡辅助T细胞表型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III期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公司正在进行临床试验的筹备工作。
公司自主设计、合成、筛选和开发的新一代胰岛素增敏剂1类新药西格列他钠首个针对饮食运动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适应症于2021年10月获批上市。该产品系该领域全球首个获批的PPAR全激动剂。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治疗经二甲双胍治疗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适应症,已于2024年7月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西格列他钠单药治疗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的II期临床试验结果在2024年美国肝脏研究学会(AASLD)年会上进行口头报告。结果显示西格列他钠有效降低肝脏脂肪分数、减轻肝脏炎症和损伤,并有改善纤维化的趋势,且呈剂量依赖性效应,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鉴于中国尚无脂肪肝治疗药物获批,存在巨大临床治疗需求。公司将基于现有临床试验及真实世界用药证据,优先推动西格列他钠惠及广大的2型糖尿病合并MASH/MAFLD患者。
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分子实体药物、独家发现的机制新颖三通路靶向激酶抑制剂西奥罗尼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和吉西他滨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导管腺癌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临床数据,科学设计并全力推进后续的临床试验计划,致力于为晚期胰腺癌患者提供有显著临床获益的创新治疗方案。
后续公司还储备了包括CS23546、CS32582、CS231295、CS12088等一系列临床早期开发的产品,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具有独特性的创新药物满足临床需求。以上通过公司化学基因组学核心技术平台发现的多项在研项目形成项目储备梯队,为公司未来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三)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已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组建了集团商业化板块,统筹肿瘤产品事业部、代谢病事业部及商业与市场准入系统。公司的学术推广人员具有丰富的医学知识,主要营销人员具有多年的医学营销经验,多数在知名医药企业具有从业经验。公司副总经理佘亮基统筹集团商业化板块,曾在德国拜耳公司、德国先灵等外资医药企业担任全国销售经理、大区经理,具备丰富的销售管理工作经验。公司副总经理张丽滨负责代谢病产品事业部,具有20多年的疫苗和处方药业务经验,曾任葛兰素史克地区经理、辉瑞公司大区经理、礼来公司全国市场经理,具备丰富的销售管理工作经验。
西达本胺在罕见病中,已建立了特有的管理模式。公司将充分利用西达本胺新适应症的患者人数更多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西达本胺的整体销售。为适应更多适应症的销售需求,公司对销售管理体系进行战略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患者为中心,根据疾病领域采取分线结合并线的管理模式来合理配置资源,以融合学术推广、商务拓展与市场准入、科研合作的布局,以强大、专业的医学专家团队和全面、精准的医学服务团队力争进一步更好的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从而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公司成立了代谢病产品事业部,采用自建学术推广团队结合区域推广商的模式共同推进和实施西格列他钠的商业化,以更好地惠及糖尿病患者。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从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IANPING LU,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从其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从其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民博士、王艳梅博士及罗勇根博士的任职经历、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相关独立董事黄民博士、王艳梅博士及罗勇根博士对本议案进行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深耕原创新药的发现与开发、努力做好产品的学术推广、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控制力度,并不断推进药品商业化的进程,保持稳定可持续的研发投入,保持核心技术的市场竞争力,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实现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稳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非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标准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月,合计9.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额外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职位薪酬。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相关董事XIANPING LU博士、海鸥女士、黎建勋先生、杨晗鹏先生、李伟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标准为每人12,500元人民币/月,合计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相关董事黄民博士、王艳梅博士及罗勇根博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相关董事XIANPING LU先生、海鸥女士、黎建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微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成都微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和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2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融资工具储备,公司拟采取常见的简易程序作为再融资的方式之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作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拟对该行权期的股票增值权进行作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暨作废该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智谷产业园22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及项目投资金额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下转380版)
(上接37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