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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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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外部监事支付津贴,标准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月,合计9.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公司员工代表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相关监事仝胜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作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拟对该行权期的股票增值权进行作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暨作废该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及项目投资金额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企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7.0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41.8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437.65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1.12万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需求,拟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原创新药行业是一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领域,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新药研发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从药物发现到最终上市,新药研发通常需要10年以上的长周期,且需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审批流程。原创新药行业的核心在于创新,要求企业不断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因此需要企业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以发现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

(二)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基于中国早期研究的全球开发策略,凭借深圳小分子早期研发中心和成都小分子早期研发中心汇聚的相关领域具有资深经验的顶尖科学家和团队,应用基于AI辅助设计和化学基因组学的整合式技术平台,打通了从基础研究到临床转化的全过程,已成功开发出了全球首创(First-in-class)且同类最优(Best-in-class)的原创新药。目前公司在中国有2款原创新药共5个适应症上市销售,在日本有2个适应症上市销售以及在中国台湾有1个适应症上市销售,但公司目前产品销售处于放量阶段,需要进行大量的市场推广投入;且在肿瘤、代谢病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布局了多个具有差异化优势和全球竞争力的研发项目,预期仍需持续的研发投入。

(三)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不断扩 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和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支持公司在研项目的正常开展以及长期发展所需的资金,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上接379版)